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和王安石变法的区别在哪里?为什么感觉人们更多诟病王安石?

书生陆游


范仲淹等人掀起的庆历新政以及王安石主张的熙宁变法,是宋朝最为重要的两次改革运动,二者都以失败告终。

如果对比这两次变革就能发现,王安石这次变法的规模要远超范仲淹等人,采取的措施、受到的阻力以及与之配合的思想理论变革都有劣势。

在这一背景下,王安石也自然被人诟病得更多一点。

第一、熙宁变法将庆历新政的范围扩大了,但没有做好善后工作

范仲淹主持下的庆历新政,针对的重要是“冗员”的弊病,以“整顿吏治”为手段,以达到裁撤不合格的官员,让优秀的官员价值可以得到更好地发挥。

针对此种现象,范仲淹在《答手诏条陈十事疏》中提出了十条举措:

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推恩信、重命令。

从这些措施就可以看出,范仲淹的重点在于整顿用以治民的“吏”,而不是身居高位做决策的“官”。

这样一来,从上自下的改革,并没有过于触及与其同等地位的同僚利益,手段还算温和。所受的阻力以及口碑评价自然不会十分激烈。

但毕竟是触犯了贵族集团的旧有利益,庆历新政在两年后,以范仲淹等人被贬谪出京而告终。

相对比之下,王安石的熙宁变法打击面就太大了,手段也激烈地多

王安石要解决的问题有三个:冗员,冗兵,冗费。

他的变法主张包括了吏治、军事、财政等各方面大权,形成了三条战略:

  • 富国之法: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

  • 强兵之法: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裁兵法、军器监法。

  • 取士之法:改革科举、整顿太学、选拔官吏。

其实如果从内容来看,每一条都可谓是切中时弊,改革之后能对社会产生极大裨益。但是,这些内容的实施同样有很多问题。

比如:

  • 富国之法中,青苗法本意是为了保障农民利益,由政府在饥荒年代以借贷的方式给农民提供种子、器械等,利息相对较低。但是,在施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强制农民借贷政府提供的庄稼种子等现象,致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


  • 强兵之法中,保马法的本意是借农民之手为政府养战马,由政府支付报酬。既减少政府开支,又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在施行过程中,农民领养马驹之后,由于不懂得专业的喂养技术,使得战马夭折,不得不赔付政府款项。

  • 取士之法中,对于官吏的选拔过程里,往往会精简机构,裁汰冗员,这本是一件节约政府开支、提高效率的好办法。但是,在施行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这些被裁汰的官吏该如何安置的问题,导致官场人心惶惶,反弹极大,社会秩序混乱不堪。

所以,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和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从目的上来讲,都是直面社会弊病的举措,但都是在施行方法上出现了严重问题,善后的工作没有做好,必然会导致旧利益集团强烈的反对。

王安石变法涉及到的范围更广,手段更激烈,对这些旧有利益集团的损害也更为严重,所以名声自然要比范仲淹等要差得多。

第二、王安石在当时的名气和地位远不及范仲淹,文人内部分化

范仲淹死后,谥号为“文正”,这是古代文臣所能达到的最高荣耀,可见当时范仲淹的名声地位。

除此之外,范仲淹还文武双全,精通兵法韬略。敌人对此表示:

今小范老子腹中自有兵甲。

范仲淹在当时可谓是群臣领袖,无论是庙堂还是民间都有极高的声望,而与其配合的还有欧阳修等文坛泰斗,可谓是权力于舆论都掌控在手中。所以,在声名上自然不会太差。

但是,王安石是什么情况呢?

虽然变法举措都是向上的,但无奈施行过程中问题太多,这笔账都算在了变法的主持者王安石身上,对于官场和民间的声望来说,王安石就比范仲淹差了太多。

而文人群体就是舆论的发源地,当时有着重要地位的司马光、苏轼都旗帜鲜明地反对变法,自然在宣传上就会出现极大的问题。

这样一来,既缺少权力的高度集中,又没有舆论的强力支持,王安石的名声自然就不如当时的范仲淹。

同样是改革,王安石受到的非议自然就多了一点。

第三、熙宁变法没有一个有效的思想改革与之配合

历史证明,制度上的改革往往要伴随着思想上的革新。范仲淹在庆历新政的同时,还着手进行文风的变革。

范仲淹首倡抛弃“西昆体”等奢靡文风,得到了朝廷的一致支持。于是,李觏、尹洙、石延年、苏舜钦、梅尧臣、欧阳修等人与之呼应,在思想上统一战线,共同为庆历新政的政治运动造势。

范仲淹等人提出的“诗文革新”思想,其实就是由整顿文学方面的弊病蔓延出去,呼吁对社会弊病进行改革,有一个缓冲的时间。

欧阳修等人也是因为相同的见解,所以聚集出了一个牢固的核心集体,一同在舆论上造势。

虽然因为旧有势力太强大,庆历新政最终失败,但这些倡导改革的主要人士基本上只是被贬谪而已。

王安石变法阶段,北宋的诗文革新运动已经到了中后期,苏轼等人在文体革新大方向上还聚集在一起,但文学观念总有不同,再加之奢靡文风这一共同敌对目标逐渐崩解,他们的聚合力早已经名存实亡。

这就造成了文化环境与政治改良上的分离。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人之中有很多都是曾经的盟友,比如大文豪苏轼,还有曾经庆历新政的参与者,比如韩琦。

这些打击无疑都会给王安石个人形象抹黑,所以他的名声并不是特别好。

从个人魅力、舆论管控、盟友政敌等等方面来看,王安石的变法虽然持续时间比庆历新政更长,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对于旧有势力打击也更大,但也正因如此,王安石的名声自然就不及范仲淹。


未来在黑夜隐匿,于此静待晓光。我是待晓儿,专注于文化的科普与解读,欢迎关注与交流。

待晓儿


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是北宋两次著名的改革运动,由于两次变法的领导者分别是范仲淹和王安石,这两次变法也被称为范仲淹变法和王安石变法。

不论是范仲淹,还是王安石,都是北宋的名臣,他们不论是才学、能力还是品德,都无可挑剔,两次变法也可谓是轰轰烈烈,尤其是王安石变法,堪称是一次划时代的改革运动。可是,在两人主持的变法都失败的情况下,人们对于王安石的诟病似乎更多。提起范仲淹变法,大家最多说它有局限性,改革不彻底,可是提起王安石变法,抨击者却不胜枚举,自南宋以后,元明清官方更是直接对王安石变法进行盖棺定论,说它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北宋亡国。

王安石画像

这样的评价差异不禁令人深思,两人的变法都失败了,为何相比之下,王安石却饱受诟病呢?两次变法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它们又是如何造成这种“贬王”的局面的呢?

