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分拆技術,用活稅收政策,能為企業帶來那些節稅效果?

什麼是分拆技術,有些在企業工作的會計沒有聽說過,但可能有意無意的利用過分拆法,分拆是在合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所得、財產在兩個或更多個納稅人之間進行分拆而直接節稅的納稅籌劃技術。

:案列1:

1、 甲公司為一家工業自動化設計公司,經營業務主要為設計、改造安裝生產線。2019年8月為乙公司設計、安裝生產線,雙方合同約定總金額1000萬元。

甲企業需要繳增值稅=1000/1.13*0.13=115.04萬;

參考依據: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的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案列2、甲公司為一家工業自動化設計的公司,經營業務主要為設計、改造安裝生產線。2019年8月為乙公司設計、安裝生產線,雙方合同約定設備費300萬、設計費400萬,安裝費300萬,總金額1000萬元。

設備費繳納增值稅=300/1.13*0.13=34.51萬元(設備是外購的)

設計費繳納增值稅=400/1.06*0.06=22.64萬元

(設計費屬於文化創意服務,一般納稅人稅率6%)

安裝費繳納增值稅=300/1.03*0.03=8.74萬元

巧用分拆技術,用活稅收政策,能為企業帶來那些節稅效果?

安裝業務是建安業安裝服務,屬於應稅勞務,一般納稅人稅率9%,簡易計稅徵收率3%)

甲企業需要繳稅增值稅=34.51+22.64+8.74 =65.89萬元

節稅:115.04-65.89=49.15萬元

參考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的規定:

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不屬於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第六條規定: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適用3%徵收率。

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適用3%徵收率。

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後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這三類情況,一個是銷售活動板房等自產貨物並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一個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還有一個是銷售外購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

政策要求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必須分別核算,否則,不僅不能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還要從高適用稅率。

巧用分拆技術,用活稅收政策,能為企業帶來那些節稅效果?

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簡易計稅,這個“可以”,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一般計稅也可以選擇簡易計稅,企業有充足的選擇權,按照最大化有利於企業節稅的方法去選擇。

商場裡銷售的液晶電視、空調、熱水器等(可以引申到很多的行業)都需要上門安裝,利用增值稅這種分劈技術,把電視、空調、熱水器按銷售貨物稅率13%,安裝費按簡易計稅3%徵收率開出發票,假如空調價格是5000元,開發票空調4800元,安裝費200元,總金額5000元不變,增值稅銷項少了,商場一年下來,節稅效果是很可觀的。

案列三:

甲企業有棟商業樓要出租,合同約定一年租金1000萬,房產稅稅率12%。

繳納房產稅=1000*12%=120萬

案例四:

甲企業有棟商業樓要出租,合同約定一年租金1000萬,其中200萬街道、綠化、停車場費,200萬物業管理費,600萬商業樓,房產稅稅率12%。

把商業樓分劈成三部分:

200萬街道、綠化、停車場等免房產稅

200萬物業管理免房產稅

600萬商業樓繳房產稅=600*12%=72萬

房產稅節稅:120-72=48萬

這樣分劈,一年即可省下48萬,如果籤兩年、三年…….

稅收政策確實比較複雜,但是我更想說的是,很多企業的高稅負真的是老闆們、會計們因為不懂稅而自己弄出來的,你們真的是一邊在偷稅一邊在多繳稅。

節稅其實就是更多的利用稅收政策,依法、合規、恰當、合理地享受國家給予的優惠,應享國家給予納稅人的權利,也是我們作為企業會計人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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