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提莫状告整形医院侵权索赔百万 被判赔偿2万元

冯提莫因照片被擅用与一美容服务诊所对簿公堂。近日,,被告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20000元原告经济损失。

冯提莫状告整形医院侵权索赔百万 被判赔偿2万元

冯提莫

照片被用在广告牌上,在法庭上,冯提莫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要求美容诊所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5万元。

  结果法院裁定被告杭州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在其营业场所接待大厅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各种经济损失共计2万元。

  

冯提莫状告整形医院侵权索赔百万 被判赔偿2万元

冯提莫

  2019年3月,原告冯亚男(冯提莫真名)发现,被告未经允许,擅自把其正面肖像照片一张用于其经营场所的接待大厅内,与其他30幅女性脸部肖像照片共同展示在一块广告牌上。

原告的肖像照片位于左上角,约占广告牌面积的 10% 左右,该广告牌上标有 " 杭州首家人气网红整形医院 " 字样。

  该案于2019年9月公开开庭审理。名冯提莫,是中国大陆著名女歌手,国内人气最高的直播女主播。被告是一家整容监管机构,营利企业法人。

原告称,从未在被告处做过任何美容项目,与被告无任何关系。被告的行为是否属于自己从事与其进行经营管理有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具有营利目的,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 肖像具有较强的财产属性,在原告正常的业务合作中,商家需要支付较高的代言费..被告的行为使原告的支持者和公众误以为是被告的代言人,说起这个,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

故原告提出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侵犯原告肖像权的行为;判令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以及大众点评网首页显著位置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 100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5 万元、维权成本合理开支 6 万 3900 元(包括公证费 2 万 3900 元、律师费 4 万元)。

  被告对于公司则辩称,被告挂照片我们只是起装饰设计美观影响作用,并非以盈利为目的,即使有盈利,也很少。 本案照片于2019年5月和6月从广告牌上拆除,故原告不存在违法侵权行为,无需在原告申请的公示范围内道歉..原告公司没有进行具体研究证据可以证明其有损失,且诉请的各项经济损失数额都太高,证据中很多国家公证人员没有必要做,原告诉请的律师费是按照要求赔偿额100万元的标的收的,也过高。此外,原告未举证证明被告悬挂原告本人的照片。


被告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经营范围为:" 服务: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不含输液)"。  原告从未在被告处做过任何美容项目,与被告无任何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人格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被告否认对原告本人未持有的肖像使用照片的原因,这是不可接受的。

同时,被告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但没有使用原告的营业地点的照片作为广告牌有照片的照片之一原告许可,侵犯了肖像原告的权利。公民的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现被告中国已经撤下了一个原告的照片,停止了侵权,原告可以请求进行撤回第一条诉讼服务请求,故予以准许。

  根据原告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被告的过错程度、造成影响范围及损害后果等因素,结合当事人的意见,浦东法院判决:被告在其经营场所接待大厅内发布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向原告冯某某赔礼道歉,声明应持续保留三十日;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公证费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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