事实上,尽管王安石变法是对范仲淹变法的承继,但两次变法却截然不同。不论是变法的背景、内容、过程、影响,还是变法的主持者和支持力度,都存在巨大的区别。

在背景上,范仲淹进行变法前,北宋由宋仁宗统治。仁宗是一位仁慈有余但魄力不足的皇帝,他在位时期,北宋官僚队伍和军队数量都太过庞大,冗官冗兵的问题十分严重。这导致北宋的行政效率很低,百姓生活的也十分贫苦,辽和西夏还威胁着北疆。范仲淹时期,北宋的问题已经凸显出来,但是到王安石执政时期,北宋的“三冗”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整个国家积贫积弱,不论是吏治、财政、军队还是土地,整个北宋社会几乎全部都是问题。与此同时,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失败也是王安石变法的背景之一。

范仲淹画像

背景的不同自然也导致两人变法涉及的领域不同。范仲淹向仁宗上的《答手诏条陈十事疏》中,提出了“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推恩信、重命令”等10项以整顿吏治为中心的改革主张。通过范仲淹的条陈十事,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的变法主要是针对吏治。其实,这也是庆历新政的主基调,这次变法以整顿吏治为主,至于社会经济的根本问题,范仲淹变法很少涉及。

可是,到王安石执政以后,北宋的社会问题已经迫在眉睫,而且,庆历新政的失败,也让王安石认为,光是整顿吏治,是没办法解决北宋的问题的。所以,王安石变法涉及的领域非常宽广。短短数年之间,王安石就已经在富国、强兵、取士三个领域中全面铺开十多项改革措施,其针对领域之广,改革决心之彻底,改革措施之多,改革理念之超前,在整个封建王朝历史上都是少有的。

然而,改革的越激进,就越容易得罪人。范仲淹光是改革吏治,就得罪了不知多少人,王安石却一下子将改革伸到北宋的各个领域,他触犯到的利益、得罪的人之多,可想而知。反对派攻击新政的最好方法,向来都是攻击新政主持者本人,所以,作为变法领导者的王安石,自然不会有什么好名声。

更何况,王安石本人性格上的弊端,也在变法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变法需要强人来领导,但王安石太过刚硬,他不允许有任何人反对变法,哪怕变法出现了问题,官员们如实汇报,王安石也一概不理。王安石定下目标以后,便一心向着目标前进,至于实践当中的问题,他相信都是可以得到解决的,这也使得王安石变法一旦出现弊端以后,很少能够进行改变。

与此同时,王安石为了确保变法进行,不惜制造冤假错案,他提拔的变法者中更是不乏投机取巧者,他们编制罪名,将许多正直的官员排挤出去,苏轼的“乌台诗案”便是其中一起。这样一来,王安石自然失去人心,文人中大多都对他颇有怨气,很多正直的官员看到百姓之苦以后,也对王安石愤恨不已。与王安石相比,范仲淹是外柔内刚,尽管他变法时也很果决,但他豪迈慷慨,不拘小节,深得同僚的尊重,即使是政敌也对他的品德大加称赞。

除此以外,范仲淹变法时任人唯贤,与他一起支持变法的杜衍、富弼、韩琦、欧阳修、蔡襄、孙甫、苏舜钦、王益柔、石介等人皆是当世名臣,他们不论是能力还是品德都堪称一流。可是,王安石变法时,由于不得人心,朝中德高望重的老臣们基本上都不支持,他为了推行新政,只能大量提拔才思敏捷的年轻官员,在这个过程当中,许多品德有问题的官员纷纷混入改革队伍,他们以改革为名,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排除异己,使得新政被严重污化。

而且,由于仁宗性格懦弱,缺乏魄力,他对于改革的支持力度是很有限的,庆历新政本身也局限于整顿吏治。这对于改革家范仲淹来说当然是悲哀的,但这也使得庆历新政没有产生什么消极影响,最多说它是一次失败的变法。可是王安石变法有年轻的神宗的支持,他很有魄力,力排众议,完全的信任王安石。皇帝的信任让王安石可以大展手脚,但这也使得他过分自信,加上他本人刚愎自用的性格,让他看不到改革中出现的弊端。

王安石的各项变法基本上都有成效,但弊端也是明显的,他的新法常常出现危害百姓的现象。王安石变法的初衷是“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续资治通鉴》)但新政颁布以后,皇帝的钱确实是多了,但百姓们却叫苦不迭,为了逃避保甲法,有的百姓甚至不惜自残。

从现在的眼光来看,将北宋灭亡归咎于王安石变法当然是不公平的,但他的变法客观上确实贻害无穷。范仲淹变法浅尝辄止,却保留了名声,王安石变法大刀阔斧,却身败名裂,不知对于这两位改革家来说,何者更加悲哀。

《答手诏条陈十事疏》范仲淹

《续资治通鉴》


历史战争


从庆历三年到熙宁二年,短短26年中,宋朝接连出现了两次变法,对当时的政局及其后的历史进程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的主角范伸淹、王安石不仅是著名的政抬家,也是杰出的文学家,都是在当时举足轻重、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人物。但前者只实行了一年,便告终结,后者则继续了几十年,然而千百年来,前者却倍受赞扬,而后者则背着骂名,甚至在小说、话本中,一个是正面人物,一个成了嘲讽对象。这究竟是为什么?是后人都看走眼了,还是他们本身的差异造成的?这只有对两者作比较才能找到答案。

一、时代背景

宋代文人士大夫与皇室共忧患,以天下为己任,对国计民生关切的热情,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从真宗开始,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体制已经确立,这是我国古代皇帝制度下最为民主的体制。士大夫的言论比较自由,他们多是通过科举考试的公平竞争成为进士之后,进入仕途。国家实行治法,一切依法行事,皇帝也不能例外。监察制度比较完善,中央台谏官的权力相当大,可以弹劾包括宰相在内的各级官员,可以监督皇帝的违法行为。这一切,是宋代进入空前繁荣的政治保证。

在看两人所处的时代背景,大体相同,亦略有不同处。赵宋立国至范仲淹变法共历80余年,80年间宋朝中央集权统治而出现全面危机,冗官、冗兵、冗费导致积贫积弱局面的形成。范仲淹认为政治的腐败是北宋贫弱的根源。当时北宋“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帜。”要使国家摆脱危机,臻于富强,必须“择吏为先”。这是一切改革的基础。所谓,“欲正其末,必端其本;欲清其流,必澄其源。”

