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用商业贷款买房了,现在还能转成用公积金贷款继续还款吗?


一、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二、借款人应同时具备7个条件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之前,要先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


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


已经用商业贷款买房了,现在还能转成用公积金贷款继续还款吗?


扩展资料:


商转公贷


在央行多次加息压力下,很多正背负着供房压力的业主们,都开始精打细算,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当然是选择提前还贷,而仍要继续选择贷款的,就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压力相对就没有那么重。


宁波、南京、贵阳、福州、莆田、东莞等全国多个城市已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减轻购房者的压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贷款,利率较商业性住房贷款低,开办住房公积金转按业务,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同样的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和还款方式,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相比能节省不少的利息支出。


例如:一笔60万元、20年期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按基准利率计息,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法,20年本息总额为1,026,682.47元,其中支付利息总额为426,682.47元;


而一笔60万元、20年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年本息总额为862,779.12元,其中支付利息总额为262,779.12元,扣除担保费用2400元,评估费2400元,他项权证登记费及委托公证费490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性住房贷款节省支出158,613.35元。


额度条件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内;


2、 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内(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


期限条件


1、 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内;


2、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


3、“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 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应提供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


注意事项


1、 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2、 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


3、 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 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 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


如果商品房的商业贷款尚在申请过程中,可以撤销商业贷款申请,改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贷款一定要在商品房封顶之后才能成功办理;如果购房者的商业贷款已经成功申请下来,则不能再转公积金贷款。


虽然成都尚未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但宁波、南京、贵阳、福州、莆田、东莞等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开始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减轻购房者的压力。


在当前销售压力下,成都市封顶楼盘几乎全面接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运用率高于以上城市,暂时还没有开通“商转公”通道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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