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區村(社區)建制調整改革初步方案。

調整方案

(一)桂湖街道

現有社區居委會23個、村委會16個。調整後轄社區居委會17個、村委會10個。

1. 調整的村(社區)24個

(1)將山王村與高架村合併設立高架村(暫定名)。高架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高架村黨群服務中心。

(2)將慈義村與慈板村合併設立慈板村(暫定名)。慈板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慈板村黨群服務中心。

(3)將天官村與茶店子村合併設立天官村(暫定名)。天官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天官村黨群服務中心。

(4)將甘露村與督橋河村合併設立督橋河村(暫定名)。督橋河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督橋河村黨群服務中心。

(5)將五里村與城守村合併設立五里村(暫定名)。五里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五里村黨群服務中心。

(6)將天元村與毗橋村合併設立天元村(暫定名)。天元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天元村黨群服務中心。

(7)將狀元街社區與西街社區合併設立狀元社區(暫定名)。狀元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狀元街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8)將南街社區與新中社區合併設立桂中路社區(暫定名)。桂中路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新中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9)將東街社區與北街社區合併設立北新社區(暫定名)。北新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北街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0)將寶光社區與紫瑞街社區合併設立寶光社區(暫定名)。寶光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寶光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1)將東環路社區與桂東路社區合併設立桂東路社區(暫定名)。桂東路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桂東路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2)將西北社區與新軍街社區合併設立西北社區(暫定名)。西北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西北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2. 不作調整的村(社區)15個

毗河社區、錦水苑社區、漢城社區、金都街社區、施營社區、新興社區、湖濱路社區、桂湖西路社區、新東社區、團結社區、瓦店社區;燕塘村、五桂村、新橋村、封賜村。

(二)新都街道

現有社區居委會17個、村委會25個。調整後轄社區居委會16個、村委會14個。

1. 調整的村(社區)23個

(1)將白店村與店南村合併設立店南村(暫定名)。店南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店南村黨群服務中心。

(2)將褚家村與寂光村合併設立寂光村(暫定名)。寂光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寂光村黨群服務中心。

(3)將橋樓村與禮拜村合併設立橋樓村(暫定名)。橋樓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橋樓村黨群服務中心。

(4)撤銷桂溪村、永興村,將原桂溪村、永興村管轄範圍與龍虎場社區合併,設立永興社區(暫定名)。永興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永興村黨群服務中心。

(5)將泗義村與崇義村合併設立泗義村(暫定名)。泗義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泗義村黨群服務中心。

(6)撤銷瓦窯村,將原瓦窯村管轄範圍與普河社區合併,設立普河社區(暫定名)。普河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普河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7)將龍虎村與慶元村合併設立龍虎村(暫定名)。龍虎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慶元村黨群服務中心。

(8)將高橋村與同仁村合併設立同仁村(暫定名)。同仁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高橋村黨群服務中心。

(9)撤銷九官村,將原九官村管轄範圍與楊河社區合併,設立楊河社區(暫定名)。楊河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楊河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0)將紅星村與黃河村合併設立黃河村(暫定名)。黃河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黃河村黨群服務中心。

(11)將涼水社區與張庵社區合併設立泰興社區(暫定名)。泰興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張庵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2. 不作調整的村(社區)19個

馬超社區、肖林社區、靜安社區、板橋社區、西南石油大學社區、正因社區、正興社區、五四社區、沱江社區、君躍社區、新店子社區、高筒社區;朱王村、桂林村、福元村、萬和村、觀東村、觀西村、議團村。

(三)新繁街道

現有社區居委會19個、村委會34個。調整後轄社區居委會14個、村委會21個。

1. 調整的村(社區)36個

(1)撤銷花紅村,將原花紅村管轄範圍與太平社區合併,設立新犀社區(暫定名)。新犀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花紅村黨群服務中心。

(2)撤銷回南村,將原回南村管轄範圍與檀木社區合併,設立檀木社區(暫定名)。檀木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回南村黨群服務中心。

