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後媽逼我嫁人。我,重蹈覆轍

前言:阿德勒說:幸福的人一生被童年治癒,而不幸的人用一生在治癒童年。

我們的身邊總有父母離異的孩子。原生家庭帶給他們的影響是一輩子的,伴隨一生。他們當中有一大部分的婚姻是不幸福的。


父母離異,後媽逼我嫁人。我,重蹈覆轍


我叫麗麗,家是農村的。11歲的時候父母離異。法院把我判給了爸爸。離婚第1年,爸爸再婚。第2年,我就有了同父異母的弟弟。爸爸非常重男輕女,弟弟的到來直接導致我被打入“冷宮”。不但如此,後媽也不喜歡我,因為她覺得我一分錢都不應該花,如果我不花這錢的話,以後就都是他兒子的。自此之後,我便徹底淪為一名沒爹媽疼愛的孩子。

這對我的打擊很大,很長一段時間我都無法接受自己沒了父母的疼愛。好在我有爺爺奶奶,他們身體不好,也沒有退休金,生活費都是爸爸給的。他倆實在是心疼我,便把我接到他們身邊生活了。

步入初中,每次問爸爸要生活費,後媽總是會數落我一番,嫌我花錢多。後媽恨不得我立刻找個人嫁了,省的礙她眼。這樣的生活,自然維持不了多久。初中沒畢業我就輟學了,因為爸爸不給生活費,我的溫飽問題無法解決。


父母離異,後媽逼我嫁人。我,重蹈覆轍


終於熬到了18歲。我可以外出打工了,可以自己養活自己了。靠自己的感覺真好,自己掙錢自己花,隨心所欲。21歲那年,我從外地回老家。3年了,第一次回家,記掛我的只有爺爺奶奶。3年中,爸爸從沒有給我打過一次電話,好像我不是他的親生女兒一樣。

我本想在家多呆一段時間,陪陪爺爺奶奶。誰知道,後媽天天張羅著給我找對象,讓我嫁人。沒過多久,我就被逼著嫁給鄰居村的一個我不喜歡的男孩子。彩禮、訂婚的錢,一共三萬八千塊,自然都在後媽手裡邊。我就這樣被“賣”了。


父母離異,後媽逼我嫁人。我,重蹈覆轍


結婚後,我才發現這個男孩子非常聽他媽媽的話,他媽媽不喜歡我,自然而然他就對我沒個好臉色。我在這個家裡,非常的不受重視。沒有一個人心疼我,沒有一個人顧及我的感受。兩個月之後我們兩個和平離婚了。爸爸嫌我丟人,不讓我回爺爺奶奶家,讓我去外地打工。我清楚的記得,那天是臘月二十三,快過年了,我只身去了他鄉。

去廈門之後,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我沒通知任何人,便獨自去醫院做流產······

半年之後,在網上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彷彿是一根救命稻草,我牢牢的抓住,不想鬆開。老公的家境不寬裕,我覺得無所謂,只要他對我好就行了。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沒在我們這邊老家辦宴席,至今他都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他只是認為我的爸爸不重視我,才不辦宴席的。

老公非常寵愛我,一日三餐都是他做。婚後我一直沒上班,在家相夫教子。如今女兒7歲。

老公不知道我結過婚,並且流產過。要把我不堪回首的過去告訴他嗎?有幾次話到嘴邊沒說出口,我在想告訴他之後是不是就不會再寵愛我了······


父母離異,後媽逼我嫁人。我,重蹈覆轍


結語:原生家庭我們是無法選擇的。我們每個人所能改變的只有自己,改變自己的心態,學會經營自己。忘掉過去,擁抱未來,才能守住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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