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於友,忠於國,他用哭救了一國

春秋時期,楚平王晚年昏庸,寵信奸臣費無極,不但搶奪了太子建的未婚妻秦女孟贏,還誅殺了伍奢、伍尚,致使太子建、伍子胥出逃。

逃亡過程中,伍子胥與好友申包胥相遇。此時的伍子胥父兄被殺,自己成為了孤魂野鬼,無家無國,無法無天,唯餘此身、此心、此劍。此時申包胥仍是楚國高官,他攔住他的朋友,這個正被追殺的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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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說:“楚王殺我父,殺我兄。告訴我,我該怎麼辦?”申包胥長嘆:“走吧。”

申包胥讓開路。伍子胥不動,他要自己回答剛才的問題:“我與楚,不共戴天,必要滅楚報仇!”申包胥:“子能亡之,吾能存之,子能危之,吾能安之。”

伍與申的相遇,敝開了中國人倫理生活中的一道深淵:家與國與此身,中國人一直對自己說這是一體的。但伍子胥發問,說現在不是一回事怎麼辦?申包胥也知道那不是一回事了:“吾欲教子報楚,則為不忠;教子不報,則為無親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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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信奉的某些根本價值有時會水火不相容,怎麼辦呢?大路朝天“子其行矣”。就在那一刻,兩個朋友都作出了決然的選擇,從此不中庸、不平衡、不苟且、不後悔。伍子胥從此成為楚國的死敵,而申包胥,他決心以一已之力從他的朋友手中拯救楚國。這樣的朋友、這樣的人,春秋之後見不到了。對這樣的人,我們無從判斷,無話可說,他們憑著血氣衝出了我們的邊界,

血氣是危險的,是人類生活中永遠被處心積慮地制約和消弭的力量。這血氣並非脆弱的歇斯底里,並非匹夫的衝動,而是一個人,依據他內心體認的公正和天理,依據鐵一般的自然法作出的決斷。從此,他決不妥協,他不再顧及關於人類生活的任何平衡的法則或智慧,他一定會走向絕對、走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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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血氣註定會嚴重危及共同體的秩序。亞里士多德早就深刻地注意到這個問題,他不否認這是一種重要價值。但是他又審慎地提出,人有必要節制他的血氣。而孔子同樣告訴我們,血氣和慾望都會把我們帶向極端,必須執兩用中,牢牢站在穩妥的地方。

是的,我完全同意。但是,我懷疑亞里士多德和孔子能否說服伍子胥。在那條路上,他只能聽憑血氣的指引,面對龐大的、專橫的、不義的、非理性的暴力,他只能作出一個人、一個猛獸必會作出的反應,就是孤獨地、以牙還牙地反抗。

但現在要談的是申包胥。和伍子胥分手後,他一直等待著那天,他知道,那一天終究要來。在漫長、恐懼的等待中甚至期待著那一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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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終於來了,伍子胥率領著復仇大軍攻破了楚國的國都,楚國面臨覆亡。然後,在千里之外,秦國的宮殿前,申包胥一拐地走來。他就是一個乞丐,他張開雙手,一無所有,他要的是他的楚國。

就這樣,他站在宮門的牆邊,哭。這是什麼樣的哭啊,申包胥哭了七天七夜!此時當家的秦哀公愛喝酒、愛美人,不愛管門外的事。但是哭到第七天,便是鐵石心腸的秦人也禁不住了,把申包胥架起來,一五一十地備細一說。

哀公真“哀”了,他感動了,他再喝一碗酒,一發奮就作了一首詩:“豈日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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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秦廷,是外交史上的奇蹟。申包胥不竭的淚水,正是源於血氣。機巧和計較是無用的,申包胥只是把自己交出去,他只是訴諸基本的天理,就是一個人絕對的忠誠。他果然救了楚。

再無申包胥,因為人越來越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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