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幹警“三十六計”鬥“老賴”


為了讓“老賴”束手就擒、讓申請執行人的權益得以實現,面對“老賴”們的各種躲避手段,執行幹警使出渾身解數與“老賴”鬥智鬥勇,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上演著一出出智鬥“老賴”的“大戲”。

三十六計之“拋磚引玉”

2013年底,陳某以週轉不靈為由向李某借款5萬元,借款到期後,陳某百般推脫,到後來連電話都不接了。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陳某的警惕性再次提高,一有風吹草動,便溜之大吉,所以執行法官幾次上門尋找均未見到陳某蹤跡。通過電話聯繫,陳某總是態度良好,滿口應承,但卻沒有任何履行義務的實際行動。

線下找不到人,電話聯繫一味“假配合”,針對被執行人陳某此種情況,執行幹警想到了一個絕妙的“誘捕”計劃。因陳某長期收購某種機器設備,執行法官特意安排一位年輕幹警假扮成商客,以出售機器設備為由與被執行人陳某聯繫,一番“專業”的溝通後,陳某果然“上鉤”了,雙方約好第二天在某酒店門口見面。第二天,陳某如約而至,穿便裝的執行幹警與陳某會面核實身份後,在一旁埋伏已久的執行幹警一擁而上將陳某抓獲。

三十六計之“聲東擊西”

被執行人吳某向申請執行人借款2萬餘元拒不歸還,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團隊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未能發現吳某的財產信息。經傳喚,吳某來到法院,稱自己早已退休,實在沒有還款能力,說著還拿出準備好的銀行流水記錄證明自己所言非虛。根據銀行流水情況來看,吳某確實沒有還款能力。“證據鏈”看似十分清晰,執行幹警卻犯起了嘀咕:銀行流水顯示開戶人正是張某,為什麼查控系統不顯示?而張某既然是退休,那麼退休工資在哪裡?向張某詢問完整的銀行卡號,張某卻稱自己不記得。

敏銳的辦案嗅覺讓執行幹警覺得此事並不像張某所展示的這麼簡單。為不“打草驚蛇”,執行幹警決定先“穩住”張某,告知法院已經清楚其沒有履行能力的事實,暫時先不對其採取措施,待與申請執行人溝通後再做商議。聽到這裡,張某心滿意足的離開了。隨後,執行幹警立即向法官彙報,並根據張某提供的銀行流水記錄上加蓋的分行印章來到該分行,倒查此流水記錄是由誰打印、開戶人及銀行卡號等信息。

很快便真相大白:原來張某的銀行卡是使用社保賬號開戶的,所以查控系統未能顯示;而張某用於證明自己沒錢的銀行流水,也是其有針對性的選取了對自己有利的一段時期,其實張某每月都有2000多元的退休工資。經過反覆核對,確定是張某的賬戶無疑後,執行幹警立即將該賬戶凍結。

三十六計之“打草驚蛇”

在申請執行人翟某與被執行人蘇某交通事故糾紛一案,依據生效的法律文書,被執行人蘇某應當賠付醫療費2.9萬元,但自案件進入執行程序以來,多次尋找,都未找到被執行人蘇某。中秋節晚上,執行局長沈志勇帶隊再次突襲蘇某家。

這次真的沒白來,但見屋裡燈火通明,站在門外就能聽到屋裡的吵鬧聲。執行幹警立即上前敲門,頓時,屋裡萬籟俱寂,敲了好一陣兒也沒人應聲。執行局長沈志勇靈機一動上前道:“老蘇開門呀!我是物業的。”門開了,環顧四周,只見幾個十幾歲的孩子在玩遊戲,稱父母親都不在家。聞到屋裡濃濃的飯香味,又不見外賣盒子,執行幹警感覺不太對勁,便拿出搜查令準備進行搜查。

這時,被執行人的妻子一邊喊著“別搜別搜”,一邊迅速從裡屋走了出來。被執行人的妻子稱自己的老公已多日不在家了,她也不知道現在在哪兒。既然蘇某不在家,被執行人妻子為何沒和孩子們一起開門?如果有事為何偏偏等到要搜查了才出來?這顯然有些不合常理。執行局長沈志勇踱著步一邊耐心釋法講解阻礙執法將會受到法律制裁,一邊細心觀察著蘇某妻子的神情、動作,只見她一會裝作無所謂的樣子,一會又眉頭緊蹙,兩手絞在一起不停的摳來摳去。看到蘇某老婆的異常表現,沈局長心裡已有了七八分把握,細細留意起屋裡的痕跡,當沈局長走過儲物間門口時,蘇某妻子神情突然緊張起來,並出聲阻攔:“裡面亂的很,還是別進去了。”看著沈局長回到客廳,蘇某妻子便悄悄鬆了口氣。情況已經明朗,只聽執行局長沈志勇胸有成竹向屋內高喊一聲:“出來吧老蘇,難道非要讓把你搜出來不成?”話音剛落,儲物間的門開了,被執行人蘇某耷拉著腦袋無趣地從裡面走出,由執行幹警帶回法院。

經過釋法勸導,被執行人蘇某迫於巨大的執行壓力,將全部執行款履行到位。

三十六計之“欲擒故縱”

被執行人新鄉市某建築公司拖欠貨款13.9萬元不還,還拒接、拉黑法官電話,為推進案件進展,執行法官來到被執行人新鄉市某建築公司的所在地,卻不見公司負責人羅某蹤跡。通過公司員工電話與羅某聯繫,得知羅某正在某縣規劃局商談項目事宜。眼看已經臨近下班時間,執行法官當機立斷,將執行幹警分為兩隊,一隊趕往某縣規劃局尋找;另一隊留守該公司,若羅某回來便可以將其帶回法院。當執行幹警趕到某縣規劃局時,已是人去樓空。而狡猾的羅某還玩起了“金蟬脫殼”:請助手開自己的車返回公司,自己則打車離開。

第二日一早,彭法官再次來到被執行人新鄉市某建築公司。警車剛駛入院內,就見一人影往辦公樓方向飛奔。“不好!怕是要報信!”執行幹警立即按照應急預案分為兩組,一組下車追趕,另一組守住大門。執行幹警各個精幹強健,互相一使眼色,刻意控制速度保持相應距離,使報信人誤以為執行幹警追不上,自己報信有成功的可能。就這樣,報信人成了引路人,執行幹警成功將羅某帶回法院。迫於壓力,當天羅某就將13.9萬元執行款全部履行到位。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不論“老賴”使出何種手段,執行幹警都將迎難而上,用實際行動捍衛法律的尊嚴。

審核: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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