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出臺新政策 在全市試行開展 “證照合辦”工作

【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出臺新政策 在全市試行開展 “證照合辦”工作】#泉州#

為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創新審批服務新模式、新機制,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泉州市市場監管局9月11日出臺新政策,在全市推行“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食品經營許可證(僅限預包裝食品銷售)”合併辦理(簡稱“證照合辦”)。

“證照合併”目前適用於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且有線下經營場所的新設個體工商戶,因預包裝食品銷售從2018年12月開始改為告知承諾制,無需現場進行勘驗,和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一樣均在市場監管所辦理,且兩者的提交材料都較為簡單,使合併辦理成為可能。“證照合併”於今年6月先行在惠安試點,市市場監管局在對試點工作進行調研、完善後,於近期在全市推廣。

原先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的個體工商戶,應先辦理個體工商戶開業,再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提交兩份材料到兩個窗口辦理,給群眾帶來了不便。“證照合辦”改革主要從幾個方面進行改革:一是實行“一表登記”,將辦理個體戶開業登記的表格和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表格進行整合,減少不必要採集的信息,表格從原來的12張減至4張,事項更簡潔明瞭。二是簡化提交材料,對辦理個體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所需的申請材料重新進行梳理,對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進行確認的材料如“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等,以實行“告知承諾”的方式進行簡化,通過材料的簡化及表格的整合實現一套材料辦理兩個事項。三是優化辦理流程,推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合併審批、同步發證”,申請人只需提交一份申請材料,到一個窗口辦理,窗口工作人員一次辦結,同步發放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四是強化行政指導,完善告知承諾內容,製作食品經營須知,並提供食品安全規章制度示範文本,讓申請人知悉經營時應對食品供貨商進行經營資格審驗、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等,同時還告知申請人市場監管部門將在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實施監督檢查,對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相符的將承擔的法律責任等。通過加大事前指導的力度,讓申請人明明白白經營,減少違法行為的發生。

“證照合辦”的推行,將真正實現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及食品經營許可證兩個事項“最多跑一趟”,大大縮短了辦事時間,極大地方便了群眾。實施一個多月以來,已有384家個體工商戶適用新政,取得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及食品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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