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了,父親和兒子住在一起,母親可以也住在兒子那裡嗎?

t冉冉


可以,子女贍養父母跟父母的婚姻狀態沒有關係。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樓下老喬


當然可以。

不管離不離婚,兒子既是父親的,又是母親的,就算是在法律上父母已經不再有夫妻的這層關係,但在兒子眼裡,父親就是父親,母親就是母親,這是不會變的。

其實有一部分的夫妻因為某些原因離婚不離家,原本吵吵鬧鬧的生活卻變得清淨,兩個人的關係也不再膠著,反而變得客氣起來。可能是覺得另一個人跟自己的身份有了變化,由親密又成了熟悉的陌生人,彼此干涉和約束的也少了。

之前就看過離婚後住在一起,又有重新複合開始的事例。

如果有多個子女,倒是可以輪流著住。如果只有這一個獨生子,只要是父親和母親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不和以前那樣磕磕絆絆,不給兒子生活添亂添堵,也沒什麼好糾結的。

兒子不介意,老兩口又互相不覺得尷尬,就住在一起的,好歹還像原來那個完整的家。





緊張先生


只要大家彼此都商量溝通好,都同意的話,住在一起當然可以了!就算是離婚了,因為有兒子作為中間橋樑的一個感情紐帶的作用,住在一起也是可以理解的!現在很多陌生人一起租房住不也可以嗎?更何況孩子的父親母親曾經也是有過感情的,當然可以了!

而且,這也有助於孩子的成長!兩個人雖然離婚了,但是可以作為朋友一起撫養孩子也是很好的選擇!說不定,以後還可以復婚!這不是更好嗎?!在一起住其實好處,還是很多的,但是前提必須兩個人雙方都要同意願意那才行!

這樣,孩子就可以隨時見到父親和母親也可以相互照顧,何樂而不為呢?為了孩子,彼此兩個人應該要不計前嫌,相互理解原諒對方,做朋友也是非常好的!主要是孩子開心,快樂就可以了!皆大歡喜才是最好的!





靈空小白


不要用道德去綁架,不要用義務去指責,自己做得怎麼樣自己沒數,子女心裡有數,不要把光面自己都佔了,自己還理所當然。


天天開心走路


離婚了母子還是母子,是可以跟兒子一起住的,但是既然已經離婚了,還跟父親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多少會感覺彆扭,如果彼此感覺不彆扭,不給晚輩添亂的話就可以一起住。


知足70683751


我感覺不太好,離婚不離家本來就是一種不健康狀態,離婚是倆人不能繼續在一起生活才離婚的,能在一個屋簷下共處說明離婚沒什麼實質性意義,所以既然離婚了,就不要再在一個屋簷下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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