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性侵养女案:鲍的姐姐发声,称两人不是收养父女关系

鲍毓明性侵养女案:鲍的姐姐发声,称两人不是收养父女关系

近日"杰瑞集团高管鲍毓明性侵案"轰动全国,本不想写这么沉重的话题,无奈一大早看到貌似洗白的重磅消息:鲍的姐姐否认两者的收养父女关系。

而这问题4月9日鲍接受采访时也这么说。

这招实在高啊,如果两者不是养父女关系,那么就有可能形成事实上的恋人关系,这样就规避掉了鲍毓明的很多问题和责任。

据说,鲍是资深法律人,从事律师工作已20余年,很显然他很懂法律这一套。

鲍毓明性侵养女案:鲍的姐姐发声,称两人不是收养父女关系

回溯案情:

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烟台市芝罘市公安分局报案,称其3年来被鲍某多次性侵,后调查证据不足,于2019年4月26日撤案。但后经当事人及律师提供线索,2019年10月9日再次立案,目前还在侦察取证中。

于是这件"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控性侵养女事件"迅速发酵,引起全国热议与轰动。4月9日,杰瑞集团与鲍解除劳动关系;4月10日,鲍向中兴辞职。4月11日,烟台警方组成工作专班对前期问题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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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件的几方观点,让这案情扑朔迷离:

【受害女孩】

据小可说,她在2015年的最后1天(刚满14岁)就被养父性侵。之后养父把她从南京带到北京,控制了她人身自由,把她锁家里,不让她出门,还给她看不属于她年龄段看的片子,包括3-5岁儿童被侵性的片子,后来多次与她发生关系。

鲍的这种行为确实让人难以启齿,孰不可忍。

【鲍毓明姐姐】

鲍毓明姐姐称,鲍毓明和报案女孩并非女孩自述的父女关系,并且女孩和她妈妈曾经去过鲍的老家见过父母。她相信公安机关会调查清楚案件,希望案件尽快水落石出。

当记者反问:他们不是父女关系,是恋人关系吗?鲍的姐姐立刻说,这点还是等公安机关通报吧。

事件有些反转厉害,很明显,如果界定了恋人关系,鲍的责任会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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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母亲】

女孩母亲称,鲍毓明一直和女儿是养父女关系,并欲办理收养手续。她经常给孩子交流,经常问她,但女儿没提及性侵这事。

据说鲍经常威胁女儿,如果女儿跟她妈妈说,他就杀了她妈妈,女孩自然就不敢说了。

在记者问及这中间有没有向对方索要财物时,女孩妈妈说一分钱都没要过,也不贪图鲍的国籍和名誉,女孩母亲让鲍把女儿当亲生看待。

当记者问及为什么把14岁女儿放心交给一个中年男子时,她说鲍带女儿在南京玩几次后觉得很好,但鲍一直以工作忙推拖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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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就有两个问题匪夷所思:

1、 女孩母亲也真是心大,14岁的女儿已是青春期的大女孩,怎么放心给一陌生中年男子带走?而且两人相差只有29岁。据法津了解,收养年龄差至少要40岁,如果不到40岁,收养者也要有配偶。

再者,收养手续又没有办理,女孩和女孩母亲怎么就这么糊涂至此呢?女孩是青春期大女孩,男子又是中年正当年,再这么也有些风险意识吧,这真的有些说不过啊。我认为,一般的母亲是不会这么做的。

网友更质疑,母亲过于迷信大意,或者是和鲍达成了协议。

2、还有鲍推拖不办理收养手续无疑是司马昭之心,人皆可知。很明显他肚子里在憋着坏,起着歹意吧,毕竟14岁的女孩正值青春年华。鲍对女孩及其母亲都有着欺骗性质,可叹的是,母女俩还真的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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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

鲍毓明回应称,对女孩百般疼爱,要星星不给月亮,说她恩将仇报。这还成了升米恩、斗米仇了?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但小可母亲说过,鲍说过要给小可报培训班,如绘画、舞蹈之类的,一直都没兑现,她侠也没有向他索要过一分钱,因此也就没有所谓的跟着他,就会享受享受的责任。

明显鲍是籍着母女俩的信任而干了坏事。

而且鲍很懂法律。中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协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很显然,鲍在小可满14岁时才参与强奸行为,如果再被界定为恋人关系,其结果可想而知。

有律师表示这位"养父"深谙法律,擅长自我保护,懂得如何规避刑罚规定,很有可能最终对其定罪都存在困难。

这貌似成了一桩"高智商犯罪案",让人心拔凉拔凉的。真所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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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目前为止,很多明星为此案发声,称姐姐来了别怕,包括韩红、章子怡、谢娜、蒋欣、马伊琍等数10位明星。

案件最终走向如何,还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侦破。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希望案件早日水落石出,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受害者公道。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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