《道德經》第十一章


《道德經》第十一章


【原文】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譯文】  

三十根輻條集中在一個車轂上,正是因為有了車轂中心的空虛之處,如此車子才能正常運轉,也就有了真正的作用;攪拌並揉捏黏土製造器皿,正是因為有了器皿中間空虛的地方,這才有了器皿的作用;開鑿門窗修建房屋,正是因為有了房屋中有足夠擺放傢俱並居住的空間,才有了房屋的價值。所以說器物給人帶來了便利,而器物的價值卻是產生於擁有空間,可以盛受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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