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夥同他人挾持一未成年人並對其毆打、拘禁,被判刑8個月

4 月 14 日,遵義市紅花崗區法院遠程審理一起非法拘禁案,當地一名 17 歲女孩楊某夥同他人,將一名 16 歲女孩趙某挾持,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3 個多小時。法院判決楊某構成非法拘禁罪,判處 8 個月刑期。

去年 9 月 13 日凌晨,楊某夥同其 3 名好友張某(17 歲,另案處理)等人,以受害人趙某(女)在背後說自己壞話、與張某男友關係曖昧為由,於當日凌晨 2 時將趙某挾持至遵義市紅花崗區北京路某酒店後面,使用木棒等對其毆打。

之後,楊某等人繼續將趙某挾持至天龍山路口、石佛洞等處,繼續威脅。凌晨 5 時,在趙某朋友的勸說下,楊某這才放趙某離去。9 月 14 日,楊某等人被警方抓獲。

4 月 14 日,紅花崗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案發後,受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楊某的家人,向趙某支付了 4000 元賠償,趙某撤回起訴。

法院審理認為,楊某的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鑑於其認罪態度好,且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法院判處其 8 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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