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 離我們並不遙遠

今天

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為深入開展

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

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上午9時

銅陵市公安局義安分局

聯合多部門在義安區文化廣場

開展了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集中普法宣傳活動


國家安全 離我們並不遙遠


國家安全 離我們並不遙遠

活動現場通過展板展示、懸掛橫幅、設置宣傳諮詢臺、發放資料等形式開展靈活多樣的宣傳,普及《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相關法律法規。


通過發放各類宣傳冊、反恐防範知識小手冊、反邪教宣傳資料、現場講解等多種方式,耐心細緻地講解國家安全知識、反邪小常識,用身邊的人、身邊的案例詳實講述邪教帶來的危害性,增強防邪、反邪宣傳的實效性和成效性,提高全民反邪鬥爭的積極性。


國家安全 離我們並不遙遠

活動共發放宣傳單500餘份、解答法律諮詢150多人次、懸掛橫幅8條、展出展板10塊,群眾紛紛駐足聽取講解,進一步提高了人民群眾的安全防範意識,全力營造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使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深入人心。


國家安全 離我們並不遙遠


維護國家安全

我們能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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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 離我們並不遙遠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77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8、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同時,根據《國家安全法》第78條規定,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動員、組織本單位的人員防範、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根據第79條規定,企業事業組織根據國家安全工作的要求,應當配合有關部門採取相關安全措施。

國家安全 離我們並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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