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還在頭疼“原油奔現”的時候,申萬宏源卻陷入“焦炭未奔現”糾紛

來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丨王媛媛

申萬宏源下屬子公司申銀萬國智富此前因“焦炭未奔現”被上海築欣實業起訴。在2019年的一審判決中,申銀萬國智富被判定向原告進行交付並承擔違約責任,隨後申銀萬國智富提起二審訴訟。近日,申銀萬國智富收到了二...

申萬宏源證券下屬子公司申銀萬國智富此前因“焦炭未奔現”被上海築欣實業起訴。在2019年的一審判決中,申銀萬國智富被判定向原告進行交付並承擔違約責任,隨後申銀萬國智富提起二審訴訟。

最新的消息是,日前,申銀萬國智富收到了二審裁定書,二審結果撤銷了一審的判決,併發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重審。

中國銀行原油期貨合約穿倉事件仍未結束。不過,也藉由這件事,期貨這一小眾交易品種被公眾高度關注。

大多數期貨交易者僅僅是二級市場套利,並不想“奔現”。但申萬宏源卻因客戶想要“奔現”,陷入是否已履行貨權轉讓義務的合同糾紛。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閱公開資料獲悉,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12日,上海築欣實業和申萬宏源子公司申銀萬國智富分別簽訂兩份《委託採購協議》,築欣實業委託申銀萬國智富通過期貨轉現貨的方式採購 3萬噸焦炭。

但是,在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就申銀萬國智富是否已按合同約定履行貨權轉讓義務發生爭議。

2018年8月,築欣實業一紙訴訟,將申銀萬國智富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向其交付3萬噸焦炭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019年6月,法院一審判決申銀萬國智富在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築欣實業交付3萬噸焦炭。

申銀萬國智富表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於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要求駁回一審中築欣實業的全部訴訟請求,或將本案發回重審。

2020年4月28日,申銀萬國智富收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表示撤銷一審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2018)滬0115民初48851號民事判決,併發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重審。

根據粗略計算,如果以2015年1月15日的焦炭交割價1047元/噸為計算單位,則該筆訴訟涉及金額達3141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涉訴方築欣實業,其實控人陶暘在期貨圈內小有名氣。

這位曾經的五礦期貨副總經理,2016年因利用14個期貨賬戶集中資金和持倉優勢,在自己實際控制的IE賬戶之間交易“膠合板1502”期貨合約,影響市場價格,被證監會罰沒其和另一期貨公司員工違法所得114萬元,並處以兩倍罰款。同時,兩人案發期間已被撤銷從業資格,此前還被期貨業協會給予紀律懲戒。

隨後,陶暘不服處罰決定,不僅提出行政複議,此後又將時任證監會主席告上法庭,成為商品期貨市場首例行政處罰“民告官”案件。

該案件經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最終在2017年7月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給出了終審判決,駁回陶暘的訴訟請求,認可證監會對其施與的懲罰。

而有關本次“焦炭未奔現”糾紛,申萬宏源方面稱,該筆訴訟事項對其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無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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