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網絡:微商代理分銷模式,微信只有這樣玩才會有出路!

至於一些人對微商的偏見,我只能說這是一種客觀的形式。不要驚慌。(大周網絡:微商代理分銷模式,微信只有這樣玩才會有出路!)


什麼樣的遊戲取決於人們。去中心化的微商甚至有許的優勢,比如強大的滲透力。什麼是集中衍生品?讓我們從什麼是微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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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是一種分散的電子商務形式,源於移動社交平臺的發展。它是企業或個人基於社交媒體開發的一種新的電子商務模式。


我為什麼不請你看看百科全書中“微商”的定義,因為這個定義比百科全書中的要高。雖然移動社交平臺催生了“微商”,但微商並不僅限於移動社交平臺,它還可以使用許多網絡平臺和工具。


同時,微商的出現不僅是由於移動社交平臺的發展,也是由於社交媒體的發展,這使得一些人把微商歸類為“社交電商”之一。如果你註定要讀這篇文章,一定要在第一時間看一看公眾號:大周網絡,因為關於賺錢的文章是敏感的,在任何時候都是和諧的。我在那裡為你準備了幾份神秘的禮物。


什麼是微商代理制


去集中化本質上意味著每個人都可以成為中心,而不是中心不再存在。(公 號:大周網絡,更多的互聯網企業家賺錢和分享乾貨)如果你想在微商模式的幫助下充分利用你的財富,成為一定範圍內的中心點是一個必然的選擇。什麼是好的創業項目?接下來90年賺30W的案例會讓你瞭解網絡創業!詳細解釋他成功的三個核心原因!


所謂的“成為中心”是指你招募一群自己賺錢的下屬,同時給你錢,通過多對一形成財富池。


要成為中心點,除了擁有優越的能量外,還需要一套利益分配機制來激勵和管理附屬成員。


在衍生工具中,最常見和最有效的是各種代理機制。因此,有代理商、總代理、省代理、合作伙伴等。出售商品。產品到達消費者終端的主要路線如下:


製造商→消費者

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的雙方是代理關係,而經銷商的雙方是業務關係。


一些製造商直接進入微商,如韓束, 思埠和許多以前的品牌,他們背後的中間商是真正的製造商代理。


告訴每個人你可以隨意使用上面的名字是非常負責任的,如果你覺得有問題,你可以使用它,只要你潛在的“代理人”能說出大小的不同。


這些名詞只是符號。真正有效的是他們背後的遊戲規則。這些規則和慣例可以激勵和管理你的銷售團隊,提升業績。這種設計也劃分了“推銷員”的能力。聰明的交易者永遠不會用同一張臉來對待不同的群體。


這種設計既能保證規模,又不容易失控。它能保持對產品、代理群體和消費者的強烈感知和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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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或多層分佈,不斷招募代理。此外,收取代理費已成為主要業務,銷售商品已成為輔助手段。如果銷售商品已經成為一種幌子,那麼這就是傳銷。


這套遊戲規則通過收取代理費完全決定了頂端的利益。只要你能迫使它爆炸,基層機構就會幫你挖出貨物。


正是由於這套規則,微商可以被描述為金字塔計劃,他們變得像過街老鼠。一些所謂的“老大哥”已經被嚴重改組。


第二,平面分佈導數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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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主流的微商模式的特點是不囤積商品。品牌派對通常只尋找一流的代理商,甚至不招募代理商,然後賣給最終消費者。


這就是朋友圈最近賣櫻桃的模式。杜子健賣葡萄酒,吳曉波賣楊梅,網紅電子商務也是一個典範。


這種模式的優點是減少了中間環節,可以很好地控制價格,並且可以有效地組織和管理銷售人員。商人接近客戶群,可以充分發揮微商人的“社會屬性”優勢。它們在客戶轉換和交易以及深度開發方面都有獨特的優勢。


最後,回答一個成員的問題:


如果將多層分佈模式的雞血注入到平面導數模式中,是不是很酷?


雖然這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但我不得不佩服這個從未做過微商生意的學生的大腦。答案是肯定的。平面分銷模式的最簡單版本是自產自銷,甚至不需要代理商的幫助。作為一個微觀交易者,它一般是以重複購買高端訂單為選擇標準的。一個有5000人的信號非常令人震驚。


因此,為了在更廣的範圍內接觸到客戶群,如果我們建立一個普通的一代,我們一年可以賺幾百萬元。總經理將在高層增加一個“合夥人”級別,這將帶來每年數千萬元的收入。代理-總代理-合作伙伴的三級代理模式足以支持每年超過1億元的營業額。這不是我所說的。這裡有些情況我敢這麼說。


然而,平面模型向頂層建議了三個層次。無論有多少環節,建立利益分配機制都是不好的。如果你利用那些與你一層一層地交往、分享較少的人,價格將變得無法控制,產品的競爭力將直接降低。


代理人-總代理人-合作伙伴都可以被包括在他們自己的控制之內。本質上,你和“特工”是兩個層次。等級劃分更像是一種激勵機制。你賣多少(甚至付多少)就能得到多少提升。升級後,你可以以更低的價格買到商品,並享受其他好處。


可分為代理組、總代組、合夥組,進入上級組後自動退出原組。


這種設計也劃分了“推銷員”的能力。聰明的交易者永遠不會用同一張臉來對待不同的群體。


這種設計既能保證規模,又不容易失控。它能保持對產品、代理群體和消費者的強烈感知和反應。


微商的引入將於今天結束。既然有一個議題要討論,就必須有後續行動。我們也可以評論與微商相關的產品生產和營銷常規。我們以後再談吧。如果你有任何問題,或者如果你想知道什麼方向,你也可以對評論發表評論。(大周網絡:微商代理分銷模式,微信只有這樣玩才會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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