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尸体怎么办?18世纪的外科医生开始和“盗墓贼”合作

如果我们回到18世纪的英国,除了能感受工业革命到来之时的混乱和激情,同时也会发现欧洲医生的疯狂,尤其是外科医生。

缺少尸体怎么办?18世纪的外科医生开始和“盗墓贼”合作

约翰·亨特

1728年,约翰·亨特降生于苏格兰的一个穷苦家庭。他20岁这一年,意识到必须学一门手艺,才能养活自己。没有办法,约翰·亨特只能来到伦敦,投奔自己的哥哥威廉·亨特。

哥哥威廉·亨特已经事业有成,他在伦敦开设了一间解剖学校。也就是说,约翰·亨特即将进从事一个神奇的职业:外科医生。

18世纪之前的欧洲医生,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有文化有地位的内科医生,经常干兼职的外科医生。

稍微了解欧洲医学的人都知道,在整个漫长的中世纪,那些掌握医药学知识的医生们都高高在上,他们宁愿使用一些有毒金属给病人催吐,也不愿意拿起手术刀——开刀见血被认为是低贱的工作。

于是,当时的“外科医生”不得不由其他人兼职——比如理发师或者刽子手,只要会动刀子的就行。到了18世纪,外科医生虽然地位有所提升,但依然水平堪忧,毕竟他们缺少足够的尸体,用来进行解剖练习。

所以,医学院的学生们非常痛苦,即便他们再有学习的热情,也不得不等待学校有新鲜的尸体可以解剖——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老师解剖,一大群学生围观学习。当时一位苏格兰的医学院教授,就用一具尸体讲完了一门整整100学时的课程。缺乏练手的机会,可能是当时医学院学生最苦恼的事情吧。


约翰·亨特来到哥哥的学校,也发现了尸体的重要性。

缺少尸体怎么办?18世纪的外科医生开始和“盗墓贼”合作

达芬奇绘制的人体解剖图

哥哥威廉·亨特本来也是外科医生,开办学校也是培训那些解剖学学生——但是,威廉有一个致命麻烦,作为外科医生,他发现自己经常晕血。

一个晕血的外科医生,自然不再适合处理和解剖有关的事情,于是他把大部分的工作,都交给了弟弟约翰·亨特。

20岁出头的约翰·亨特精力充沛,对于动刀子充满了热情。所以他很快就熟悉了尸体解剖,并且成为了一名外科医生——再强调一遍,18世纪的外科医生并不需要多严格的教学和考核,毕竟很多学生毕业了都没动过尸体。

约翰·亨特运气非常好,在哥哥的解剖学校可以优先动刀子,他还在圣乔治医院当上了外科医生,可以专门给一些穷人做手术了。伊丽莎白时期的英国,工业化让城市中挤满了穷人,为了缓解社会矛盾,政府对一些“有救济价值”的穷人会有适当的帮助。

所以,约翰·亨特有机会给大量的穷人做手术,这些人不得不靠救济才能活下去,也根本不会在乎外科医生水平如何——就算是被拿来“练手”又如何?反正也没人关心他们。

在医院的工作,让约翰意识到,年轻的医生们如果不多多练习解剖,水平不可能有所提升。于是,他在哥哥的学校中鼓励学生亲自动手,多积累经验。所以,这所学校中的学生,几乎人人都有一具尸体可以练习。


那么,约翰到底从哪弄来这么多尸体呢?

缺少尸体怎么办?18世纪的外科医生开始和“盗墓贼”合作

刑场上会有很多围观者

其实,从15世纪开始,医学院就已经有了固定的尸体来源——刑场上的犯人尸体。近代解剖学之父安德雷亚斯·维萨里年轻的时候,就有过一次神奇的经历。《欧洲死刑史》中记载,1536年,维萨里在法国的一座城市外散步,发现城门口的绞刑架上,有一具完整的骨骼。于是,他毫无犹豫的爬上绞刑架,取下来几块骨头带走了。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又多次偷偷回来,把骨骼都拿走了,“除了一只脚、一个膝盖骨和一只手的手指外,基本上整个骨骼都被他取下来了。”

解剖学家有没有尸体,就要看死刑犯多不多了。约翰·亨特生活的时代,死刑犯确实很多。圈地运动导致无数的农民失去土地,涌入城市。他们穷困潦倒,自然也犯罪率极高。1688年英国进入了“血腥法典”时期,当时大约有两百多项死罪,随便偷点东西都会上绞刑架。所以,不缺死刑犯。

1752年,《谋杀法案》的颁布,英国更是允许解剖学家认领被执行死刑的谋杀犯尸体,用于解剖使用——这让如约翰·亨特这样的外科医生非常兴奋,一旦有犯人要执行死刑,下面必然围了一群解剖学家。

大多数的犯人都是上绞刑架,他们往往要挣扎一段时间,才能真正死去。在这期间,外科医生们和死刑犯的亲属已经挤到了跟前,互相怒视着对方,做好了动手的准备。一旦死刑犯的尸体被放下来,免不了一阵争抢。

英国学者特雷弗·诺顿所著的《冒烟的耳朵和尖叫的牙齿》中,就有这么一段“离奇”的记载:“从绞刑架上下来的尸体想必还是温热的,于是外科医生和死者的亲属好一番不体面的拉扯争夺。有一次实在激烈,被争夺的重罪犯因此醒了过来,后来被判缓刑,还有了新名字,人称‘半吊子麦琪’。”

