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是怎麼看德雲社演員吳某向社會募捐100萬的?

《慈善法》是怎麼看德雲社演員吳某向社會募捐100萬的?

全國上下正歡度五一勞動節4天假期之時,被德雲社演員吳某突發腦出血入院治療,家人向社會求助,希望籌集到100萬元治療費一事劃破。兩天來網友紛紛參與了討論,也頻頻發出質疑聲。大家從道德角度、感情角度等方面已經聊得很多,我們就不再贅述。

《慈善法》是怎麼看德雲社演員吳某向社會募捐100萬的?

以下從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出發,討論4個問題:

一、吳某及家屬能不能私自在網上發起公開募捐?

答案是:不能。現實中有不少個人,例如遇到親友罹患疾病或者家庭遭受災害等,就在網上發起募捐或在公共場所設置募捐箱進行公開募捐活動。依據《慈善法》之規定,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采取公開募捐方法開展公開募捐。所以,吳某家屬在網上發起公開募捐的行為已涉嫌違法。

“有網友質問郭德綱和岳雲鵬等人,自己不捐錢就算了,都是同名師兄弟也應該出來吆喝一聲啊!!!”

這會大家明白根本原因了吧?

《慈善法》是怎麼看德雲社演員吳某向社會募捐100萬的?

二、吳某及家屬私自非法發起公開募捐,可能會如何處罰?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公開募捐的,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募捐活動;對違法募集的財產,責令退還捐贈人;難以退還的,由民政部門予以收繳,轉給其他慈善組織用於慈善目的;對有關組織或者個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所以,當下建議吳某及家屬應把已經募集到的錢款退還捐贈人。

三、誰有資格通過互聯網發起網絡募捐活動?

只有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依據《慈善法》慈善組織自登記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對象進行非公開募捐,依法登記滿二年的慈善組織,可以向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公開募捐資格。只有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才能開展公開募捐活動。開展公開募捐,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①在公共場所設置募捐箱; ②舉辦面向社會公眾的義演、義賽、義賣、義展、義拍、慈善晚會等; ③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發佈募捐信息等。

實際上,類似吳某及家屬這樣不具備公募資質的個人、單位或媒體面向社會發起募捐的案例屢見不鮮。特別是個人通過朋友圈發起的,請求大家捐款或轉發的,實則都不具有募捐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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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人不能公開募捐,如何獲得救助?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

,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並管理募得款物。

還有很多同學質疑吳某家在北京,有兩套房,有一輛車:

  1. 是不是合格的被救助對象?
  2. 有沒有涉嫌騙捐、誘捐的嫌疑?
  3. 德雲社有沒有給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這些問題都需要依據更明確的事實去討論,這裡不妄下結論了。

本文有點在人家傷口上撒把鹽的味道,小編提前說聲抱歉。但我國要發展慈善事業,弘揚慈善文化,規範慈善活動,保護慈善組織、捐贈人、志願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動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進步,共享發展成果,就需要《慈善法》去規範,開展慈善活動,就應當遵循合法、自願、誠信、非營利的原則,不得違背社會公德。不能讓真正需要救助的人無法獲得社會有效幫助,也不能讓愛心人士獻了愛心,結果卻寒了心。”

不管怎麼,我們都希望德雲社這位吳姓演員早日康復,重新帶給大家歡聲和笑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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