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解讀:退市保千一季度虧損6586.49萬

4月29日,退市保千(600074)發佈2020年一季報,公司2020年1-3月實現營業收入3239.15萬元,同比增長22.91%,其他電子行業已披露一季報個股的平均營業收入增長率為-0.0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6586.49萬元,同比下降6.65%,其他電子行業已披露一季報個股的平均淨利潤增長率為18.85%;公司每股收益為-0.03元。

同時,公司發佈2020年半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0-01-01到2020-06-30業績:不確定

關於2020年半年度業績變化原因,公司表示:2017年底受原實際控制人莊敏涉嫌侵害公司利益事件影響,加之其主導對外投資過度等原因影響,公司面臨一系列重大風險,陷入財務及經營危機。2017年12月,公司、莊敏分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公司進行立案調查,請予以配合。”證監會對公司、莊敏開始立案調查。公司於2019年4月2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19]68號),截至目前,中國證監會針對公司的調查已基本結案。但中國證監會針對莊敏的立案調查仍在進行中,既未結案,也未移送公安部門。 《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中提及,經中國證監會查明存在20家小微企業屬於原控股股東莊敏控制的企業,與公司構成關聯方,其與公司之間的購銷業務屬於關聯交易。上述關聯方及關聯交易公司事先並不知情,公司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後,立即開展對其中涉及的關聯企業及與公司的關聯關係進行調查。但由於情況複雜,涉及公司眾多,公司手段非常有限,對於與關聯企業的關聯關係認定目前正在進一步核查中。 同時,公司從未放棄且一直積極努力對涉嫌侵佔或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公司前實際控制人、前董事長莊敏及相關人員的問責追償。公司於2018年初即以明確的線索與人證向公安經偵部門報案,但均以無直接證據為由被拒絕受理;2019年下半年,公司再次向公安經偵部門報案,最終被以案情複雜、涉案金額巨大及證監會應會將相關案件移交公安部處置為由而不予立案。 在暫停上市期間,公司及公司債權人一致認同實施破產重整或債務重組化解危機,各方均積極推進相關工作,但終因歷史遺留問題對公司影響重大,且莊敏股權糾紛過於複雜,相關債務重組未能達成協議,破產重整也難以進入司法程序,通過破產重整或債務重組化解公司危機的期望最終未能實現。 為恢復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實現自救,公司管理層雖積極發展業務,維持核心業務生產能力,但資金緊張的情況未能改善,公司仍面臨流動性不足的風險,盈利能力不足,若無法通過重啟債務重組或破產重整化解公司當前財務困境,逾期債務產生的利息將繼續拉高公司運營成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淨利潤可能繼續虧損。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目前正處於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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