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或稱三十六策,是指中國古代三十六個兵法策略,語源於南北朝,成書於明清。它是根據中國古代軍事思想和豐富的鬥爭經驗總結而成的兵書,是中華民族悠久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原書按計名排列,共分六套,即
勝戰計 、敵戰計、攻戰計、混戰計、並戰計、 敗戰計。前三套是處於優勢所用之計,後三套是處於劣勢所用之計。每套各包含六計,總共三十六計。其中每計名稱後的解說,均系依據《易經》中的陰陽變化之理及古代兵家剛柔、奇正、攻防、彼己、虛實、主客等對立關係相互轉化的思想推演而成,含有樸素的軍事辯證法的因素。解說後的按語,多引證宋代以前的戰例和孫武、吳起、尉繚子等兵家的精闢語句。第三套 攻戰計
處於進攻態勢之計謀。飛龍在天。攻戰計包括:打草驚蛇、借屍還魂、調虎離山、欲擒故縱、拋磚引玉和擒賊擒王五計。
第十三計 打草驚蛇
打動草驚動了藏在草裡的蛇。後用以指做事不周密,行動不謹慎,而使對方有所覺察。
【原典】
疑以叩實①,察而後動; 復者,陰之媒也②。
【註釋】
①疑以叩實:叩,問,查究。意為發現了疑點就應 當考實查究清楚。
②復者,陰之媒也:復者,反覆去做,即反覆去叩實而後動。陰,此指某些隱藏著的、暫時尚不明顯或未暴露的事物、情況。媒,媒介。句意為反覆叩實查究,而後採取相應的行動,實際是發現隱藏之敵的重要手段。
【按語】
敵力不露,陰謀深沉,未可輕進,應遍探其鋒。兵書雲:“軍旁有險阻、潢井、葭葦、山林、翳薈者,必謹復索之,此伏奸所藏也。”
【故事】
魏軍兵敗木門道。
第十四計 借屍還魂
迷信人認為人死後靈魂可附著於別人的屍體而復活。後用以比喻已經消滅或沒落的事物,又假託別的名義或以另一種形式重新出現。
【原典】
有用者,不可借①;不能用者,求借②。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③。
【註釋】
①有用者,不可借;意為世間許多看上去很有用處的東西,往往不容易去駕馭而為己用。
②不能用者,求借:此句意與①句相對言之。即有些看上去無什用途的東西,往往有時我還可以藉助它而為己發揮作用。猶如我欲“還魂”還必得藉助看似無用的“屍體”的道理。此言兵法,是說兵家要善於抓住一切機會,甚至是看去無什用處的東西,努力爭取主動,壯大自己,即時利用而轉不利為有利,乃至轉敗為勝。
③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語出《易經.蒙》卦。蒙,卦名。本紛是異卦相疊(下坎上艮)。本卦上卦為艮為山,下卦為坎為水為險。山下有險,草木叢生,故說“蒙”。這是蒙卦卦象。這裡“童蒙”是指幼稚無知、求師教誨的兒童。此句意為不是我求助於愚昧之人,而是愚昧之人有求於我了。
【按語】
換代之際,紛立亡國之後者,固借屍還境之意也。凡—切寄兵權於人,而代其攻寧者,皆此用也。
【故事】
立張楚陳勝為王。
第十五計 調虎離山
設法使老虎離開山頭。比喻為了便於行事,想法子引誘人離開原來的地方。
【原典】
待天以困之①,用人以誘之②,往蹇來連返③。
【註釋】
①待天以困之:天,指自然的各種條件或情況。此句意為戰場上我方等待天然的條件或情況對敵方不利時,我再去圍困他。
②用人以誘之:用人為的假象去誘惑他(指敵人),使他向我就範。
③往蹇來返:語出《易經.蹇》卦。蹇,卦名。本卦為異卦相疊(艮下坎上)。上卦為坎為水,下卦為艮為山。山上有水流,山石多險,水流曲折,言行道之不容易,這是本卦的卦象。蹇,困難;返,廣大美好貌。這句意為:去時艱難,來時美好。