(3)撤銷薊家村,將原薊家村管轄範圍與高牆社區合併,設立聚賢社區(暫定名)。聚賢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薊家村黨群服務中心。

(4)撤銷高院村,將原高院村管轄範圍與世豐社區合併,設立錦繡社區(暫定名)。錦繡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高院村黨群服務中心。

(5)將倡儀村與同心村合併設立同心村(暫定名)。同心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倡儀村黨群服務中心。

(6)將白壁村與黃泥村合併設立黃泥村(暫定名)。黃泥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黃泥村黨群服務中心。

(7)將石雲村與新龐村合併設立新石村(暫定名)。新石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新龐村黨群服務中心。

(8)將山水村與楊建村合併設立水雲村(暫定名)。水雲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山水村黨群服務中心。

(9)將和平村與大墓山村合併設立大墓山村(暫定名)。大墓山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和平村黨群服務中心。

(10)將梁家村與興堰村合併設立興堰村(暫定名)。興堰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梁家村黨群服務中心。

(11)將兩河村與青石村合併設立青石村(暫定名)。青石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青石村黨群服務中心。

(12)將民印村與安全村合併設立民安村(暫定名)。民安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民印村黨群服務中心。

(13)將公毅村與曲水村合併設立錦源村(暫定名)。錦源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公毅村黨群服務中心。

(14)將金龍社區與三橋社區合併設立金龍社區(暫定名)。金龍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金龍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5)將魚龍社區與場鎮社區合併設立龍橋社區(暫定名)。龍橋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場鎮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6)將水利社區與清涼社區合併設立清涼社區(暫定名)。清涼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水利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7)將東街社區與南街社區合併設立繁江社區(暫定名)。繁江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東街社區、南街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8)將西街社區與北街社區合併設立東湖社區(暫定名)。東湖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北街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2. 不作調整的村(社區)17個

龍安社區、金地社區、渭水社區、普文社區、瑞雲社區;清白街村、李園村、同盟村、汪家村、天君村、蟇水村、同裕村、龍毅村、錦河村、清鎮村、青橋村、杏桂村。

(四)石板灘街道

現有社區居委會20個、村委會17個。調整後轄社區居委會14個、村委會10個。

1.調整的村(社區)26個

(1)將建設村與馬家村合併設立興城村(暫定名)。興城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馬家村黨群服務中心。

(2)將光輝村與新農村合併設立興勝村(暫定名)。興勝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新農村黨群服務中心。

(3)將通順村與優勝村合併設立航緯村(暫定名)。航緯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優勝村黨群服務中心。

(4)將友誼村與翻身村合併設立雙誼村(暫定名)。雙誼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翻身村黨群服務中心。

(5)將黃果村與園林村合併設立興寧村(暫定名)。興寧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園林村黨群服務中心。

(6)將石樁村與長林村合併設立石林村(暫定名)。石林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長林村黨群服務中心。

(7)撤銷雙柏村,將原雙柏村管轄範圍與新誼社區合併,設立合興社區(暫定名)。合興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雙柏村黨群服務中心。

(8)將和平社區與光明社區合併設立仁和社區(暫定名)。仁和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光明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9)將木蘭社區與紅石社區合併設立木蘭社區(暫定名)。木蘭社區辦公地址為原紅石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0)將江西社區與宮王社區合併設立韓娥社區(暫定名)。韓娥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江西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1)將天宮社區與十里社區合併設立清水塘社區(暫定名)。清水塘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天宮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2)將木蘭場社區與共和社區合併設立門坎坡社區(暫定名)。門坎坡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木蘭場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13)將分水社區與永寧社區合併設立寧溪社區(暫定名)。寧溪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分水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2. 不作調整的村(社區)11個

