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疫情期間價格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我國決定從今年3月到6月階段性擴大價格臨時補貼保障範圍,將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納入保障範圍。
除此外,失業保險、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國家還給這些人的實在保障!
3月到6月,每月價格
臨時補貼金額提高一倍發放
這些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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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到6月價格臨時補貼提高一倍發放
(1)今年3月到6月,每月價格臨時補貼金額提高一倍發放
今年3月到6月,在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已有的保障對象基礎上,將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也納入保障範圍,初步估算將新增惠及800多萬人。
(2)提標擴圍增加的資金支出,將由各級財政和失業保險基金分別承擔
其中中央財政將對東中西部地區分別按不同比例給予補助。
儘可能縮短髮放補貼所需的時間,務必在物價指數等統計月報數據發佈之後的20個工作日之內將補貼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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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低保、特困人員供養或者臨時救助等政策保障
(1)及時瞭解現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的家庭生活狀況
主動發現重點關注疫情感染家庭的生活困難,做到隨時發現、隨時救助。
(2)優化簡化低保和臨時救助的審核審批程序
保證困難群眾應保盡保、應救盡救。比如說暫停入戶調查環節,開通網上辦理渠道,暫停開展低保對象的退出工作,加大鄉鎮審批權限和鄉鎮救助備用金數額,實行先行救助等等。
(3)要求放寬戶籍地申請限制
對疫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流動人口,由當地鄉鎮、街道或者縣級民政部門實施臨時救助,對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對於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根據需要直接發放臨時救助金。對有需要的困難群眾提供照料服務或者發放生活、防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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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都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1)因為各種原因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
一般說來,因為火災、交通事故、突發重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或者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情形下,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都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2)各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都開通了社會救助服務熱線
為確保疫情期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各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都開通了社會救助服務熱線,需要了解臨時救助政策的困難群眾,可以通過當地的電話查詢,或者在民政部的門戶網站上找到當地社會救助服務熱線電話。
在工作時間撥打諮詢即可,也可以找當地社區幹部詢問申請救助的辦法,或者直接向鄉鎮、街道或者縣級民政部門提交臨時救助申請。
此外,可以登錄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各地社會救助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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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群體】,獲熱線查詢入口。失業保險、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
國家還給這些人的實在保障
補貼一
失業保險能保障
這些人的基本生活
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失業保險的保障對象主要有兩類。
一是對單位和個人參保繳費滿一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意願的城鎮失業人員,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領金期間為其代繳醫療保險費,物價上漲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在領金期間死亡的發放喪葬補助費和撫卹金,如果參加了培訓,還要發放培訓補貼。
第二類是對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連續工作滿1年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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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二
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每人每年8000元
用人單位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和城鄉就業困難人員,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月足額髮放不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倍工資的,可按規定申請享受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
申請條件
(1)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和城鄉就業困難人員;
(2)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
(3)按月足額髮放不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倍的工資。
補貼標準
(1)招用進行了失業登記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的本市“4050”人員、低保人員、初次進京隨軍家屬、登記失業1年以上人員、“零就業家庭”勞動力、低收入農戶勞動力的,或招用未實行就業失業管理的綠化隔離建設、資源枯竭、礦山關閉或保護性限制等農村就業困難地區,且進行了轉移就業登記的農村勞動力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可申請享受最長不超過五年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基本養老保險補貼16%,失業保險補貼0.8%,以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為最高補貼基數,低於60%的,以實際繳費基數為補貼基數;醫療保險補貼10%,以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補貼基數。
(2)招用本市其他登記失業人員,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可申請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基本養老保險補貼16%,失業保險補貼0.8%,醫療保險補貼10%,以各險種最低繳費基數為補貼基數。
(3)對享受一次性社會保險補貼(本通知第(三)條)的企業,在其申請享受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時,核減已享受的相應補貼。
申請時限
按規定辦理單位就業登記或轉移就業登記手續、履行勞動合同且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滿半年或一年的企業,可於次月起90日內提出申請。
補貼三
一次性社會保險補貼
最高補貼6315元/人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方向的中小微企業,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持平或增長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定比例的補貼。
申請條件
(1)2020年前4個月月均繳納失業保險費人數,不少於2019年月均繳納失業保險費人數的;
(2)不在北京市禁限目錄內的,符合《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小微企業條件的;
(3)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方向的非國有企業,主要指註冊在“中關村一區十六園”、“三城一區”或屬於十大高精尖產業的企業。
補貼標準
(1)截至4月底企業月均繳納失業保險人數與2019年月均繳納失業保險人數相比持平或增長20%(不含)以內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30%的補貼;
(2)截至4月底企業月均繳納失業保險人數與2019年月均繳納失業保險人數相比增長2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
(3)補貼金額按照企業申報並經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金額的一定比例確定,最高補貼上限以2018年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最高補貼6315元/人)。
補貼期限
2020年2月至4月
申報流程
符合條件的企業於2020年5月1日至7月31日申請。企業通過互聯網平臺提出申請,區人力社保部門進行審核,有疑問的報市審核小組聯審通過。
補貼四
支持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每人1000元!
享受了上述困難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一次性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企業,根據崗位需要,在2020年組織職工(含待崗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累計不低於40課時(每課時45分鐘)的,對參加了培訓的職工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技能培訓補貼。申領補貼時,參加了培訓的職工須仍在本企業就業。
培訓內容
企業根據崗位技能需求和生產經營特點確定培訓內容,可包括崗位技能提升、工傷預防、安全生產等方面內容。
組織方式
具備培訓條件的企業可自行開展培訓,也可委託本市各類院校、具備相應辦學許可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委託培訓的須簽訂培訓協議。
可採取脫產培訓,也可利用工作之餘開展培訓,還可採取邊生產邊培訓等方式進行。
培訓實行實名制,培訓結束後,應留存培訓相關檔案材料備查。
線上培訓
鼓勵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線上培訓,並引導未返京上崗職工積極參加,線上培訓可累計計算培訓課時。
可利用企業自有或委託機構線上培訓平臺,通過在線直播、視頻錄播、實時互動等靈活多樣形式,開展線上培訓。
開展線上培訓平臺的技術條件和功能包括學員信息管理、實時查看、培訓統計、數據導出功能;能進行線上授課,可採用在線直播授課、慕課(MOOC)、微課等;能記錄培訓過程。
補貼資金
培訓補貼資金從本市失業保險基金提取的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中列支。
若企業申領培訓補貼時同時滿足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中其他培訓補貼政策申領條件,不得重複申領。
企業可將培訓補貼用於職工教育經費各項支出或繳納本企業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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