此計運用這個道理,是說戰場上若遇強敵,要善用謀,用假象使敵人離開駐地,誘他就我之範,喪失他的優勢,使他處處皆難,寸步難行,由主動變被動,而我則出其不意而致勝。
【按語】
兵書曰:“下政攻城”。若攻堅,則自取敗亡矣。敵既得地利,則不可爭其地。且敵有主而勢大:有主,則非利不來趨;勢大,則非天人合用,不能勝。漢末,羌率眾數千,遮虞詡於隊倉崤谷。詡即停軍不進,而宣言上書請兵,須到乃發。羌聞之,乃分抄旁縣。翔因其兵散,日夜進道,兼行百餘里,令軍士各作兩灶,日倍增之,羌不敢逼,遂大破之。兵到乃發者,利誘之也;日夜兼進者,用天時以困之也;倍增其灶者,惑之以人事也。
【故事】
石蠟設計除暴君。
第十六計 欲擒故縱
石刻:欲擒故縱
要捉住他,故意先放開他。比喻為了進一步的控制,先故意放鬆一步。【原典】
逼則反兵;走則減勢①。緊隨勿迫。累其氣力,消其鬥志,散而後擒,兵不血刃②。需,有孚,光③。
【註釋】
①逼則反兵,走則減勢:走,跑。逼迫敵人太緊,他可能因此拼死反撲,若讓他逃跑則可減削他的氣勢。
②兵不血刃:血刃,血染刀刃。此句意為兵器上不 沾血。
②需,有孚,光:語出《易經.需卦》。需,卦名。本卦為異卦相疊(乾下坎上)。需的下卦為乾為天,上卦為坎為水,是降雨在即之象。也象徵著一種危險存在著(因為“坎”有險義),必得去突破它,但突破危險又要善於等待。“需”,等待。《易經,需》卦卦辭:“需,有孚,光”。孚,誠心。光,通廣。句意為:要善於等待,要有誠心(包含耐性),就會有大吉大利。
【按語】
所謂縱著,非放之也,隨之,而稍松之耳。“窮寇勿追”,亦即此意,蓋不追者,非不隨也,不追之而已。武侯之七縱七擒,即縱而隨之,故躡展轉推進,至於不毛之地。武侯之七縱,其意在拓地,在借孟獲以服諸蠻,非兵法也。故論戰,則擒者不可復縱。
【故事】
諸葛亮七擒孟獲。
第十七計 拋磚引玉
以自己的粗淺的意見引出別人高明的見解。
【原典】
類以誘之①,擊蒙也②。
【註釋】
①類以誘之:出示某種類似的東西並去誘惑他。
②擊蒙也:語出《易經.蒙》如。參前“借屍還魂”計註釋④。擊,撞擊,打擊。句意為:誘惑敵人,便可打擊這種受我誘惑的愚蒙之人了。
【按語】
誘敵之法甚多,最妙之法,不在疑似之間,而在類同,以固其惑。以旌旗金鼓誘敵者,疑似也;以老弱糧草誘敵者,則類同也。如:楚伐絞,軍其南門,屈瑕曰:“絞小而輕,輕則寡謀,請勿捍採樵者以誘之。”從之,絞人獲利。明日絞人爭出,驅楚役徙于山中。楚人坐守其北門,而伏諸山下,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又如孫臏減灶而誘殺龐涓。
【故事】
蕭翼智賺《蘭亭序》帖。
第十八計擒賊擒王
作戰要先擒拿主要敵手。比喻做事要抓關鍵。
【原典】
摧其堅,奪其魁,以解其體。龍戰於野,其道窮也①。
【註釋】
①龍戰於野,其道窮也:語出《易經.坤》卦。坤,卦名。本卦是同卦相疊(坤下坤上),為純陰之卦。引本卦上六,《象辭》:“龍戰於野,其道窮也。”是說即使強龍爭鬥在田野大地之上,也是走入了困頓的絕境。比喻戰鬥中擒賊擒王謀略的威力。
【按語】
攻勝則利不勝取。取小遺大,卒之利、將之累、帥之害、攻之虧也。舍勝而不摧堅擒王.是縱虎歸山也。擒王之法,不可圖辨旌旗,而當察其陣中之首動。昔張巡與尹子奇戰,直衝敵營,至子奇麾下,營中大亂,斬賊將五十餘人,殺士卒五千餘人。迎欲射子奇而不識,剡蒿為矢,中者喜謂巡矢盡,走白子奇,乃得其狀,使霽雲射之,中其左目,幾獲之,子奇乃收軍退還。
【故事】
西門豹治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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