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扶贫走进瑶乡苗寨

7月4日,贵州省荔波县法院茂兰人民法庭郭明学庭长一行先后走访辖区的大土村、瑶麓村,深入了解少数民族聚居地村规民约的履行落实情况,与村组领导交流民间纠纷解决经验,积极推进法治扶贫工作纵深开展。

法治扶贫走进瑶乡苗寨

郭庭长与村组领导

法治扶贫走进瑶乡苗寨

全国劳模龙贵雄

“法庭同志来到苗寨普法释法,让我们今后根据村规民约处理邻里纠纷更加有了底气。”全国劳模、佳荣镇大土村支书龙贵雄在法治扶贫座谈会上说。

大土村坐落于月亮山麓的佳荣镇,是一个有近千人口的苗族村寨,也是荔波县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建国以来,大土村刑事案件发案率为零,民事诉讼案件也接近于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无诉讼村寨。在村口,矗立的“苗寨族规”石碑,镌刻着“八个不许”“三个一斤”的村规民约,对大土村总结提炼“教化优先、调处优先、激励优先”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

法治扶贫走进瑶乡苗寨

大土村石碑

茂兰镇瑶麓村是荔波青裤瑶族的聚居地,至今还保留“凿壁谈婚”“悬棺洞葬”的传统习俗。长期以来,瑶麓村刑事发案、民案诉讼的比例都非常低,这与村支两委一直秉承“小事不出寨,大事不出村”的理念,以及“寨老”依据村规民约有效调处大量邻里纠纷的做法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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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兰镇瑶麓村

郭明学庭长在座谈会上表示,大土、瑶麓以村规民约为基础,建立了独具特色的邻里纠纷化解机制,值得借鉴推广。村规民约是全体村民的共同约定,至少具有口头合同的效力,且施行多年效果甚好,已经形成了当地的公序良俗,人民法庭对此进行司法保护,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同时,法庭将把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开展法治扶贫工作的重心,通过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等方式,积极推进基层自治再上新台阶。

法治扶贫走进瑶乡苗寨

瑶麓村民卢金毅说,“郭庭长对我们如何利用村规民约处理群众纠纷,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村警,我对今后的工作更有信心”。

法治扶贫走进瑶乡苗寨

法治扶贫是荔波县法院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茂兰法庭以村规民约的司法保护作为开展工作的着眼点和发力点,创新法治扶贫模式,促进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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