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由於物業管理和服務存在種種問題,業主與物業公司糾紛頻繁,衝突時有發生,城市社區治理面臨挑戰。
鄭州
一小區業主裝修時,沒有從物業指定的小區內"沙霸" 購買沙和水泥,在於物業交涉的過程中丟失沙子一車,開始了與物業戰鬥的序幕:
停交物業費
物業停水電
業主找人接上
物業再剪斷
報警
業主更換水電井門
物業拆門
物業公司找了一堆老大媽來業主單位鬧並扯橫幅要求欠債還錢
…….
業主和物業之間,有一場較量不完的戰爭!
哈爾濱業主
兩次遭受電梯驚魂後,物業不理會也不派人維修電梯,不滿物業服務的楊先生開始拒絕繳納物業費;物業催收兩次後停水20多天,楊先生家住12樓,每天樓下背水用。
沒學會與物業"戰鬥",在小區裡簡直混不下去!
作為業主,感覺自己出錢的老闆,受著大爺一樣的"工人"的氣,使得與物業戰鬥,成了業主的必修課。細數業主與物業的戰鬥中,主要由以下幾方面原因引起:
1、 管理不到位、問題處理不及時,只管收錢不管服務,物業與業主之間缺乏交流。
2、 嚴重侵犯業主"事權",如逼著車主安裝藍牙,私自在小區劃出車位,公共用房往外出租等等。
3、 嚴重侵犯業主"財權",按照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小區公共部位收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
解決途徑主要有幾種:
1、 必須進一步修訂完善地方的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加大執法力度特別是處罰力度,依法維護業主權利。
2、 社區應依法組織成立業主大會,進而選舉出業主委員會,這樣即使物業服務合同沒到期限,業主委員會也可根據物業服務表現,行使重新選聘物業企業的權利。
3、 由業主委員會聘請監察人員對物業工作進行監督,監察人員對業業委員會負責,每天對物業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格的提交業主委員會對物業進行處罰。
4、 進行物業管理模式的創新,參與業主自治成功小區的案例,實行業主自治與專業項目外包模式。如:聘請專業經理人,或顧問公司,招聘本小區業主(主要是小區下崗或退休人員)進行服務;或部分自治、部分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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