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徵地拆遷,哪些文件拍照,哪些簽字?不知道的你,將吃大虧


經歷過徵地拆遷的被拆遷人都知道,在徵收的過程中,我們會看到很多的文件,徵收項目的不同,收到的文件也是有差異的。但是,徵收方的套路都是一樣的,所以在遇到徵地拆遷的過程中,收到的文件如果要簽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什麼樣的文件不能籤等這些問題,還是尤為重要。

整理了一下需要拍照留存的文件以及在什麼文件上可以簽字的情形:

一、需要拍照留存的文件

(一)徵收土地預公告: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

(1)發佈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

(2)發佈範圍: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組。

(3)公告內容:擬徵地的用途、位置、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

(4)發佈後果: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這個公告是大家得知徵地消息的第一步,有了這個公告意味著你這裡的已經開始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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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徵地批文和徵地公告: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我們可以知道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由國務院批准,其餘的土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根據《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五條規定:徵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2)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麵積;

(3)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4)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這裡需要給大家說的是,無論是什麼項目徵收,徵收方都應該按照合法的程序來進行徵收,所需要的文件也是缺一不可。在現實操作案件中,很多地方都存在未批先佔、少批多佔等違法徵收情形。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到有文件張貼,可以先拍照留存好。

(三)徵地補償安置方案:這個文件是所有老百姓最為關心的文件,收到這個文件,你就可以對你自己的房屋或者土地有了一個大概的補償。覺得這份補償方案存在不合理的或者不合法的就需要及時提出異議。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 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2) 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3) 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4)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5) 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6) 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在這裡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補償、安置引發爭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裁決。對補償安置方案程序、批准程序也可以提起相應的複議或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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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確認簽字的文件

1、徵詢意見表:尋求被徵地農民的意見,並要將被徵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這個環節是徵地意見諮詢,如果徵地就必須要履行程序,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被徵收人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2、土地登記調查表: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徵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有關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確認環節,一定要核對詳細,是之後要求補償的依據,誤登、少登可以不簽字。

3、安置補償協議:只要諮詢過律師的都知道,在問律師徵地拆遷的問題的時候律師都會問籤協議了嗎?這裡說的協議就是這個安置補償協議。安置補償協議是我們徵地拆遷最為重要的一份協議,在這份協議上簽字,也就是認可徵收方給的補償,相反,覺得補償不合理,就先不要在上面簽字。

在實際操作案件中,徵收方會採取各種手段逼籤。並且還要防止簽訂空白協議,一定要保證協議內容明確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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