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我反对!

“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黄奇帆。

专家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我反对!

房地产概念。计算器上的房子。抵押贷款。

黄奇帆:取消公积金,降低企业成本

其实从去年开始,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学术顾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一直建议取消公积金制度,包括行业内很多专家也纷纷建议公积金制度应该取消。

黄副理事长取消的理由是公积金是社会公共福利系统的阶段性产物,有它特定的历史环境和国家环境。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经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最早的公积金政策,学的是新加坡,但是只是学到了单一的公积金政策,而新加坡公积金还和养老、医疗保险打通。 中国公积金政策设立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具有一定的时代特性。

截至2018年,住房公积金已经形成了巨大的规模,公积金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远超过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等。

专家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我反对!

(2014-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及增长速度)

专家认为,现在的公积金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取消公积金则有很多的好处:

1、减轻企业负担。公积金由企业和职工双方按照1:1的比例缴纳,最低比率是5%,最高是12%。所以如果公积金取消,企业最多可节约12%的人力成本。特别现在疫情冲击制下,强制缴纳的公积金则对企业形成了较大的负担,不如取消了之。

2、住房公积金贷款占比较低。截至2018年底,中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75万亿元,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4.98万亿元,在整个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不到20%。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要求,与现有房价不相匹配,以北京为例,公积金贷款上限120万,并且有年限要求,已经不是市场主流。

3、公积金缴纳职工占比并不高。2018年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为14436.1万人,占我国城镇就业人数的33.2%。实际上,虽然法律规定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缴纳比例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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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8年实缴单位数和实缴职工人数)

我反对取消住房公积金政策!

你有你的立场,我有我的利益

—— 罗鹂《离婚律师》

虽然仅有3成左右的人能够缴纳公积金,但是大家对动用“住房公积金”这块蛋糕争议很大——在这里,老财鲜明的表示发对取消住房公积金,因为这关系到国家制度的长期安排,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


专家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我反对!


反对理由如下:

1、住房公积金是法定福利制度,企业强制缴纳。

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要求“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旦取消,很多企业不会在此之外为员工谋取福利的——在强制情形下,仅有3成职工能够缴纳,取消之后,没有职工可以享受福利了。

2、住房公积金本职是一种税前的薪酬福利。

第一个层次,住房公积金是税前扣除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个税扣除的起征点,抵扣的额度远远超过房贷、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第二个层次,住房公积金是一种薪酬福利,企业和个人部分税前扣除,在你买房之后,可以提取出来使用,用来冲抵房贷,这变相增加了员工的收入。

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

相对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低1.5%-2%左右,对职工来说是一个长期的福利,也减轻了很多购房者的负担。据测算,如果是全款150万的房子,首付50万,剩下的100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一半,按揭30年,组合贷的利息可以比纯商业贷款减少12万。

4、住房公积金不仅仅可以用来买房,用途很多。

比如我们租房: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父母给子女购房,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治疗重大疾病:家里人有人得了重疾,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另外,家里建房或者翻修房子,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好处其实深入人心!


专家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我反对!

专家三大保障措施,同样有太多制度障碍

同时,对于专家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三大转型建议,老财也不敢苟同。

专家提出:有三个措施确保取消公积金后老百姓完全不会吃亏:

第一,取消公积金不是单一的政策,一定要和建立一个新的企业年金体系配套实施。年金的运行可以进入资本市场,通过保值增值产生更高的收益。

第二,对已经发生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一定利率优惠政策转化为商业贷款。

第三,取消公积金后,企业原本替职工缴纳的6%公积金转变为企业给职工缴纳的6%企业年金,而职工个人的6%年金并不强制缴纳,职工可以自愿决定是否缴纳。

建议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

对于第一和第三,对于用企业年金制度取代公积金制度,有太多制度冲突——企业年金本质上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是一个制度体系。而我们国家已经有相关的制度安排,但是由于自愿执行,发展情况并不乐观。截至目前,仅有2000万左右职工参与企业年金,远低于1.4亿左右的公积金参与职工人数。

相对于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的取用条件更加严格,只有出国、退休、死亡才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更加宽泛。在个税方面,企业年金采用的税延政策,而且又缴纳上限,现在交企业年金不用纳税,领取的时候要补税,而住房公积金税前完全扣除,不存在补税的问题。所以,二者本质不同,制度不同,税收不同,不能轻易谈互相转化。

当然,企业年金的优点是可以进入资本市场投资,获取更多增值,为将来养老进行储备;但是公积金的运作模式是低息低贷,更多从员工购房角度来考虑,出发点是不同的。

同时,取消公积金制度,已经发生的可以给予利率优惠,未来想用公积金贷款的呢?

综上所述:我反对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反对轻而易举取消员工长期以来的福利政策。相对的是,如何调控住房市场,保障职工权益,才是应该考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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