庆历新政流产之后,北宋的衰颓日甚一日。相比较而言,熙宁初开始出现下滑现象。熙宁之前的几年,国库这部分已出现赤字,需要内库支助。26年之后,王安石再一次领导了变法。但是王安石对北宋社会的认识,他的变法的途却与范仲淹却大相径庭。王安石认为:北宋的主要问题不会理财,变法应在生财、理财上下功夫。官吏政治的腐败,不是主要问题。反而应该普遍加俸,厚禄养廉,使官员感受到改革的好处,支持经济变法。

二、改革内容

关于范、王二人主持的朝政变革之异同,李存山先生有扼要的概括:“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庆历新政是以整饬吏治为首要,以砥砺士风、改革科举、兴办学校、认明经旨、培养人才为本源,兼及军事、经济等领域,而熙宁变法则转向为‘以理财为方今先急’。”

宋仁宗在庆历三年,分别任用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担任了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谏官等职务,并“为之开天章阁”,责成他们在政治上有所更张,以“兴致太平”。为此,范仲淹提出了十项政见,为变法张本:一曰“明黜陟”;二曰“抑侥幸”;三曰“精贡举”;四曰“择长官”;五曰“均公田”;六曰“厚农桑”;七曰“修武备”;八曰“减谣役”;九曰“覃恩信”;十日“重命令”。得答皇帝信任而实行,“天子方信向仲淹,悉采用之。”可以看出,范仲淹的十事中,前五项属于整顿吏治,后三项属于富强国家的问题,最后两项是为了保证政策能够顺利的实施。

总的来说,庆历新政的出发点是好的,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中总结道:“大致是欲求对外,先整理内部。欲求强兵,先务富民。而欲行富民之政,则先从澄清吏治下手。”

嘉祐四年(1059年),王安石在写给宋仁宗赵祯的《言事书》中曾经概括地举述了存在于北宋中叶的严重问题,以及造成这种问题的总根源,但在统治集团中却没有得到任何反应。直到1069年,王安石的变法思想终于受到了重视,与吕惠卿、曾布等人,先后制订和推行了一系列“新法”。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实施,另设一个自己能掌控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后来在群臣反对下,取消条例司,又将权利转到司农寺。

而新法以理财为先,主要的目的是富国强兵。主要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市易法、免役法、保甲法和保马法等法令。从生产着眼,减轻小农负担,抑制豪强兼并,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供天下之费。新法抑制了大贵族大地主的土地兼并,限制了大商人的高利贷盘剥,平均了劳役,给小农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环境,因此出现了生产稳步发展的好势头,初步扭转了贫弱的状况。

三、个人特点

一个政治家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当他从事一项大事业时,其素质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范、王两人的素质差别极大,深刻影响他们领导的变法运动。

范仲淹极富同情心、爱心,他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使他成为万众仰慕的圣贤。但作为一个幼稚的理想主义者,政治上软弱而低能。

他被仁宗推到变法的前台,实际上他并不具备领导变法能力。他是中国传统士大夫的典型,远嫌避怨,难进易退,忠直而迂腐,简单而少权变。

庆历新政一开始便受到反对派的攻击,新任“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于是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兹不可解。”虽然仁宗表示不信这件事,范仲淹还是感到压力很大,他在反对派的诽谤诬陷面前怕了,退缩了。新法颁布后,他不敢挺身施行,而是渐渐“因循姑息,不敢建明大事。”令许多热心的拥护者心灰意冷。范仲淹害祸患及于自身,因此,“不安于朝”,再“乞罢政事”,要求外放,放弃了对变法的领导。反对派穷追不舍,朋党之论更盛,终于导致改革派被贬斥,新法全部废除。

王安石比范仲淹坚强、自信。他对变法的追求执著而热情。他不为流言所动,更不畏攻击谩骂甚至诬陷所屈。勇敢地与反抗势力斗争到底,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面对人言鼎沸的反对,他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他在用人身上不拍别人诬为党植,公开排斥政治上的对手,重用意见相同者。反对变法者如吕海,文彦博,冯京、欧阳修等大臣皆被王安石贬黜。对于变法中的动摇分子如吕公著,王安石毫不留情地赶他出去。对于鼓吹变法的中下层官员如吕惠卿、李定、韩夅等人则大力培植,授予高位,共赞大计。

王安石这样做自然被指责“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多用门下寰慧少年。”正是这些“寰慧少年”帮助王安石推行各项新法。神宗是支持王安石的,但是又惑于纷纷扬扬的谣言。王安石多次上谏神宗,劝他不要为流言所动,“以先王之正道胜天下流俗。”不要相信天象之变,要重视人事。鼓励神宗将变法进行到底。因此,王安石取得了更高的成就。

四、改革阻力及结果

范仲淹改革以整顿吏治为先,侧重的是官僚制度的改革。庆历三年,范仲淹选派了一批精明干练的转运使,到地方上去澄清吏制,自己则坐镇京城里,根据各方面的报告,翻开花名册,对不称职者, “每见一人姓名,一笔勾之,以次更易。”“既得人,则委逐路自择知州,不任事者,奏罢之。公权择通判人。”在这样比较严格考察下,一大批尸位素餐的寄生虫被除了名,一批有才干的人被提拔到了重要的岗位。

但显而易见,这些法令触犯了当时上层官僚的利益。

北宋自太祖、太宗就制定了恩养士大夫的国策,扩大了中、高级官员的“恩荫”制度。通过恩荫,每年都有一大批官员子孙获得官衔。但这些官员大多素质低下,无所作为,国家机器难以正常运营。大量的冗员还加重了宋代的“积贫”现象。因此范仲淹现在要打破这种官僚贵族的特权,直接触犯了他们做官的利益,无疑会遭到他们的激烈反对。

他们对此恨之入骨,于是便联合起来,对范仲淹等改革派进行诽谤和诬陷,并且愈演愈烈。最后,甚至说范仲淹与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结为朋党,这就构成了皇帝最不能容忍的罪状。虽然宋仁宗对朋党之罪可能未必相信,但在反对派如此强大的势力下,他开始动摇了,失去了改革的信心。到庆历五年初,许范仲淹卸责,变法以失败结束。

这是一次没有成功的试验。范仲淹目光远大,在吏治问题还不太严重时,就抓吏治是正确的,但过于理想化,打击面太大、太急,阻力就大,以致领导圈中无法获得取多数,而遭否决。而范仲淹则能以大局为重,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没有强力推行,因此虽然问题没有解决,但整个政治体制没有变动,更没有出现动荡不安的局面。这样,一方面,国家政局保持稳定,经济、文化、科技还在继续前进,出现了庆历之治和嘉祜之治。另一方面,问题也在逐步恶化,吏治没有改善,财政逐步出现赤字。

