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忘記,其實是不需要努力的

真正的忘記,其實是不需要努力的 | 夜聽



夜聽|要擁有,必須要先懂得接受失去


2007年,《富士山下》橫掃華人樂壇,每個人都在聽、都在唱,林夕填詞、澤日生作曲、CY.Kong編曲、陳奕迅演唱——絕對是港樂的最高配置,從序曲階段連綿起伏的鋼琴聲開始,就抓住了聽者的耳朵。一個關於“情人節時在富士勸舊愛人分手”的曲折抓馬情節,林夕再一次把一個放不開,得不到,忘不掉的故事講得哀怨痴纏到極致。


林夕說:你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麼方法可以移動一座富士山,回答是,你自己走過去。愛情也如此,逛過就已經足夠——所以這是寫給那些放不下舊情的人聽的。幫你“解咒”、勸你放手,可他自己自歌詞中寫盡了對前任的極度卑微和留戀,那種無奈又心痛還要假裝平靜地安慰呵護。我想愛過、傷過的人都能體會,所以這首歌才會那麼容易讓人有

代入感


歌裡那被拋棄的舊日戀人始終放不下前任(也就是“我”之後的那任),作為旁觀者的林夕遮掩自己的痛,強扮暖男角色,勸解開導的話讓人心酸,每一句都是金句。林夕提到那件穿得染了汙漬、磨出襟花的舊風衣,到最後說:如果這些曾經的美好時光都解不開你心裡的痴怨,那不如我就把這件舊風衣,物歸原主做個了結好不好?草蛇灰線、伏延千里”鋪敘的方式把這個經典的分手勸離的場景,讓聽歌的你好像看見自己,體會那種隱隱作痛的心碎。


但林夕真的在勸你嗎?那他為何又在這段感情中哀怨如斯?


林夕甚至勸不動他自己。


愛過就像走過富士山,算是了卻心願。傷痛本身也是感情世界裡永遠不會缺席的一部分。“得不到”這三個字被林夕換了上千種說法後,又殘忍說了一遍。


聽歌的時候,或許你也想嘗試忘記,但林夕幫不了你,也不想幫你。


而且,真正的忘記,其實是不需要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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