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水昭大隊在夜查統一行動中嚴厲打擊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我到城裡去拉菜,在吃飯的時候就喝了兩瓶啤酒,感覺沒什麼問題,而且還要拉菜回去,想到高速公路可能不會有交警查車,就自己開著車回來了。我知道錯了,喝了酒開車是不對的,我願意接受處罰”。這是駕駛人虎某在3月22日夜間被查到飲酒駕車後所講的一段話。


#典型案例# 水昭大隊在夜查統一行動中嚴厲打擊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典型案例# 水昭大隊在夜查統一行動中嚴厲打擊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3月22日晚,根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及水昭大隊《關於2019年度酒駕醉駕常態治理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為始終保持對酒駕醉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嚴查嚴管高壓態勢,水昭大隊在轄區昭通南收費站開展夜查工作。22時許,一輛雲A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車在接受交警查驗過程中,執勤民警對駕駛人進行詢問時,發現其身上有濃烈的酒味,便讓駕駛人將車輛熄火併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交警將快速排查酒精含量檢測儀放到當事人嘴邊,“你已飲酒駕駛,請配合檢查”的提示音立即響起,為檢測當事人的血液酒精含量,民警將其帶到中隊做進一步酒精檢測,經呼氣式酒檢儀檢測,虎某血液酒精濃度為71.9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當事人虎某對該檢測結果無異議,當場悔過並在檢測結果單上簽字。民警依法開據強制措施憑證,依法扣留了其駕駛證,將車輛進行拖移暫扣,告知當事人於15個工作日內到交警中隊接受處理。


#典型案例# 水昭大隊在夜查統一行動中嚴厲打擊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4月8日,當事人虎某來到水昭大隊五中隊接受處理,民警對其酒駕行為進行了安全教育,對其因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虎某處以罰款並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 水昭大隊在夜查統一行動中嚴厲打擊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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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溫馨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生命不可以重來,且行且珍惜。無論是週末、節假日,走親訪友、朋友聚會多,但請牢記“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駕車”,酒後駕駛害人害己,不要抱有任何僥倖心理。法律不是兒戲,對酒駕的放縱就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希望大家遵章守法,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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