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拆迁户撞拆迁队致死,一审宣判获刑15年

拆迁是需要根据一定的程序来进行的,在拆迁的过程中也会有很多问题,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要是不配合拆迁工作就会导致纠纷产生。日前扬州业主撞拆迁队的案件近日已经一审宣判获刑15年。

扬州拆迁户撞拆迁队致死,一审宣判获刑15年

一、扬州业主撞拆迁队致死案宣判

2018年10月15日,扬州某拆除公司受xx镇政府委托进行拆违。业主韦x及其前妻阻止,与拆违人员发生推搡拉扯,阻止拆违未果后,韦x驾车两次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造成死伤。

事发后,韦x及拆除公司多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江苏扬州业主韦x因房屋遭拆违开车撞人致2死9伤案一审宣判,因拆迁者有责,扬州中院酌情从轻处理被告人,韦x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15年。


二、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一)产权调换。

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产权调换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费。

(二)作价补偿。

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经营效益。不足之处是使用拆迁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初始投资过大。

(三)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指在拆迁补偿中,对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一部分实行作价补偿。这是一种折衷的形式,有利于协调拆迁双方在补偿形式问题上的分歧。

在拆迁过程中要是有纠纷的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去解决,采用合法的方式来解决,若拆迁纠纷采用不合理的方式解决,就会造成刑事案件,严重的要承担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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