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338 證券簡稱:奧普光電 公告編號:2020-019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於2020年4月10日以電話、電子郵件形式發出會議通知,於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住所地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營口路588號以現場會議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3名。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王建立先生主持召開。會議召開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出席會議的監事審議並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4月24日登載於巨潮資訊網的《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二)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業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驗證,並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019年在董事會、高管層和公司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0,219萬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4,828萬元。

(三)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實現淨利潤4,648.15萬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22,918.61萬元,減去2019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積金464.82萬元,減去已分配2018年度紅利1,200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潤為25,901.95萬元,公司資本公積金餘額為25,038.29萬元。

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總股本24,0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元(含稅),共派發現金紅利1,200萬元(含稅),剩餘未分配利潤轉入下年度。

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和《公司章程》中對利潤分配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未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四)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擬訂公司2020年度財務預算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擬訂的2020年度財務預算主要指標是:合併營業收入42,800萬元,合併稅後淨利潤5,000萬元, 合併經營性淨現金流2,112萬元。

2020年預算與2019年經營成果比較表

單位:萬元

特別提示:上述財務預算為公司2020年度經營計劃的內部管理控制指標,並不代表公司對2020年度的盈利預測,能否實現取決於市場狀況變化、經營團隊的努力程度等多種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請投資者特別注意。

(五)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鑑於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服務經驗、能力以及勤勉盡責、恪盡職守的財務審計工作態度,公司擬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20年度財務審計機構,聘期1年,審計費用48萬元。

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4月24日登載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六)會議以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王建立、韓志民迴避該議案的表決。

該議案詳情請參見2020年4月24日登載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

(七)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2019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詳見巨潮資訊網。《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摘要》同時刊登於2020年4月24日的《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

(八)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況進行了認真的審核,認為:公司構建了較為完備的內部控制體系,制定和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並得以有效實施,內部控制體系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運行,確保了公司經營的正常、有效進行,促進了公司的內部管理,起到了較好的風險防範和控制作用。公司的內部控制是合理的、完整的,經運行檢驗是可行和有效的。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違反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有關公司內部控制的規範性文件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真實、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執行的情況。

(九)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使用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禹衡光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健,自有資金充裕,禹衡光學運用自有資金購買短期銀行理財產品不會影響禹衡光學日常資金正常週轉需求。通過實施短期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有利於提高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為公司和股東謀取較好的投資回報,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禹衡光學滾動使用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的自有資金購買短期銀行理財產品。

(十)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未來三年(2020-2022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20-2022年)股東回報規劃》已刊登於2020年4月24日的巨潮資訊網。

(十一)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擬對《公司章程》的部分條款作出修改。並提請股東大會授權經營層修改《公司章程》中相關條款,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備案等相關事宜。

(十二)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其正文》。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三、備查文件

經與會監事簽字並加蓋印章的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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