与庆历新政中那些尸位素餐、没有能力的冗官和小人不同,反对王安石变法多数是当时的“君子”甚至连当时赞同范仲淹变法的诸君子,如韩琦、欧阳修、富弼等也反对王安石变法。以司马光为例,他是激烈反对王安石变法一派的领军人物,有自己的政治主张,也是比较有品格的一位政治家和史学家。他强烈反对新政,主要是由于二人政见上的不合。而像吕公著、程颢、苏辙这类有品格的文人,最初是支持变法,后来也转而反对变法,这也说明了王安石的变法措施和实行的手段是出现了很多问题的。

王安石变法以理财为先,没有直接触动到上面所提到的小人的利益。王安石所处时代的官僚们,情形和范仲淹时期差不多,他们会因为触动了他们做官的利益而反对范仲淹,同样也会因为王安石没有直接触动他们的做官利益而对变法表示沉默,或者为了做官而巴结逢迎王安石,此外,王安石变法还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则是他只注重法的推行,不论推行法的是何等样的人品。比如在青苗法的推行中,反对派的理论多就实际人事而言。如

“州县以多散为功,有钱者不愿借而勒借,患无钱者不易偿,因而不许借,出入之际,吏缘为奸,法不能禁”。这些推行中的弊端导致了一些原本支持变法的官员转而反对变法,比如吕公著、程颢、苏辙等。而像韩琦这种原本支持范仲淹改革,后却反对王安石的君子,是因王安石变法聚财的手段不是从官僚、豪强、地主中取得,而是从农工商手中攫取,通过增加农民负担实现的,韩琦正是以“为民请命”的姿态站在反对新法行列中去的。

王安石变法,与范仲淹新政比较,触及的是封建社会的皮毛。所以,能够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得以持续,王下台以后,神宗继续维护变法,以后直到北宋灭亡,除了元祜更化的八年之外,都是新法派掌权,都继续走变法之路。

孔孟在世还是“古今第一小人”

从短期效果来看,王安石的变法确实有一定的效果,帮助北宋暂时摆脱了积贫积弱的局面,

但出现了更多的问题,主要是:

  1. 使原来的皇帝和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体制遭到严重的破坏,实际上变为皇帝与王安石
  2. 治天下的新体制,并向皇帝个人专制独裁转化。
  3. 台谏官由制约皇帝或大臣违法的机构,蜕化为御用工具,这就为权臣的出现敞开了大门。
  4. “一道德”,实际上是以思想上的专制主义取代百家争鸣。
  5. 以是否拥护新法划线,实用主义的用人之道,使蔡京、王黼之流纷纷上台,官场风气空前恶化,贪污腐败同益严重。

这使得王安石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富有争议性的人物之一。在古代文人中,或许再没有第二个人能像他这样,生前身后居然享有如此特殊的评价:誉之者以为孔、孟再世,毁之者却诋为“古今第一小人”,合王莽、曹操司马懿等奸臣于一身。

起初,王安石的名声是很好的,其最初任七品芝麻官,为鄞县知县,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后来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德能勤绩俱佳。宰相文彦博向宋仁宗举荐王安石,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而王安石宰相呼来不上船,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又有欧阳修举之为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辞。其后,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名声也是是非常的好。

自王安石进入朝廷提拔视野,名声便开始逆转,不太那么“恨不识其面”,多有“恨识其面”;也不太“闻者莫不喜悦”,而多有“闻者不喜悦”,其中原因想来有二:一、他上来了,我摆哪?二、他要来改革了’我怕是会被他革了吧。王安石名声发臭,先前原因多半是第一种,他上台,挡了他人仕途;但王安石当了宰相,很多人并没转口颂,反而转口骂,源自第二条:王安石变法,动了他们的奶酪。

他将反对变法的官僚,老病昏聩、贪污腐化的官员安置到闲职上去,或调往地方为官,贵族官僚的政治、经济地位开始受到限制。故此,对王安石个人的攻击也愈演愈烈。“御史刘述、刘琦、钱颠、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继去。”

朱光庭说他:“王安石当国,惟以破坏祖宗法度为事,每于言路,多置私人,持宠养交,寝成大弊。”

韩琦说他:“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当书生可以,当宰相不行。另有唐介,也跳将出来,极力非之:“安石好学而泥古,故论议迂阔,若使为政,必多所变更。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扰。”

苏洵在《辨奸论》中说他:“今有人,口诵孔、老之言,……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与造作言语,私立名字……是王衍、卢杞合而为一人也。其祸岂可胜言哉?”

正是由于这些文人墨客的宣传引导,致使王安石名声于晚清以前,多是毁多于誉的。

南渡初年,朝野内外,君臣上下,几乎异口同声地批评王安石及其变法,认为北宋衰亡于王安石。

建炎四年六月,“(高宗)谓大臣日:‘今士大夫知史挚者畿人,此皆王安石以缝羲彀科之蔽。’范宗尹日:‘安石挚衍本不至是,由蔡京兄弟以绍述之说,敷衍被蔓,浸失其意。然自非卓然特立之士,鲜不焉族。’上深以晨然。”

南渡初期宋高宗,于内政权未稳,对外又面临着金人的严重威胁,

在这情况下把北宋灭亡的责任推诿给王安石和蔡京,无疑可以收到“收人心而召和气”之功。

元代以降,由於改朝换代,距敲北宋熙宁之时已远,因此,除了经学家们封《三经新义》的指摘外,南宋对王安石及变法的评述也已经开始作为历史定论被后人接受。

明代士风放旷,多喜肆訾古人。其中,杨慎将对王安石的诬陷诽谤推到了极点。

《丹铅余录》卷三云:“弘治中,余杭有周德恭,评王安石为古今第一小人。又曰:‘神宗之昏惑,合赧亥桓灵为一人者也;安石之奸邪,合莽操懿温为一人者也。’此言最公最明矣。

”又说:“一言丧邦,安石之谓也。慎按安石之恶,流祸后世有如此。宋之南迁,安石为罪之魁。求之前古奸臣,未有其比。”

清初鼎革之际,思想界突破了明代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相富活跃。但顾炎武、王夫之等大儒虽然深坏用世之心,封王安石的评价基本上仍然步武前人,甚至於加密转深。

如顾炎武云:“后之人但言其农田、水利、青苗、保甲诸法为百姓害,而不知其移人心、变士心为朝廷之害。其害于百姓者,可以一日而更,而其害于朝廷者历数十百年,滔滔之势一位而不可反矣。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时随着儒家经世思潮的高涨,出现了自南宋以来首次明正言顺地替王安石“平反”的呼声。这就是理学“具端”颜元。

