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熱哨點診室工作流程


上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熱哨點診室工作流程

編者按: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地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如何發揮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哨點作用,在疫情防控中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等“五早”策略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和有益實踐,為有效防控疫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上海市在實踐中首開先河,率先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發熱哨點診室方面做出了制度性部署和安排,在設置要求和服務流程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值得各地參考借鑑。

目前,基於平戰結合,因地制宜的原則,國家基層衛生健康標準化委員會正在起草依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哨點的相關標準。上海等地的有益探索對相關標準工作的有序開展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希望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勇於探索,建言獻策,積極參與有關標準的制定工作,攜手促進基層衛生事業的發展,有效防控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上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熱哨點診室工作流程


上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熱哨點診室工作流程


上海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發熱哨點診室工作流程 (試行)


一、預檢

患者進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時,由預檢處使用非接觸測溫儀或紅外測溫儀進行體溫測試。當體溫≥37.3C, 由預檢人員引導患者通過專用通道進入發熱哨點診室就診。

二、接診

1.複測體溫。提供水銀體溫計對患者體溫進行復測,並記錄兩次最高的體溫。

2.信息登記。詢問並登記患者的姓名、性別、身份證件號、手機號、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

3.詢問流行病學史。詢問並記錄發病前14天內患者的旅行史或居住史、與其他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患者的接觸史、生活或工作場所的聚集性發病史。疫情期間還包括重點地區旅行史或居住史、與確診病人的接觸史等。

4.詢問臨床表現。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發病時間、鑑別診斷症狀等。

5.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相關檢驗檢查。

三、處置

1.對於無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和檢查結果不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等傳染病診斷標準的患者,安排其至全科門診進行後續診療。

2.對於具有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及檢查結果符合或部分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等傳染病診斷標準的患者或需要作進一步診斷的疑似患者,由接診醫師引導患者至留觀隔離區等待,同時上報中心指定部門,由指定部門負責聯繫對接區衛生健康委指定的上級醫院發熱門診,聯繫120或專用車輛,做好轉診和記錄。轉診後,由診室醫務人員對診室及相關區域進行終末消毒。上級醫院發熱門診接診後,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保持聯動。


上海市發熱哨點診室設置要求(試行)


對於尚無條件設置發熱門診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區應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設立發熱哨點診室,對發熱患者排查隔離。發熱篩查診室配備要求如下:

一、房屋設施要求

1.發熱哨點診室應當設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相對獨立的區域,通風良好。

2.空調通風系統獨立設置。

3.發熱哨點診室出入口與普通門急診分設,避免發熱患者與其他患者相交叉,且有明顯標識。普通門急診顯著位置要設有發熱哨點診室引導標識,指引發熱患者抵達發熱哨點診室就診。

二、人員要求

合理安排醫務人員力量,應當配備有一定臨床經驗的高年資醫師,經過傳染病疾病知識培訓,負責做好診斷、鑑別診斷,滿足發熱患者排查需求。

三、流程要求

1.嚴格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拒診、拒收發熱患者。

2. 在日常期間,對有明確原因(常見病、多發病)引起的發熱,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予以對症治療;對原因不明引起的發熱,或超出社區診療能力的,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診患者至就近區域性醫療中心發熱門診診斷治療。根據預案,在傳染病流行期間,對不明原因發熱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登記、報告、處理和轉運。

3.醫務人員、發熱患者和發熱哨點診室應按要求做好防護和消毒工作。


上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熱哨點診室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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