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Cc。
今天我們來講講鮑毓明
這個名字這兩天大家應該都瞭解了吧。
對,就是那個中興通訊高管,
西南政法大學研究員,
性侵養女的人渣敗類!
不瞭解也沒關係,
今天我們就來扒一扒這個人面獸心的“養父”。
01
2020年4月9號,
澎湃新聞發出一條微博視頻,
視頻名稱是#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4年#。
視頻內容是南京警方與煙臺警方的對話。
我就不詳細的講了,
直接把視頻放出來給大家看吧。
這個視頻看的我是真的很氣,
身為警察,
在女孩兒報案的時候卻說別一口一個強暴?
???
女性能鼓起勇氣說出自己被強暴已經很不容易了,
為什麼還要被批評呢?
她做錯了什麼嗎?
就連南京警方都開始質疑:
你那是派出所嗎?
這段視頻發出後,
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
也越來越多的事情開始露出水面。
02
2015年11月
鮑毓明帶著剛滿14歲的“女兒”到北京上學。
2016年
鮑某明出任煙臺一家跨國石油服務集團的副總裁
兼首席法務官,
2018年
兼任國內另一家上市通訊設備公司的獨立董事。
你看,
他的人生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一帆風順。
而他的“女兒”呢?
卻從14歲開始了自己的噩夢。
她近3年處於半失學狀態,
期間多次自殺未遂。
她的人生還沒開始,
就已經步入了黑暗。
剛滿十四歲便被自己所謂的養父性侵。
他說“穿著衣服睡覺不健康”
便強行脫掉了她的衣服,然後侵犯她。
很痛,她流了兩天的血。
接下來的時間,
鮑毓明的行為更是讓人發自內心的噁心。
他開始給他的養女放一些性題材影片。
很多都是爸爸、媽媽和孩子的色情場面。
鮑毓明告訴她:
“你看別人都是這樣做的,國外也是”
“不準說難受、痛苦”
“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
“你不要相信老師,世界上沒有東西半球”
“他們什麼都不懂”
“你只能相信我”
他一個200斤左右、四十五歲的男性,
窩在十四歲女孩的懷裡,
裝著小孩子的聲音喊著“媽媽”。
甚至坐在她的肚子上壓的她怎麼都起不來。
我看著這些越看越疑惑,
鮑毓明這些行為和之前北大女生自殺事件中的
那個變態男極其相似。
難道變態都是一個培訓班出來的嗎?
03
更讓人心寒的還有一點,
那便是剛開始時煙臺警方的不作為。
當事女孩多次報警。
2016年初,
她上網諮詢醫生後意識到被強暴並報警。
2019年4月8日,
她自殺未遂到煙臺芝罘分局報案。
同年10月9日,
在檢察院監督下,警方再次立案。
但對於被指性侵,
鮑毓明稱,自己不會觸犯法律底線。
與女孩也不存在“養父女”關係。
甚至在警局寫下保證書:
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鮑毓明在警局細數自己對她的好,
說“我是對她最好的人”。
並且慢慢地靠近她。
而當時刑警隊的副隊長張高正坐在對面,
一切看在眼中,沒有出口制止。
(最美警察——張高)
後來負責這起案件的民警直接說:
“這件案子我不能管,管了我就沒工作了”。
可是警察的工作不就是保護我們嗎?
不得不說鮑毓明法律意識的確很強,
第一次侵犯女孩兒時她剛滿十四歲。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
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這種情況下的姦淫,
意思是隻要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
即構成強姦罪,
不論是幼女是否同意。
最可怕壞人就是他有頭腦有想法,
一步步的把你逼向深淵。
這一次是因為曝光在眾人的眼前所以才被重視,
事情從9號發酵到今日。
傑瑞集團與鮑毓明解除合同,
被西南政法大學解聘,
他也自覺辭去了中興通訊董事職務。
無論是明星還是博主,
所有人都在為女孩發聲,
嚴厲請求需要給出一個結果。
我們現在能做的並不多,
不要去幹涉女孩的正常生活,
乖乖的等待審判結果出來。
無論你看到了哪些黑暗,
你要相信,黎明馬上就會到來。
寫在最後
昨天#你支持國內推廣電子腳銬嗎#
短暫的上了一會熱搜。
這個話題大家一直都爭論不定,
支持與不支持的兩派一直在爭吵。
看到有人說:
他們犯了錯也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沒必要一輩子都被人看不起。
我真的挺無語的。
請你先考慮好,
帶電子腳銬的那些人都是曾性侵過他人的強姦犯。
他們不是沒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但是他們總要為自己所做的行為買單,
當他剝奪了其他人正常生活的權利時,
他也不配再提及人權這兩個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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