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為官清廉,但他的工資不是一般高,為官巔峰時年薪有1000多萬

包拯二十九歲中進士,為官二十多年,從知縣幹起,一直做到了樞密副使,期間,包拯出任過知州,並在刑部、工部、禮部都當過官,還出任過開封府尹,這樣一路上來,也可以看出包拯的厲害之處。

我們知道,包拯是清廉的代表,無論身居多麼高的位置,包拯都能夠秉持初心,兢兢業業的為百姓辦事。包拯之所以能夠這樣做,筆者認為,和當時包拯的工資水平也是有一定關係的。

有學者推算過,包拯為官巔峰的時候,年薪能夠達到1300多萬元。
包拯為官清廉,但他的工資不是一般高,為官巔峰時年薪有1000多萬

我們就來看看包拯的工資水平吧,包拯坐鎮開封府的時候,他兼任宋廷三個官職:龍圖閣直學士,尚書省右司郎中,同時還是權知開封府事,包拯出任的這三個官職,都是有薪水的。

宋仁宗嘉佑年間頒佈了一條規定,這條規定就是關於當時官員工資的,規定叫《嘉佑祿令》,根據該祿令的規定,身為龍圖閣直學士的包拯,每年有1656貫的工資,除了這些錢之外,朝廷還賞賜包拯十匹綾,三十四匹絹,兩匹羅和一百兩綿的實物收入。

包拯為官清廉,但他的工資不是一般高,為官巔峰時年薪有1000多萬

《宋史·職官志》中也有記載,包拯在開封府做老大的時候,每年有三十石月糧,月糧包括十五石米和十五石麥,於此同時,每月政府還會發二十捆柴火(二百六十斤),還有四十捆乾草以及一千五百貫公使錢。

在包拯為官巔峰的時候,他是宋朝外藩府的高級官員,所以土地也比較多。《宋史》描述,朝廷劃撥給包拯的土地是二十頃,也就是兩千畝,而且宋朝規定,包拯每年可以從這些土地中收租,而且還不用納糧。

包拯為官清廉,但他的工資不是一般高,為官巔峰時年薪有1000多萬

如果一畝地收租一石兩,每年包拯又會多兩千石糧。上文說了,包拯身兼三職,還有一個就是權知開封府詹事,因為這個官職,朝廷每月給包拯額外一百貫的錢,而且每年冬天還多給包拯二百二十五斤的木炭。

所以,有學者統計,如果將包拯每年獲得的實物和工資全部折換成錢,總共接近兩萬兩千貫。這也就是包拯的年薪,還有學者統計過,如果按照當時四百文銅錢的購買力和現在的二百五十元購買力相當來計算的話,一貫錢就是一千個銅板,也就是一千文。

那麼一貫錢也就是六百多元,那麼包拯接近兩萬兩千貫的工資,放到現在就差不多一千三百多萬了。可見,在當時的宋朝,包拯也是高薪之人啊。

包拯為官清廉,但他的工資不是一般高,為官巔峰時年薪有10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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