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方方日记”的拙劣。

作为一个自然人,记录日记是自己的权利,我尊重你,并且支持作者。但是作者将它卖给某些西方别有用心的出版社,作为羞辱中国人民的匕首与投枪,则是赤裸裸的丑陋与无耻,缺乏最基本的人格。你写日记没有错,但卖个西方别有用心的媒体,就是赤裸裸的叛国行为。我打心眼里鄙视������。 ​​​

很多人赞成“方方日记”作者,我觉得他们陷入了一个逻辑陷阱,你写日记没错,甚至在如今自媒体极为发达的今天你发表出来只要不违法也是你的权利,我支持你,但是作者把它卖给西方别有用心的媒体以赚取稿费,并作为羞辱,伤害中国人民的匕首和投枪,在当前全体中国人民齐心扛疫的时刻,这就属于赤裸裸的叛国行径,令人唾弃,虽然你高为作家,但你的人格缺陷当是你此生永远无法突破的天花板,你出名了,但将是遗臭万年。那些为你站台的小丑,也注定会为历史所唾弃,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羞辱了我的同胞和我的祖国,还有全国数百万计的扛疫英雄,难道美元对你的诱惑就那么大,大过了你对人格,信仰的追求?我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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