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陽:民事審判第二團隊組織學習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將於5月1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提升辦案質效,增強法官幹警的業務技能,加深對證據新規的理解認識運用,4月28日,民事審判第二團隊集中學習、討論、理解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汾陽:民事審判第二團隊組織學習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文峰法庭庭長、員額法官陳衛東深入淺出的講述了新證據規定修改的背景和意義,重點從當事人舉證、證據的調查收集和保全、舉證期限和證據交換、質證、證據的審核認定等方面詳細講解了新證據規定的變化內容,並通過以案釋法的形式,分別就《規定》中當事人舉證、證據的調查收集和保全涉及的四十八個條款進行了系統解讀, 就有關電子數據範圍,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視聽資料、電子數據,鑑定人出庭,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等實務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進行了詳細解讀。


汾陽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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