“以霸学起于北,……其学以事功为首,谓身心性命非所急,虽子思《中庸》亦诋訾无所顾。……如此人者,不用则为陈同甫,用则必为王安石。”

他将儒家经世致用的思想发挥到了极端,对重德性、轻事功的理学,持一种激烈的批判立场。颜元评价王安石,最推崇其肯为、敢为的大有为精神,已开清末梁启超等为安石平反之先河。


综上所述,范仲淹以其非凡的改革实践影响当时.又以其高尚的人格垂范后世,给后来者以深刻的启示。而王安石,则因为改革一方面忽略了基本的人的问题,损害了百姓利益;一方面又急功近利,得罪了当时的“君子”,为自己招致数百年的诟病。

其实就像王安石夫子自道说:“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还真是的,历史学家黄仁宇也说:

王安石与当时人远,倒与后代人近。故此,王安石是孤独的,王安石也是幸运的,他敢于担当也是值得的。


历史哆唻咪


大宋一朝,因为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的套路,和财富换和平的养官原则,导致中后期的“冗兵,冗官和冗费”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为此,精英士大夫们也为此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前有出将入相圣人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后有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结局,那就是失败。又有何区别呢?

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

北宋经历了藩镇割据,军权收归中央,以文抑武的同时还要一职多官来防止文官专权,冗官现象严重。中央需要养着一只庞大的军队,这叫冗兵,养活这些官员和军队,花费剧增,是为冗费,这三件事情成为压在北宋朝廷头上的三座大山。

范仲淹挺身而出建议仁宗推行新政,重点放在了精简吏治,范仲淹此前在陕西领过兵,知道边患问题的严重性。但精简吏治动了太多人的蛋糕了,而本身范仲淹珍惜羽毛,面对反对派的反抗,第二年就辞官了。

由于范仲淹作为传统文人士大夫,本身有些软弱,珍惜自己的羽毛,没挺一年就上书请辞。纵观范仲淹一生,他真正的做到了一个圣贤必备的三点:立功、立德、立言。

论立功,他平定了西北战乱,推进了朝廷新政,在地方做官时也做到了尽心尽力、造福一方;论立德,他直言敢谏、清正廉洁;论立言,他开北宋儒学之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等这些句子仍然是脍炙人口。南宋大学者朱熹由衷地赞叹:“宋朝忠义之风,都是从范文正起成长起来”,并将他推为“天地间第一流人物”。

王安石熙宁变法

北宋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可以说是可以当做王安石主持的熙宁变法的前奏,公元1045年,王安石初出茅庐,22岁金榜题名。他拒绝了别人梦寐以求,赴京求职的机会,主动提出到偏远地区任职。20年间,他走遍淮南、鄞县、舒州、常州,历任判官、知县、通判、知州,实打实的从基层做起,由政绩提拔。所有人都在背后议论他:“这人怕不是脑子坏掉了?”20年来,他开荒地,修水利,治洪涝,深入基层。只有经历艰苦卓绝,才能看清世间。在1058年进京述职的时候,向上面递交了一份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提出变法主张。直到宋神宗的时候,久慕王安石的名声,才受到重视。王安石当时力推变法,宋神宗力挺,从1069年开始,到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历时16年,史称熙丰变法。

1068年,他迎来了一个极好的机遇。宋神宗慕名召见。此时的他,早已名满天下。一见皇上的面,他就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意思就是,当年祖宗之法是为了平定五代十国的乱世,放在今天已经不适用了。我们要做的,就是变法革新。宋神宗年轻气盛,一拍大腿:“好!”年轻的皇帝一高兴,把司马光从宰相的宝座上赶了下来。王安石掌握了实权。此时,他想起了自己的偶像,范仲淹。

那一年他50岁,眼神依旧坚定。可惜,他的变法触及了保守派的利益。于是,由范仲淹埋下的党争祸患,又重新浮出水面。恶意变成一支支利箭,刺在王安石的凡人之躯上。朝廷上乌烟瘴气,那个时候的朝廷,谁跟你讲爱国?谁跟你聊情怀?只要有损我利益,我就跟你玩命。而王安石,硬是顶住了千军万马,顶住了无尽的抹黑与攻击。一个孤独的战士,孤军奋战,像寒梅一样凛冽。至此,王安石无名被告了很多黑状。皇帝听信谗言,就地免职,重新任命司马光。几年间,王安石两度罢相,最终黯然离开。

1085年,宋神宗去世,司马光尽废新法。王安石也老了,他只能对着墙壁喃喃自语:“亦罢至此乎?”他的变法,如昙花一现。历史上,对于“王安石变法”是众说纷纭。其中,抹黑者居多。

不可否认的是,王安石变法期间,是两宋最为辉煌的岁月:32个粮仓满满当当,西北战场一扫疲态,一向孱弱的大宋军队甚至有能力压制西夏,累计的财富更是用到宋徽宗时期。

列宁更是称其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作为一个外国人能知道中国古代的人物,可见王安石影响力之大。

王安石变法,他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充实国库、加强军备、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限制土地兼并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他推行了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将兵法等等。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行增加了政府收入,抵制了土地兼并,加强了军队建设,促进了农业发展。

从宏观角度分析由青苗钱拉动的消费。又高估了同侪对变法的理解能力。使得王安石并没有培养一批理解并支持变法的能吏,没有人直接执行新法,地方官员只是作为传话筒,有时候还传不好话,更多的是曲解变法的理念,连执行者都无法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又怎么奢求他们可以执行好,贪官污吏借着新法盘剥百姓,青苗贷款明明没有发给百姓,到期后仍然要收回所谓的利息,免役法募来的兵也被保长欺压,免不了底层百姓怨声载道。

自身原因,王安石对局势的错误估计,导致没能及时拉起一支队伍,没能彻底整饬官僚体系,终究是给自己造成了最大的阻碍。

此外,也有部分可以归因于神宗皇帝的摇摆不定。登基时不过20岁,血气方刚,认定王安石后即刻催促变法,并希望可以尽快见到成效,但变法哪里是过家家,不断的催促导致准备不足,准备不足导致成效不大,耳边再经受着保守派那些老狐狸的反对,王安石说神宗皇帝就像是煮粥一样,一边加火一边泼冷水,这何时才能煮熟?神宗皇帝并不坏,但终究是年轻。


范仲淹和王安石变法的区别

王安石变法更多是给富国---也就是帮国家赚钱。范仲淹更多是富民---政治体制改革。

尤其冗兵的来源没解决,因为各地自然灾害,流民多,朝廷把这些流民弄到军队里去了。无论是范仲淹的从吏制入手,还是王安石的从国家金融入手,都没有解决,老百姓容易变成流民的问题。

