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燈塔男子非法捕鳥 被罰賠償並在媒體公開道歉

近日,燈塔市人民法院就燈塔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某某涉嫌非法狩獵一案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進行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9年8月至11月期間,張某某在燈塔市柳條寨鎮某村自家葡萄園房前屋後,支粘網4面非法捕鳥,共獵捕麻雀66只、大山雀3只、家燕2只、戴勝1只、普通翠鳥1只、燕雀1只、紅脅繡眼鳥1只。案發時,被非法獵捕的鳥類全部死亡。 


經鑑定,被張某某非法獵捕的鳥類已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張某某的行為涉嫌非法狩獵罪,造成國家野生動物資源遭受破壞,影響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據此,燈塔法院判決被告張某某觸犯非法狩獵罪,判令被告人張某某承擔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人民幣22,700元,並在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日前,燈塔法院執行局執行完畢張某某的22,700元罰金,此案執結。

來源:燈塔市人民檢察院(通訊員/劉丹寧 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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