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給孩子立規矩?


在給孩子立規矩時,既要保持父母的自尊,也要保持孩子的自尊,規則既不能專斷,也不能反覆無常,而是要有教育意義,有助於塑造人的品格。

1.給孩子立規矩時,信號要明確。

根據實際情況,我們可以將“行為的界限”進行如下劃分。綠燈區:包括我們希望並且認可的行為,這些行為的發生會得到父母的肯定和鼓勵,甚至還會給予獎勵。紅燈區:包括無論如何都不能容忍、必須禁止的行為,如危害家庭利益、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以及社會倫理道德所不能接受的行為。黃燈區:包括不被認可,但在某種特殊情況下可以容忍的行為,這種特殊情況可能是:初學者,還不會,容許失誤;特別緊張、壓力特別大的情況下,允許失誤。

2.立規矩的同時,要指明方向或給出理由。

當我們對孩子的行為實施限制時,必須清楚地告訴他們:什麼是可接受的行為,什麼替代行為是可接受的。

3.制定規矩時,一定要全面。

規矩一定要全面,不能部分限制,或程度上限制某個行為。

4.規矩一旦訂立,就要嚴格執行。

規矩一旦訂立,將不容許改變,無論時間、地點、對象怎麼變化。

5.有些規矩,需要提出懲罰和獎勵。

立規矩的時候,我們最好能把遵守的獎勵和違反的後果明確地講出來。

6.做出限制時,語氣一定要堅定。

這樣會傳遞給孩子一個信息:這個禁令是真的,我是認真的。做出限制時,如果父母的話模稜兩可,就會陷入無休止的爭論。猶豫不決的、笨拙的限制是對孩子的一個挑戰,會引起關於意志的一場戰爭,在這場戰爭中,誰也不會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