其次冗官的去向没解决,因为他们道德高尚,所以清高,所以就不会顾及道德低的官员的死活。

范老爷子,大笔一挥,勾掉很多庸官的帽子,人家的饭碗没了,你不给人家想办法,不给个出路,人家不造你的反?王安石,谁反对新法,就贬谁的官。谁名气大反对,就贬得远。人家不服气,要造你的反啊。就算不造反,那么多官,你不给他们找活干,他们就干同事了嘛。党争,归根结底,就是闲的。

范仲淹,一介文臣,在延州,把西夏人压得死死的,“军中有一韩,西贼闻之心胆寒,军中有一范,西贼闻之惊破胆”,韩是韩琪,范就是范仲淹。不仅仅是打仗,治理延州,还发展了农桑,累计了财富。

王安石主持的“熙宁变法”,于大宋朝而言,这是一场既是前所未有的,亦是绝后的改革。其无论从规模、声势,还是深度与力度上,皆是之前的庆历新政所无法比拟的。

南宋总结北宋教训,王安石成了罪魁祸首,尽管他个人私德无亏,除了不注意个人卫生之外,清正廉洁、不好色、不好酒,所为也都是为了国家,但国家的风气确实是被他搞乱的。

于是在神宗之后已经被封王的王安石到了南宋开始却开始成为带着“祸国殃民”的帽子的背锅侠。南宋的悲剧,不是因为王安石变法造成,恰是王安石身后,宋朝的执政者们,白白糟蹋了王安石的心血。后来直到清末民初这样的大变革时期,各种主张全盘西化的人物又想到了这个曾经想要移风易俗的深刻改革者,他又重新成为了正面人物。

结语

国家的改革,如同人动手术,治病与送命的几率并存。一位主刀医生,对病人做了一次手术,缓解了病人的主诉症状,但手术带来的后遗症却在几年后导致病人猝死。若问你,这是功还是过?


中学数学深度研究


区别就是:

范仲淹搞庆历新政,是节流,主要针对官员军队裁减,所以迅速得罪了士大夫。

王安石搞新法是开源。因为搜刮的实际是普通百姓的钱,民间反应极大。而后王安石将新法的不成熟与仓促,归咎于反对派的掣肘,用辞职胁迫宋神宗处分反对派。损失利益的保守派当然反击,所以百姓不喜欢,旧党不喜欢,更多人就厌恶王安石。


四川達州


同样是面对宋朝的积贫积弱,二人的变法差距很大。

范仲淹向仁宗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疏》,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推恩信、重命令”等10项以整顿吏治为中心的改革主张。显然,其绝大部分措施皆针对吏治,意在限制冗官,提高效率,并藉以达到节省钱财的目的。欧阳修等人也纷纷上疏言事。仁宗采纳了大部分意见,施行新政。

严格来说,范仲淹不是变法,而是所谓新政。因为他只是给朝廷提出一些开源节流的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朝廷的制度。

而王安石是轰轰烈烈的爱情大变革,是许多领域的大革命,带有颠覆性。

所以王安石触犯的既得利益者太多,而范仲淹受到的阻力较小,受到的反对也少的多。

王安石损害了太多顽固派的利益,所以受到的骂名也最多。


古法作文


范仲淹的“庆历新政”,王安石的“熙宁改革”是宋史中永远绕不开的话题,那这两次历史上著名的改革有那些相同的呢?又有那些不同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我准备从北宋积贫积弱局面的形成、庆历新政前的准备、改革内容,熙宁改革前的准备、变法内容和神宗主持下的改革五个方面来叙述。

北宋积贫积弱局面的形成

我们先来看兵制,宋朝实行的是禁军和厢军两种兵制,禁军是从各地选拔而来的精兵强将,战斗力可观,而厢军除了一小部分是担任治理地方治安的责任外,很多都是为了服徭役而招募的军队,从它的军号中可以看出来,厢军战斗力很弱,而且数量很庞大,禁军的数量也有很多,战斗力在与西夏的战争也证明了不行。

其次是官员队伍,宋初大多数官员被派去担任较重要或政府需要的职务,官名只作为品级高低及领取俸禄的标志,被称为“寄禄官”“本官”或“官”,官员们担任的实际职务,这种被称为“差遣”,也称“职事官”,,官员被派去担任的实际职务没有品级,大多有相应的俸禄和礼遇。宋代在任用和升降官员时,有很大的灵活性,但也逐渐形成官员比实际职务多的“冗官”状况,形成这一状况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宋朝每次开科都会录取几百人,这也进一步导致了“冗官”

第三点就是对外战争,大家都知道宋初的外敌主要是辽和西夏。辽和宋之间从太宗至真宗初期一直处于战争状态,持续几十年,一直打打停停,双方互有胜负,真宗时签订了澶渊之盟,双方和平了几十年。宋和西夏之间的战争,却是宋败多胜少,主要战役宋都是损兵折将,占不到便宜,最后和西夏只能签订条约。

最后一个造成这个局面的就是统治者了,真宗后期迷信“天瑞”,大肆进行封禅、修筑宫殿的活动,真宗去世后刘后专政,修建了很多宫殿和寺院。这就造成了大量的财力的损耗。

庆历新政前的准备

明道二年(1033年)二月,刘太后去世,仁宗亲政。随后时任谏官的范仲淹即在《救弊八事》中指出早已存在的“冗官”、“冗费”、“冗兵”的三冗现象。并提出:“今宜销冗兵,销冗吏,禁游惰,省工作”,请求改革,但因得罪了宰相吕夷简被贬到陕西前线去了。

庆历三年四月,仁宗将范仲淹和韩琦从陕西前线调回升任枢密副使,同年八月,范仲淹升任参知政事,富弼升任枢密副使,范仲淹上《答手诏条陈十事》富粥两人商议后,由范仲淹奏上《答手召条陈十事》,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谣役、覃恩信、重命令十项改革措施。同年十月改革正式开始。

改革内容

择官长:范仲淹从中央官员中选拔张昷之、王素分别担任河北、京都的都转运使,沈邈担任淮南转运按察使。他们的职责是考察各州府县的官员政绩是否合格,合格的就升官中用,不合格的由幕职官代替。

明黜陟:这是为了改变真宗年间官员升迁按照资历的办法,改由按照政绩来升迁官员,实际是一种考核法

抑侥幸:消减中高级官员子弟荫补为初级官员的人数,还降低了除长子外的荫补级别,荫补的初级文官要经过考试,武官则要考武艺或兵书,然后才能授与官职。

均公田:这是一项廉政措施,在政府财政无力为地方官员增加俸禄的情况下,以“职田”的形式增加他们的收入。

精贡举:各州县设立学校,士人必须在里面学习三百天,参加过科举考试的也必须在里面学习一百天,各州县考察各学子的德行,德行有亏不能参加科举,并且改变原先考诗赋,帖经墨义的录取方法,改考策、论、诗赋的录取方法。

