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現場執法改變傳統的“治超”模式

近年來,交通運輸部為進一步規範超限運輸治理(以下簡稱“治超”)行為,有效保護公路路產, 保障公路完好暢通,要求各地應積極探索和推廣不停車檢測和廣州聚傑“非現場執法” 模式。

非現場執法改變傳統的“治超”模式

一直以來,各地在“治超”上主要採用上路查堵的方式,這種方式在一定時期內,治理成效明顯。但是,這種模式確有一個很大的弊端,那就是矛盾集中,對路政人員執法水平要求很高,若處理不當, 極其容易激化矛盾,引發衝突,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影響政府部門形象。傳統“治超”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取證難。由於各地國省幹道公路具有點多、面廣、線長、車輛流動性強等特點, 決定了車輛超限運輸案件發生的廣泛性、隨機性和流動性,加之執法人員在調查處理時,大部分車主或駕駛員基本不配合執法,經常發生當事人故意堵塞收費站或檢測站車道,造成人為擁堵,甚至大鬧執法現場。如2013年12月25日,京新高速蓮花灘收費站的工作人員陸續攔下多輛超限貨車,試圖勸返。但幾十位不願返回的超限貨車司機將車停在收費站口把路堵死。

非現場執法改變傳統的“治超”模式

實施強制措施難。執法人員在對拒

不接受處理車輛實施強制措施時,車主或駕駛員會想盡各種辦法來對付檢查, 逃避法律的制裁,駕車闖關、拒不開門、鎖車走人等情況時有發生。如2014年8月13 日,四川省內江市資中縣就發生一起超限運輸車輛駕駛員拒不接受執法人員調查處理、堵塞交通、毆打執法人員的事件。

非現場執法改變傳統的“治超”模式

處罰及執行難。執法人員在對駕駛

員或車主(企業)實施行政處罰及執行時,經常遇到當事人故意躲避、拒絕卸載、不配合、故意抵制、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阻礙執法,而路政執法人員又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措施,致使路政行政執法權威大打折扣。如齊齊哈爾、永州、鄂州、內江等地先後發生超限司機撬鎖逃離事件。更有甚者,超限司機撬鎖開車後還發短信調戲執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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