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被低估的美德?"老好人"並不可取,聽聽這三人怎麼說的

《孟子》:"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這句話我認為是至理名言,但是很多人會說,人不能太自私,要多為別人考慮,獨善其身就是一種自私。而我想說的是,自己都管不了自己,你拿什麼去幫助別人?

達爾文《物種起源》:"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有奉獻精神,樂意分享是好的,也符合社會發展規律。但必須量力而行,濫做"老好人"並不可取。反而有底線,有原則的"自私"有時候還是一種美德。

《家有兒女》小雪:"我有權利拒絕別人"

《家有兒女》中有這麼一集,說的是小雪(楊紫扮演)他們家,來了新鄰居。那戶人家啥都缺,啥都來劉星(張一山扮演)他們家借。大到鋁合金摺疊梯,小到吹風機、撈餃子的笊籬,是通通不放過。

從團結鄰里關係、從奉獻、分享精神上來說,借個東西也沒啥。但問題來了,他們不是借了馬上還,也不是偶爾借一次,那是天天來各種借。最主要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家裡正煮著餃子呢,笊籬借走了,餃子撈不起來變成了片湯。

這種情況,不借能說是自私嗎?但是不借,從奉獻精神的角度來講,從廣義的自私的角度來講,這還真是自私,連個小小的笊籬都不捨得借。

我想說,如果這種"自私"也被稱之為自私的話,那我寧願自私。為什麼這麼說呢?第一、礙於面子,怕別人說你自私,不好意思不借,但是借了,自己又很痛苦,心裡還會有抱怨。久而久而之,和鄰居吵架是必然的結果。其實早點說不,反而不會出現大的矛盾。第二、有些人是被慣壞的,他們的鄰居估計就是被之前的鄰居慣壞了,才會養成這樣借東西的習慣。其實早點說不,反而是在幫助鄰居。

小雪就做的很對,鄰居找她借書的時候,能勇敢果斷的說不。小雪說:"我有權利拒絕別人。"如果小雪不說不,他們家就會別鄰居當成"韭菜"天天來割了。

我覺得小雪這種"自私"反而還是一種美德。說俗一點,小小年紀的她,教會了鄰居做人。

易中天:聰明的自私和愚蠢的自私

說到自私,易中天先生,有一個著名的理論,"聰明的自私和愚蠢的自私。"他將"人"、"利"、"己"、"損"四個字通過排列組合,來證明自私分聰敏和愚蠢兩種。

人、己、利、損的排列組合:

一、毫不利己,專門利人;

二、毫不利人,專門利人;

三、為了利己,不惜損人;

四、只是利己,並不損人;

五、既不利人,也不利己;

六、既不損己,也不損人;

七、利己利人,人己兩利;

八、害人害己,人己兩利;

九、損了別人,沒利自己;

十、毫不利己,專門害人。

按照道德標準最高尚的,絕對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這樣的人有沒有?有,而且我們盟說出不少。但是我認為還是要量力而行,好心幹壞事的情況也是經常發生。

我們通過易中天先生的排列組合,來做一個總結。

最高尚的:毫不利己,專門利人。這樣的人是聖人,我們可以嚮往、可以讚美、也可以提倡、但不能強求。而真正能做到的,自古以來又有幾人?

最聰明:利人利己,人己兩利,互利互贏。這個就無需你是聖人,大多數人都能做到,這樣的人叫好人。但是,從廣義的"自私"來看,這樣的人也是"自私"的,因為他考慮了自己的利益。

最"自私":毫不利人,專門利己。這種自私,是真正的自私。雖不能說他是好人,但也至於去鄙視他。

最卑劣的自私:為了利己,不惜損人。這樣的人是愚蠢的,卑鄙的,是真正的自私。

通過這樣的排列對比,我認為,底線是不損人,而真正的自私也是以是否損人來界定的。在不損人的情況下,利己絕不是自私。

奉獻當然是好的,也可以提倡,但不能將不奉獻的人就說成自私。所以我認為對於"自私"二字很多人認識的還不夠透徹。

亞當斯密:人類的自私推動了社會的發展

亞當斯密是蘇格蘭人,出生於1723年,曾擔任過格拉斯哥大學邏輯學、道德哲學教授。而亞當斯密的真正身份是經濟學家,

他就說過,人類的自私推動了社會的發展。

試想一下,如果人人都是高尚的聖人,人人都是毫不利己,只為利人之人,社會如何發展、進步。

企業家做大了,可以解決就業問題,給國家帶來稅收,但企業家做生意的時候,專門利人而不管自己。試問,他的企業如何做大,如何解決就業問題。

所以自私絕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樣。反而我覺得,利人又利己的自私是:"高尚"的,社會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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