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友,忠于国,他用哭救了一国

春秋时期,楚平王晚年昏庸,宠信奸臣费无极,不但抢夺了太子建的未婚妻秦女孟赢,还诛杀了伍奢、伍尚,致使太子建、伍子胥出逃。

逃亡过程中,伍子胥与好友申包胥相遇。此时的伍子胥父兄被杀,自己成为了孤魂野鬼,无家无国,无法无天,唯余此身、此心、此剑。此时申包胥仍是楚国高官,他拦住他的朋友,这个正被追杀的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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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说:“楚王杀我父,杀我兄。告诉我,我该怎么办?”申包胥长叹:“走吧。”

申包胥让开路。伍子胥不动,他要自己回答刚才的问题:“我与楚,不共戴天,必要灭楚报仇!”申包胥:“子能亡之,吾能存之,子能危之,吾能安之。”

伍与申的相遇,敝开了中国人伦理生活中的一道深渊:家与国与此身,中国人一直对自己说这是一体的。但伍子胥发问,说现在不是一回事怎么办?申包胥也知道那不是一回事了:“吾欲教子报楚,则为不忠;教子不报,则为无亲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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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信奉的某些根本价值有时会水火不相容,怎么办呢?大路朝天“子其行矣”。就在那一刻,两个朋友都作出了决然的选择,从此不中庸、不平衡、不苟且、不后悔。伍子胥从此成为楚国的死敌,而申包胥,他决心以一已之力从他的朋友手中拯救楚国。这样的朋友、这样的人,春秋之后见不到了。对这样的人,我们无从判断,无话可说,他们凭着血气冲出了我们的边界,

血气是危险的,是人类生活中永远被处心积虑地制约和消弭的力量。这血气并非脆弱的歇斯底里,并非匹夫的冲动,而是一个人,依据他内心体认的公正和天理,依据铁一般的自然法作出的决断。从此,他决不妥协,他不再顾及关于人类生活的任何平衡的法则或智慧,他一定会走向绝对、走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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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血气注定会严重危及共同体的秩序。亚里士多德早就深刻地注意到这个问题,他不否认这是一种重要价值。但是他又审慎地提出,人有必要节制他的血气。而孔子同样告诉我们,血气和欲望都会把我们带向极端,必须执两用中,牢牢站在稳妥的地方。

是的,我完全同意。但是,我怀疑亚里士多德和孔子能否说服伍子胥。在那条路上,他只能听凭血气的指引,面对庞大的、专横的、不义的、非理性的暴力,他只能作出一个人、一个猛兽必会作出的反应,就是孤独地、以牙还牙地反抗。

但现在要谈的是申包胥。和伍子胥分手后,他一直等待着那天,他知道,那一天终究要来。在漫长、恐惧的等待中甚至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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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终于来了,伍子胥率领着复仇大军攻破了楚国的国都,楚国面临覆亡。然后,在千里之外,秦国的宫殿前,申包胥一拐地走来。他就是一个乞丐,他张开双手,一无所有,他要的是他的楚国。

就这样,他站在宫门的墙边,哭。这是什么样的哭啊,申包胥哭了七天七夜!此时当家的秦哀公爱喝酒、爱美人,不爱管门外的事。但是哭到第七天,便是铁石心肠的秦人也禁不住了,把申包胥架起来,一五一十地备细一说。

哀公真“哀”了,他感动了,他再喝一碗酒,一发奋就作了一首诗:“岂日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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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秦廷,是外交史上的奇迹。申包胥不竭的泪水,正是源于血气。机巧和计较是无用的,申包胥只是把自己交出去,他只是诉诸基本的天理,就是一个人绝对的忠诚。他果然救了楚。

再无申包胥,因为人越来越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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