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採砂協會”壟斷當地資源 “砂霸”涉黑案一審開庭

正義網合肥12月9日電(記者吳貽夥)非法成立“採砂協會”強行收取管理費,盜採淮河河砂攫取鉅額經濟利益。由安徽省檢察院掛牌督辦的壽縣“砂霸”管某等10人涉黑案,經壽縣法院歷時兩天的一審開庭審理,於12月6日結束,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壽縣檢察院起訴指控,自2013年以來,被告人管某以宗親、朋友為紐帶,通過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採砂船船主、聚眾鬥毆打擊柴油銷售市場競爭對手、非法拘禁他人等違法犯罪行為,逐步形成了一個以管某為首,由管某雷、方某江、管某祝等人參加的惡勢力團伙。2015年10月,為鞏固強勢地位,壟斷淮河方圩段的非法採砂市場,管某在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並處於緩刑考驗期的情況下,仍不思悔改,聯合在壽縣澗溝鎮長期經營碼頭、非法採砂的李某成及沈某紅(另案處理),組織成立了非法的“採砂協會”,控制當地的砂石資源,並逐步吸納方某江等人加入,形成一個以管宇為組織、領導者,以李某成、管某雷、方某江、沈某紅為積極參加者,以李某芹等為一般參加者的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

該組織通過強行向非法採砂船船主收取所謂的“管理費”及有組織地盜採河砂資源獲取經濟利益,主要用於購買作案工具、給組織成員發放工資等,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管某等人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採砂船船主、盜採河砂、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欺壓當地非法採砂船船主、打擊競爭對手,為非作惡,在當地非法採砂行業稱霸一方,形成壟斷,並無視政府權威,在執法部門對非法採砂行為進行管理時公然侮辱、威脅國家工作人員,在淮河壽縣方圩田崗段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管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夥同他人持械鬥毆;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惡劣;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並實施毆打行為;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採礦罪等六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以數罪至一罪追究李某成、管某雷、方某江、李某芹等9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管某等主要被告人均不認罪,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管某等被告人涉嫌黑社會組織性質犯罪的定性以及相關證據的合法性等問題展開了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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