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走後,我照顧繼母六年,她拿出一樣東西我決定把她送養老院

我原本有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母親慈悲善良,爸爸偉岸寬容,兒時起我們家庭條件在周圍算是殷實,小時候父親乘著改革開放的春風南下下海經商,雖然白手起家,但是他吃苦耐勞,幾年後在南方終於承辦了自己的工廠,生意慢慢也算有了起色,母親則在家專職帶孩陪讀,可是一場突如其來的厄運突然降臨在我們身上,母親因長期一個人操勞奔波加上本身就體弱多病,突發心肌梗塞去世了,我長期沉浸在母親離開的悲痛中,許是因為長期的兩地分居感情淡漠,不到一年父親就續絃娶了繼母。

父親走後,我照顧繼母六年,她拿出一樣東西我決定把她送養老院

起初繼母對我是各種百般討好,可是從小就聽別人說後母的惡毒,實在對她提不起半點的好感,其實我心裡非常清楚她是故意在父親面前演戲,最終是為了討我父親的關心,一年後,她們有了自己的孩子,突然覺得自己在這個組合家庭是如此的多餘,我暗自發奮讀書,爭取早點離開這個家,終於,我考上了名牌大學,放假我也不回家,在外面勤工儉學,後來取得了留學海外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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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多長,我收到了父親寄來的信件,上面寫著他一生奔波疲憊,終於被查出來了癌症晚期,給我留下了五十萬,說繼母身體也不大好,希望他走後我能早點回國,替她好好照顧,自己的父親這一番情真意切,都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聽從了他的遺願,陪父親度過了最後的時光,幾年後,命運對我再次不公,繼母在家突然中風了,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照顧了她六年之久,可是她卻拿出了六萬塊錢說是父親留給我的,幸虧父親提前給我打好了預防針,想想自己這些年不捨晝夜的付出,悉心的照顧,卻換的她這番私心,最終,我打算通過法律手段要回父親留給我的這部分遺產,然後把她送進養老院。

父親走後,我照顧繼母六年,她拿出一樣東西我決定把她送養老院

半路夫妻情誼淺,不枉父親生前對她母子的照應,而他們卻無視父親的遺願,大家說我打這樣無憑無據的官司有把握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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