窯街派出所查處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2018年8月29日晚,窯街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一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廂式貨車將於2018年8月30日前往負責轄區送貨,但是無法提供更具體的運送路線及時間。

接警後,所領導高度重視,連夜統籌安排。2018年8月30日7時許,治安民警開始在車輛必經路段設卡盤查,同時社區民警結合正在開展的“一標三實”入戶工作對轄區內可能存儲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進行排查。8時30分許,盤查民警在窯街沙窩路段發現嫌疑車輛,檢查時車內並無任何違禁品,但在副駕駛的儲物箱內發現一張煙花爆竹銷貨清單。在對該車司機敬某進行詢問時,其言詞閃爍,拒不配合。經民警說服教育,敬某最終如實交代了其在未取得相關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往窯街運送煙花爆竹的違法事實。根據敬某描述,民警在大砂村一民房內查獲其運送的98件煙花爆竹。

目前,敬某因非法運輸危險物質被處以治安拘留的行政處罰。非法存儲煙花爆竹的於某也一併處於治安拘留,煙花爆竹被沒收。

窯街派出所查處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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