金三角社區、東風社區、梁勝社區、石馬社區、農和社區、長林社區、獅子社區;土城村、解放村、五一村、集體村。

(五)斑竹園街道

現有社區居委會17個、村委會12個。調整後轄社區居委會13個、村委會9個。

1. 調整的村(社區)15個

(1)將雷家村與安樂村合併設立安橋村(暫定名)。安橋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雷家村黨群服務中心。

(2)將華藏村與大夫村合併設立華桂(暫定名)。華桂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華藏村黨群服務中心。

(3)撤銷仁和村,將原仁和村管轄範圍與金文社區合併,設立金和社區(暫定名)。金和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仁和村黨群服務中心。

(4)將大江社區與豐收社區合併設立大江社區(暫定名)。大江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大江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5)將蓮塘社區與公益社區合併設立公益社區(暫定名)。公益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公益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6)將楊柳社區與白雲社區合併設立廖家灣社區(暫定名)。廖家灣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楊柳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7)撤銷斑竹園社區,將原斑竹園社區1、2、3、4組管轄範圍劃入忠義社區,將原斑竹園社區5、6組管轄範圍劃入柏水社區。忠義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柏水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均不變。

2. 不作調整的村(社區)14個

竹友社區、鴉雀口社區、踏水社區、福田社區、旃檀社區、林泉社區、石壩社區;三河村、順江村、驪園村、升庵村、錦城村、雙龍村、北星村。

(六)大豐街道

現有社區居委會15個。調整後轄社區居委會13個。

1. 調整的村(社區)4個

(1)將雙林社區與教堂社區合併設立雙林社區(暫定名)。雙林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雙林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2)將華美社區與王橋社區合併設立王橋社區(暫定名)。王橋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王橋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2. 不作調整的村(社區)11個

崇義社區、南豐社區、皇花社區、鐵路社區、甫家社區、方營社區、三元社區、趙家社區、高堆社區、太平社區、高家社區。

(七)三河街道

現有社區居委會8個。調整後轄社區居委會7個。

1. 調整的村(社區)2個

(1)將五龍社區與龍伏社區合併設立五龍社區(暫定名)。五龍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龍伏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2. 不作調整的村(社區)6個

回龍社區、二臺子社區、互助社區、花園社區、江陵路社區、長龍社區。

(八)軍屯鎮

現有社區居委會7個、村委會13個。調整後轄社區居委會5個、村委會9個。

1. 調整的村(社區)11個

(1)將郭家村與東嶽村合併設立郭家村(暫定名)。郭家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郭家村黨群服務中心。

(2)將白碾村與五靈村合併設立白碾村(暫定名)。白碾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五靈村黨群服務中心。

(3)撤銷雷大村,將原雷大村管轄範圍與深水社區合併,設立深水社區(暫定名)。深水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雷大村黨群服務中心。

(4)撤銷靜平村,將原靜平村管轄範圍與昇平社區、文昌社區合併,設立文昌社區(暫定名)。文昌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昇平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5)將大成社區與新民社區合併設立新民社區(暫定名)。新民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大成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2. 不作調整的村(社區)9個

禾登社區、高祖社區;護國村、華嚴村、東林村、九堰村、金牛村、石庵村、天星村。

(八)清流鎮

現有社區居委會2個、村委會10個。調整後轄社區居委會2個、村委會6個。

1. 調整的村(社區)8個

(1)撤銷界牌村,將原界牌村管轄範圍與順河社區合併,設立順河社區(暫定名)。順河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順河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2)將同義村與柳泉村合併設立柳泉村(暫定名)。柳泉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同義村黨群服務中心。

(3)撤銷黃龍村,將原黃龍村管轄範圍與均田社區合併,設立黃龍社區(暫定名)。黃龍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為原黃龍村黨群服務中心。

(4)將九龍村與飛石村合併設立九龍村(暫定名)。九龍村村委會辦公地址為原九龍村黨群服務中心。

2. 不作調整的村(社區)4個

廣泉村、三尺村、翠雲村、水梨村。

成都市新都區村(社區)建制調整改革初步方案。

成都市新都區村(社區)建制調整改革初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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