减徭役:首先将河南府属县中的五县降为镇,并入邻县,实际是减少行政管理上的不便。

可惜在反对派的猛烈攻击,仁宗的摇摆不定,最终改革失败,范仲淹的十项措施只实行了六项。

熙宁改革前的准备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在位四年的宋英宗病逝,神宗即位,宋朝历史上最轰轰烈烈的改革即将开始。

神宗即位后“忿流弊之委积,闵财力之伤耗,览政之初,为强兵富国计”,神宗在未登基前就已经听说过王安石的大名,并对他仰慕已久,即位后立即起用王安石,王安石随后进奏了《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其中表达了他的改革思想和具体方法。

神宗在起用王安石的同时,也起用了司马光,让司马光和滕元发对当时的政治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随后司马光回奏“国用所以不足者,在于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可谓一语中的。但是司马光的思想偏重于改良。神宗最后在两人之间选择了王安石。

熙宁二年二月初,设立了变法的专门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隶属于中书门下,由王安石和富弼兼领,作为进行变法改革的指导机构。后期的指导机构是司农寺,“王安石变法”就这样轰轰烈烈的展开了。

变法内容

均输法:当时的北宋政府,除了正常的田赋之外还要以“贡品”的名义征收各种物资,有定额,规定以后不管丰歉都必须往京城送,也不管京城需不需要。均输法就是考虑当地每年应当上供的数目、首都每年的用度及库存物资的多少之间的综合关系,发运使根据就近、就贱原则进行购买。

青苗法:简而言之就是政府贷钱给农户,收取利息,利息很低。民户以前青黄不接时,向地主、富户借高利贷,利息特别高。青苗法的实行了剥夺豪民放高利贷的机会,因而受到官员中这类利息阶层的猛烈攻击,导致王安石上表辞职,最后在神宗当面挽留的情况下才作罢。

农田水利法:鼓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依据谁受益谁出工、出钱兴修的原则进行,较大的工程可向政府贷款,资金仍然不足,由官府出面劝富户出贷依例计息,由政府代为催还。

免疫法: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出钱雇人来干活。钱的来源有三个方面:原先应服差役的上三等户,按各户的土地数量出钱,称为免役钱;其次是原先不服差役的,按田产和资产,比照同等的原差役户减半出钱,称为助役钱。

保甲法:十家为一保,不及五家的附入别保,由主户一人担任保长,五保为一大保,由主户中最富有的一人任大保正,十大保为一都保,由主户中最富有最有才能的两人任都、副保正。

市易法:设立市易务,如果有商人贩运物资来到京城后卖不出去,愿意到市易务出卖的,由牙人(经纪人)与商人议定价钱,市易务出钱收购,如果想要市易务中的货物也可以折价交换,这是为了平抑物价所实行的。

方田均税法:重新测量土地,将土地按照肥瘠情况分为五等,按照新测量的土地来收税。一般道路、河沟、湖塘等不算田赋之内。

保马法:全称保甲养马法,主要是为了解决军马缺乏而令民户养马的新法。

将兵法: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而进行的,主要是统兵之将和送统之兵相熟悉

免行法:原先对于官府所需物品,大多由各行业的商人按行规低价供应,供应者甚至包括小商贩,而在京师不仅低价供应,还要送货上门,这是一种极不公平的交易。改革后政府按月或按季征收“免行钱”。各行商店不再低价供应,实际上是把政府的强制剥削变为一种商业税。

除此之外,王安石变法还涉及到教育、科举、法制的改革。本文不作叙述。

神宗主持下的改革

改革触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王安石也因此罢相两次。最后一次罢相直到他去世也没有回到中枢。他罢相后神宗亲自主持了后期的改革。

一、加强诸新法的力度,以增加财政收入和加强军事力量。

二、官制改革,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宋初实行的是官名与实际职务相分离的制度,元丰官制改革就是使官员各司其职。

神宗去世哲宗登基,反对派进行了废除王安石变法的“元祐更化”,但是改革已经深入人心。所谓的“元祐更化”只不过是换个方式继续推行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或者有一些压根没废除。

我是语陌泣离伤,写得不好,请各位斧正。


语陌泣离伤


范仲淹不想破坏官僚世家的利益,而王安石想为国家聚财,垄断盐铁等生意,从农业,商业,钱币各方面为老百姓谋利,从而影响到整体官僚阶层,对外战争范仲淹主张求和,割地,赔偿,一副书生软弱的表现,书生误国啊,王安石主张,不投降,抗战到底,

王安石损坏了太多人的利益,封建朝局是这样,王安石想撼动,无疑是蚂蚁啃大象


错位爱人


庆历新政

庆历三年(1043年)八月,范仲淹针对内忧(官僚队伍庞大但行政效率低)外患(辽和西夏威胁着北方和西北边疆)的现状,上疏《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十项改革纲领,主张澄清吏治、改革科举、整修武备、减免徭役、发展农业生产等,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举等各个方面和领域。仁宗采纳,诏书统一颁布,以示天下,只有府兵法,因辅臣反对而作罢。庆历四年(1044年),范仲淹又上疏仁宗“再议兵屯、修京师外城、密定讨伐之谋”等七事,并奏请扩大相权,由辅臣兼管军事、官吏升迁等事宜,改革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加。新政实施后,政治局面已焕然一新:官僚机构开始精简;科举中,突出了实用议论文的考核,有特殊才干的人员,得到破格提拔;全国也普遍办起了学校。但是恩荫减少、磨勘严密,希图侥幸的人深感不便,于是毁谤新政的言论逐渐增多,指责范仲淹等是“朋党”的议论再度兴起。六月,边事再起,范仲淹请求外出巡守,仁宗任命为陕西、河东宣抚使。庆历五年(1045年)正月,以夏竦为首的反对派攻击革新派为“朋党”,反对声愈加激烈,范仲淹请求出知邠州,仁宗准奏,遂罢免其参知政事之职,改为资政殿学士、知邠州,兼陕西四路缘边安抚使。冬十一月,范仲淹因病上表请求解除四路帅任、出任邓州,以避边塞严寒,仁宗升为给事中、知邓州。随着范仲淹、富弼等大臣的离京,历时仅一年有余的新政也逐渐被废止,改革以失败告终。但新政虽只推行一年,却开北宋改革风气之先,成为王安石“熙宁变法”的前奏。

