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

人當是為了生活而走在路上的,卻不該是為了走在路上而生活著。

在路上 ,

在路上

一年前,高曉松一句“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道出了多少渴望自由的人們的心聲。於是乎信奉著“非遠行無以明志,非流浪無以致遠”的人們似乎一下子找到了生活的方向——詩意在路上,夢想在遠方。彷彿一夜之間,中學教師一封十個字的任性辭職信傳遍全網——“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女教師走在了全球旅行的路上。豔羨的評論一條接一條擠滿了女教師的微博。這一條條評論彷彿在告訴我:在紐約的繁華街頭走一遭,在普羅旺斯的薰衣草裡嗅一嗅,在蘇梅島碧澄的海水裡浸一浸便是人生最深遠的意義所在。

但在我看來,路途本身,是不該有如此深遠的意義的。旅行是體悟生活的手段之一,是人生道路上的調味劑而已,若是獨獨為了追求所謂“在路上”的瀟灑姿態,而脫離了生活本身,豈不是本末倒置了嗎?如若“在路上”只是為了逃離生活的平凡瑣碎,那它也不過是逃避現實的遮羞布而已,這樣的路,總有走到盡頭的那一刻。到那個時候,揭開粉飾的外衣,內裡卻還是生活的一地雞毛。

能把朝九晚五的手銬拋去青藏高原。在我看來,傑克•凱魯亞克那本垮掉一代的聖經《在路上》也具備著同樣功效,屬於所有叫嚷著要輟學投奔理想、辭職揹包上路卻又從不見行動的苦悶心靈。而對於生命狀態已然在路上的人來說,實在是一場無聊到不值一提的破事。柴米油鹽,雞毛蒜皮,日日消磨著精神的小事便是路上硌腳的石子。家長裡短,蜚短流長,酸甜苦辣的人生經歷便是路上最美的風景。直面著生活的人日日都走在路上,腳踏實地地前行著。

何苦割裂生活與旅行?面對現實,在生活中帶著鐐銬負重前行,才是真正的在路上的意義。這條漫漫的人生之路,與親人同行,是龍應臺那般不斷目送著背影的“不必追”。與朋友同行,是“莫愁前路無知己”的“莫回首”。與生命同行,是“莫待無花空折枝”的“不再有”

時光漫漫如遠行之路。在人生這條路上,多的是看不夠的風景,多的是品不完的詩和遠方,我們又何苦惺惺作態,與生活一刀兩斷,非追求那形式上的在路上生活呢?

路不在遠方,它一直都在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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