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阿哥到底有無謀反?乾隆下詔:莫須有

莫須有,也許有。此秦檜加害岳飛之言,實際,卻是代代有之。

很多人離婚,不也覺得另一半做了對不起自己的事,卻又查無實據,只有心證嗎?

今日讀《清史稿》,看到九子奪嫡的失敗者八阿哥允禩一段,殊為有趣,於是擷取與諸君共賞。

雍正四年二月,“授允禩為民王,不留所屬佐領人員,凡朝會,視民公、侯、伯例,稱親王允禩。諸王大臣請誅允禩,上不許。尋命削王爵,交宗人府圈禁高牆。宗人府請更名編入佐領:允禩改名阿其那,子弘旺改菩薩保。六月,諸王大臣復臚允禩罪狀四十事,請與允禟、允並正典刑,上暴其罪於中外。九月,允禩患嘔噦,命給與調養,未幾卒於幽所。諸王大臣仍請戮屍,不許。”

看看諸王以及大臣們的表現吧。

八阿哥到底有無謀反?乾隆下詔:莫須有

(清朝劇照)

先是請誅允禩,雍正不批,只是削爵圈禁,改名侮辱。

允禩死後,王大臣“仍請戮屍”,又不許。

諸位看官,這些個王爺大臣們,到底跟允禩多大的仇啊?

先是想殺,殺而不得,死後還想戮屍。

幾百年後,我在想,這是允禩殺了他們的親爸親媽,搶了他們的老婆小妾嗎?

否則,為何必欲除之而後快?

連戮屍都想得出來?

他的罪,十惡不赦嗎?

十惡不赦,即是謀反才搭得上啊。

那麼,允許謀反了嗎?

《雍正實錄》裡,有很多內容牽涉到八爺黨,有一段似乎比較能說明問題。

朕與廉親王允禩,分屬君臣,誼屬兄弟。今觀允禩之於朕,則情如水火,勢如敵國。朕嗣登大位,念皇考付託之重,凡用人行政,朝乾夕惕,務求至當。而廉親王允禩,處心積慮,必欲自居於是,而以不是歸之於朕。朕自返無愧,何必與之較論。但朕之是非,有關皇考之得失,不得不諄諄辯白也。廉親王允禩,若肯實心任事,部務皆所優為。論其才具操守,諸大臣無出其右者。而其心術之險詐,諸大臣亦無與之比者。

此段何義?

它主要就是一個意思。

雖然雍正即位已三年,但兄弟之爭並未止。

雍正自稱待他如兄弟,而允禩則視他為水火敵國,處處貶低皇帝,抬高自己。

雍正本不想跟他一般見識,但仔細想想,如果他事事對而我事事錯,那不就是康熙爺看走眼了嗎?

選了我個渣渣做繼承人?因此,事關父皇的眼光,必須要爭一爭。

他又承認,允禩的才能,冠絕群臣。

但心術險詐,也是別人比不上的。

說白了,群臣也奸詐,只不過他最奸詐。

從這段,我們可知,在雍正嘴裡——而非心裡——兄弟之情仍在。

八阿哥到底有無謀反?乾隆下詔:莫須有

(清朝劇照)

那些大臣們,自以為看到了皇上的內心——要殺了他——所以,才會不斷上奏,要求把這傢伙做了。

可是,他的罪名是什麼?

如果他沒有謀反,只是犯了些誰都可能犯的罪,又或者是衝突了皇上,也罪不至死,更不必戮屍受辱啊。

只能說,那些大臣,只想以牆倒眾人推,踏上萬只腳,鞭屍才夠狠的方式,在新皇面前表現自己,輸誠求重用。

真是其心可誅啊!

想必,他們當中有些人,之前在四爺與八爺之間首鼠兩端,一旦局勢明朗,便需以更兇辣的招式,才能保全自己吧?

幾十年後,乾隆替叔父平反,復原名,入族譜,《清史稿》中,卻對乾隆這麼做的理由,只寫其二不寫其一,斷章取義,讓人好不生疑啊。

且看《清史稿》中如何寫的:

皇考晚年屢向朕諭及,愀然不樂,意頗悔之,怨尤誹謗,亦情事所有,特未有顯然悖逆之跡,若將有待。朕今臨御四十三年矣,此事重大,朕若不言,後世子孫無敢言者。

說的是,雍正晚年,覺得很對不起兄弟,因為他並沒有明顯的悖逆。我弘曆想著,父親應該是希望我來做這件事吧……

但在《乾隆實錄》裡,就寫得更明白了——

蓋伊兩人,未嘗無隱然悖逆之心,特未有顯然悖逆之跡。是以皇考雖明暴其罪狀,猶為曲示矜全,聖心如日在天,固眾所共仰也。迨皇考晚年,屢向朕諭及此事,輒愀然不樂,意頗悔之,若將留以有待者。

好一個“未嘗無隱然悖逆之心,特未有顯然悖逆之跡”,不就是宋朝莫須有的清朝版本嗎?

他沒有謀反,不代表他不想謀反。

八阿哥到底有無謀反?乾隆下詔:莫須有

(清朝劇照)

她沒有出軌,他沒有到外面瞎整,不代表她不想出軌,不代表他不想瞎整……

這算什麼事呢?

人人這樣想,不得天天吵架啊!

此話實質上承認了允禩根本沒有謀反,且雍正心知肚明,所以,才經常在兒子面前表露出後悔來。

幸好,到了乾隆四十三年,當時那些想要把允禩打入十八層地獄的老臣們,都死絕了吧?

否則,他們該是多麼地難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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