熙宁变法

王安石变法发生于宋神宗熙宁年间,是北宋宋神宗进行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正月,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于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欲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1069年熙宁二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标志着变法开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四月,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熙宁元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市易法增加了财政收入。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有两丁以上的农户,选一人来当保丁,保丁平时耕种,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便征召入伍。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输法: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宁二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熙宁二年十一月颁布农田水利法,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建立堤坊,修筑圩埠,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如果工程浩大,受利农户财力不足,可向官府借贷“青苗钱”,按借青苗钱的办法分两次或三次纳官,同时对修水利有成绩的官吏,按功绩大小给予升官奖励。凡能提出有益于水利建设的人,不论社会地位高低,均按功利大小酬奖。此法是王安石主张“治水土”以发展农业,增加社会财富的重要措施。

募役法即免役法规定,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衙前等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上三等户分八等交纳役钱,随夏秋两税交纳,称免役钱。原不负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寺观,要按同等户的半数交纳钱,称助役钱。此法的用意是要使原来轮充职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市易法: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均输法:要求发运使必须清楚东南六路的生产情况和北宋宫廷的需求情况,依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必须在路程较近的生产地采购,节省货款和转运费。另外,还赋予发运使一定的权力,使他们能够斟酌某时某地的具体情况适当地采取一些权宜措施。这就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生活。

军队改革

裁兵法:整顿厢军及禁军 一、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二、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将兵法:又叫“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

保马法: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宋代武器原归中央三司胄案和诸州将作院制造,质量粗劣,严重影响战斗力。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科举改革

三舍法: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贡举法: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三经新义

熙宁五年(1072年),神宗正式提出应该颁行新的经义。次年,神宗任命王安石提举经义局,由吕惠卿、王雱等兼修撰,《诗》《书》《周官》等书。在重新训释经义时,王安石确定了这样几条原则:

一、训释经义,是为了破除"伪说",教育士子,使其符合"盛王"时的做法;

二、要恢复经文本义,打破疏不破注的成法,反对汉以后烦琐的章句传注使源流失正的陋习;

三、阐明经文义理,反对对经义的曲解和烦琐学风。

熙宁八年(1075年),《周官新义》《诗经新义》《书经新义》完成,合称为《三经新义》,其中《毛诗义》二十卷、《尚书义》十三卷、《周官新义》十六卷,而又以《周官新义》最为重要,是作为托古改制的熙宁变法的理论根据。一个月后,《三经新义》便被颁赐给宗室、大学及诸州府学,作为全国学生必读的教科书和科举考以的依据。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积贫局面的改变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积弱局面的改善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了 军队士兵素质;裁兵法提高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

弊端

变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一些弊端和不足,出现了新法危害百姓的现象。在变法的指导思想上,王安石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如均输法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强制进行收购、运销,以此手段来积累国家财富,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变法导致国富民贫,而这于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是大相径庭的,而且新法实行也过于急进。

变法在当时也引起了扰民、损民的后果。史称,免役法出,百姓都叫苦不迭,连担水、理发、茶贩之类的小买卖,不交免疫钱都不许经营,税务向商贩索要市利钱,税额比本钱还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争。保甲法推行时,为了逃避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了不止三、两起自残事件,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1072年,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新法的“敛财”实质导致社会基础的丧失

变法的真正兴奋点是富国,而不是富民。王安石的“理财”,实际上主要是在分配领域内损下益上,夺商人、地主、农民之利归国家财政,做到的不过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这使他几乎把整个社会作为“取财”的对象,因而在新法推行时,它损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导致变法的社会基础丧失。变法中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依靠发展生产,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赋”的结果。

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在变法中操之过急。他只认定一个目标,却忽略了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然会连带产生一系列问题。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恐怕当时的社会各阶级都不见得有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政策执行不力

动机与效果的背离,条文与执行的偏差,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如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都完全违背了变法初衷。

用人不当

变法派中,除王安石个人操守尚无非议,而他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个人品质多有问题,有的当时就被视为小人。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只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于是应该由行政技术层面解决的议题便转化为道德层面的问题。变法派在后一层面上与保守派相比,立即陷于劣势。

变法派内部分裂

首先是变法核心人物宋神宗和王安石不能协调一致。当王安石再次担任宰相后,宋神宗对他的态度已经有所变化,即所谓“意颇厌之,事多不从”。王安石看到变法停滞不前,被迫再次辞职。其次是变法派内部出现反对派。许多变法派只从自己利益考虑,而不以改革大局为重,结果使参与变法的人员闹得四分五裂。

保守派强烈反对

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改革派和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之争本质上并不是权力之争,而是政策性的争议;并不是要不要改革的争论,而是怎样改革的争论。保守派人才济济,如司马光、韩维、文彦博、欧阳修、富弼、韩琦、范缜、苏轼等。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

总结

总之,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是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其变法虽然失败了,但给我们的启示是深刻的。

第一,一场改革的成功必须顺应历史潮流。

第二,改革要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必须争取广泛的社会基础。

第三,改革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决策,循序渐进,避免急功近利和顾此失彼。

第四,改革必须培养大批人才,造就一支良好的干部队伍,同时注意吏治的清廉和保持内部的团结。

第五,改革者必须同保守势力作坚决斗争。

第六,改革者应提高自身的修养。

范仲淹的变法基本附合上述要求,可惜仁宗魄力不足,在支持力度上不及神宗对王安石的支持力度。正因为王安石在变法中犯了上述大忌,所以才更遭人诟病。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隙的蛋,王安石变法操之过急,性格倔强(时人戏称“拗相公),不能细心听取反对者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比如苏轼熙宁四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王安石很愤怒,让御史谢景在皇帝跟前说苏轼的过失。苏轼于是请求出京任职:熙宁四年至熙宁七年被派往杭州任通判、熙宁七年秋调往密州(山东诸城)任知州、熙宁十年四月至元丰二年三月在徐州任知州、元丰二年四月调往湖州任知州。其实苏轼虽上书谈论新法弊病,但不完全反对变法。哲宗即位后苏轼的举动便是明证。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后以哲宗年幼为名,临朝听政,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为相,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被打压。苏轼复为朝奉郎知登州( 蓬莱)。四个月后,以礼部郎中被召还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升 中书舍人,不久又升 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当苏轼看到新兴势力拼命压制王安石集团的人物及尽废新法后,认为其与所谓“王党”不过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谏议。他对旧党执政后,暴露出的腐败现象进行了抨击,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势力的极力反对,于是又遭诬告陷害。苏轼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因而再度自求外调。所以王安石变法时打击面太广,伤害了除新党外所以人的利益,他不招骂谁招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