这其实还不算恐怖,因为外科医生着急用新鲜的尸体解剖教学,所以常常抢到尸体就立刻动刀子,“有那么几次,解剖学家手术刀下的‘死尸’出人意料的在解剖桌上坐了起来……”

想象一下这恐怖的场景,一位罪犯在剧痛中恢复了意识,坐起来忽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被剖开,而周围都是围观的医生和学生……


单单是约翰·亨特的学校,每周都需要几具尸体,要是再加上其他的医学院和解剖学家,死刑犯的尸体显然不够用了。

缺少尸体怎么办?18世纪的外科医生开始和“盗墓贼”合作

18世纪的盗墓者

于是,很多底层市民看到了赚钱的机会。最初,像约翰·亨特这样的外科医生,经常会贿赂殡葬人,让他们偷偷把棺材里的尸体偷出来,在里面换上石头做样子。负责掩埋死者的殡葬人当然非常乐意,这些外科医生们出手还是很阔绰的。

然后,穷人们意识到这是生财之道,于是开始盗墓。当时的英国法律,严惩盗窃财物的行为,随便偷一只鸡都有可能上绞刑架——但是,尸体不算财物,只要盗墓者将棺材中的随葬衣物留下来,他们就不算违反什么重罪。

盗墓迅速发展,很多团伙分工明确,效率极高。解剖学家们有专门的联络人,当他们需要尸体的时候,就可以提前预定。盗墓者四处挖掘刚下葬的尸体,然后迅速装进大桶里,用最快的时间送到客户的手里。18世纪的都柏林地方报纸上,曾经专门刊登文章提醒“盗墓者”,要求“体面起见,请把宝物包装的稍微仔细一点。”

当解剖学家和医学院默认这种行为之后,盗墓贼也有恃无恐了。而随着尸体价格不断上涨,盗墓者开始抱怨:他们经常半夜去挖掘一座新墓,结果发现已经有人捷足先登。

18世纪前后的盗墓者有多猖狂呢?1831年,一个盗尸团伙被抓获,他们坦诚的告诉人们,过去12年的时间里一直干这一行,四个人盗窃了近1000具尸体,都卖给了伦敦的几家医学院。

仅仅一个四人团伙,就盗窃了这么多尸体,当时的情况可想而知。


正因为竞争激烈,有些大胆的盗墓者决定扩展一下“业务范围”,开始给医学院提供更为新鲜的尸体。

缺少尸体怎么办?18世纪的外科医生开始和“盗墓贼”合作

黑尔和布克

来自爱尔兰的黑尔和布克,最开始开了一家小旅馆。当一位房客不幸死亡之后,他们决定发点小财:用树皮放进棺材里假装下葬,尸体则偷偷送到爱丁堡大学,卖给了外科医生罗伯特·诺克斯,价格是7.1英镑。

这可比开旅馆赚钱多了,黑尔和布克尝到了甜头,于是开始杀人,把尸体卖给解剖学家。一位名叫约瑟夫的体弱多病的房客,被灌醉之后闷死,卖了出去。一个绰号“傻杰米”的人,也被卖给了罗伯特·诺克斯医生——这位“傻杰米”在当地颇有些名气,医生只好先砍了他的脑袋,才拿给学生们解剖。

黑尔和布克一共杀死了16个人,之后就被警察逮捕了。颇为讽刺的是,布克被执行绞刑之后,也被送到了爱丁堡大学,为学生们练习解剖贡献了一份力量。

实际上,黑尔和布克只是代表人物而已,因为即便在他们伏法之后,依然出现了颇具规模的“布克帮”。他们专门用“特殊的手段”,运送余温尚存的尸体给伦敦国王学院。当他们被抓获之后,已经提供了超过1000具尸体。

解剖学家和医学院的学生,肯定知道这些尸体来历不明,他们甚至可以轻松判断出死因——不过,盗墓者编造理由说尸体来源是合法的,他们也不愿深究。毕竟,急需尸体的解剖学家认为,学生的学业更重要一些。


约翰·亨特自然也和诸多盗墓贼合作过,不然去哪弄这么多尸体呢?

缺少尸体怎么办?18世纪的外科医生开始和“盗墓贼”合作

英国亨特博物馆

他甚至愿意花大价钱,弄来尸体收藏在自己的博物馆中。比如当时著名的“爱尔兰巨人”查尔斯·拜恩,身高2.4米,就被约翰·亨特盯上了。查尔斯·拜恩在将死之时,叮嘱自己的入殓师,一定要用铅制棺材把自己的尸体封住,然后沉入大海……结果约翰·亨特大手笔的花了500英镑,从入殓师手中买下了这位巨人的尸体。现在,查尔斯·拜恩的骨架,成了皇家外科医师学院亨特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这么明目张胆的盗墓和杀人,最终激起了市民们怒火。毕竟没有人愿意死后还被动刀子,家属们纷纷亲自守护墓穴,甚至用铁围栏进行加固,防止尸体被偷。

英国政府也意识到必须改变这一乱象,于是在1832年出台了《解剖法案》。法案规定,贫民所、停尸房内无人认领的尸体,可以交给解剖学家……当时倒毙街头的贫民比比皆是,医学院合法的获取这些尸体用于解剖,无疑对盗墓者是重大的打击。

当然,约翰·亨特也好,其他的解剖学家也好,其实并非十恶不赦之人。只不过对于18世纪的外科医生们来说,积累经验、提高能力,保证手术成功率高,就只能“多动刀子”,勤加练习。那么,为了拯救生命,只能昧着良心,和盗墓者“合作”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