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第四計-以逸待勞


《三十六計》第四計-以逸待勞

困敵之勢,不以戰。損剛益柔。


《三十六計》第四計-以逸待勞

迫使敵人處於困難的局面,不一定用直接進攻的手段(而採取疲憊、消耗敵人的手段)。

  古人按語說:此即致敵之法也。兵書雲:“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 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孫子.虛實篇》)兵書論敵,此 為論勢,則其旨非擇地以待敵;面在以簡馭繁,以不變應變,以小變應大變,以不 動應動以小動應大動,以樞應環也。如管仲寓軍令於內政,實而備之。(《史記》 卷六二《管晏列傳》);孫臏於馬陵道伏擊龐涓(《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列 傳》;李牧守雁門,久而不戰,而實備之,戰而大破匈奴(《史記》卷八—《廉頗 藺相如列傳》)。

  古按語舉了管仲治國備戰,孫臏馬陵道伏擊龐涓,李牧大破匈奴的事實,來證 明調敵就範,以逸待勞,是“無有不勝”,法。強調用中心樞紐,即關鍵性的條件, 來對付無窮無盡、變化多端的“環”,即廣大四周的情況。掌握戰爭的主動權是本 計關鍵。誰人不知,兩個拳師放對,聰明的拳師往往退讓一步,蠢人則其勢洶洶, 劈頭就使出全副本領.結果往往被退讓者打倒。《水滸傳》上的洪教頭,在柴進家 中要打林沖,連喚幾個“來來”,結果卻是退讓的林沖看出洪教頭的破綻,一腳踢 翻了洪教頭。

  以逸待勞,語出於《孫子·軍爭篇》: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 銳,晝氣惰,暮氣歸。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 以靜待譁,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同逸)待勞,以飽待飢,此治力者也。”

  又,《孫子·虛實篇》:“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同逸),後處戰地而趨戰 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原意是說,凡是先到戰場面等待敵人的,就 從容、主動,後到達戰場的只能倉促應戰,一定會疲勞、被動。所以,善於指揮作 戰的人,總是調動敵人,而決不會被敵人調動。

  戰國末期,秦國少年將軍李信率二十萬軍隊攻打楚國,開始時,秦軍連克數城, 銳不可擋。不久,李信中了楚將項燕伏兵之計,丟盔棄甲,狼狽而逃,秦軍損失數 萬。後來,秦王又起用已告老還鄉的王翦。王翦率領六十萬軍隊,陳兵於楚國邊境。 楚軍立即發重兵抗敵。老將王翦毫無進攻之意,只是專心修築城池,擺出一派堅壁 固守的姿態。兩軍對壘,戰爭一觸即發。楚軍急於擊退秦軍,相持年餘。王翦在軍 中鼓勵將士養精蓄銳,吃飽喝足,休養生息。秦軍將士人人身強力壯,精力充沛, 平時操練,技藝精進,王翦心中十分高興。一年後,楚軍繃緊的弦早已鬆懈,將士 已無鬥志,認為秦軍的確防守自保,於是決定東撤。王翦見時機已到,下令追擊正 在撤退的楚軍。秦軍將士人人如猛虎下山,只殺得楚軍潰不成軍。秦軍乘勝追擊, 勢不可擋,公元前223年,秦滅楚。

  此計強調:放敵方處於困難局面,不一定只用進攻之法。關鍵在於掌握主動權, 待機而動,以不變應萬變,以靜對動,積極調動敵人,創造戰機,不讓敵人調動自 已,而要努力牽著敵人的鼻子走。所以,不可把以逸待勞的“待”字理解為消極被 動的等待。

  三國時,吳國殺了關羽,劉備怒不可遏,親自率領七十萬大軍伐吳。蜀軍從長 江上游順流進擊,居高臨下,勢如破竹。舉兵東下,連勝十餘陣,銳氣正盛,直至 彝陵,哮亭一帶,深入吳國腹地五六百里。孫權命青年將領陸遜為大都督,率五萬 人迎戰。陸遜深諳兵法,正確地分析了形勢,認為劉備銳氣始盛,並且居高臨下, 吳軍難以進攻。於是決定實行戰略退卻,以觀其變。吳軍完全撤出山地,這樣,蜀 軍在五六百里的山地一帶難以展開,反而處於被動地位,欲戰不能,兵疲意阻。相 持半年,蜀軍鬥志鬆懈。陸遜看到蜀軍戰線綿延數百里,首尾難顧,在山林安營扎 寨,犯了兵家之忌。時機成熟,陸遜下令全面反攻,打得蜀軍措手不及。陸遜—把 火,燒燬蜀軍七百里連營,蜀軍大亂,傷亡慘重,慌忙撤退。陸遜創造了戰爭史上 以少勝多、後發制人的著名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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