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山莊招攬生意買了兩隻梅花鹿,但老闆沒辦證;執法部門:沒收~罰款~

遵義市某山莊股東,為讓自己山莊生意紅火,花2萬餘元從外地購買了兩隻梅花鹿,但是,她卻一直沒有到林業部門辦證。日前,當地執法部門經調查後,將這兩頭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沒收,並對老闆處以罰款。

為山莊招攬生意買了兩隻梅花鹿,但老闆沒辦證;執法部門:沒收~罰款~

今年3月,紅花崗區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該區深溪鎮某山莊內,養有兩頭梅花鹿,且飼養人沒有辦理相關手續。

隨後,警方立即展開調查,並在深溪鎮永安村某山莊內,找到了這兩頭梅花鹿。經調查,這兩頭梅花鹿系山莊經營者楊某,於去年國慶期間從山東荷澤購得。

楊某稱,為讓山莊生意更好更有人氣,她花了23000元,在荷澤市孔某處購得這兩頭梅花鹿。不過,梅花鹿運到山莊後,楊某並沒有到當地林業主管部門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也不能提供梅花鹿來源合法的證明。

為山莊招攬生意買了兩隻梅花鹿,但老闆沒辦證;執法部門:沒收~罰款~

森林公安局有關人士介紹,梅花鹿屬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無馴養繁殖許可證馴養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的,應當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處3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沒收野生動物。

根據執法管理權限規定,森森公安局將該案移交紅花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局對楊某作出沒收馴養的梅花鹿2頭、罰款2000元的處罰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黃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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