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閱讀能力厲害的人都怎麼讀書?

同剪西窗燭


我發現身邊閱讀能力相當厲害的人,他們並非以閱讀量取勝,也不是比閱讀速度,速讀只是他們讀累了當放鬆的一個方式,不算讀書。他們的目的是讀透一本書,一般用以下這三種方式讀書,也是我一直借鑑使用的:

1、寫讀書卡片


比如在讀完一章書時,我就寫幾張讀書卡片,把不懂或模稜兩可的概念記下來,並認真查詢資料;遇到不熟悉的人名,就查閱資料把他的生平、著作和主要思想寫下來;還有作者的觀點有反常識的對方,文中出現的金句等等,都一一記錄下來並寫下自己的看法。


一般來說,讀書卡片的種類可分為七種,即術語卡,人名卡,反常識卡,金句卡,行動卡,技巧卡和任意卡。


我來簡單說一說這七種讀書卡片類型到底怎麼寫的:

  • 術語卡:把文中出現的術語或概念記下來,查詢最權威的解釋;

  • 人名卡:文中出現的人名,查看相關百科詞條,用自己的話寫出來;

  • 反常識卡:有哪些理論模型/推斷證據/故事/行動,挑戰了自己的既有常識,把它記下來,並加上自己的常識,多寫一寫為什麼自己跟作者的想法不一樣;

  • 金句卡:記住那些文采飛揚,又性感的美句;

  • 行動卡:寫下你可以執行的行動;

  • 技巧卡:積累你學到的技巧;

  • 任意卡:此處自行發揮。


其中,最重要的是術語卡,人名卡以及反常識卡,讀完每一章書,至少要寫完這三種讀書卡片,以保持最小輸出。


在這裡就以人名卡做示範:

人名:道金斯(Clinton Richard Dawkins,1941年3月26日-)。
印象:著名科普作家。
例子:1976年出版名著《自私的基因》,引起了廣泛關注。在書中他闡述了以基因為核心的進化論思想,將一切生物類比為基因的生存機器,並引入了「模因」這一概念。後來又出版了《延伸的表現型》、《盲眼鐘錶匠》、《上帝錯覺》等書,宣揚演化論,反對神創論。被稱之為「新無神論的四騎士」之一。

寫人名卡首先注意的是,有英文名的一定要寫上,因為中文翻譯有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再寫他貢獻最大的部分。


為什麼要這樣寫讀書卡片?因為卡片是最小存儲和輸出單位,除了幫助自己更深刻地理解書本內容之外,還給今後的寫作提供了最佳素材。就如錢種書不寫一萬多張卡片,他是不可能憑空寫出《管錐編》的。


當然,寫讀書卡片只是積累成作品的初級準備,可是沒有這一步的積累,就無法完成接下來更高一級的作品,如下圖所示:

2、寫拆書稿


所謂的拆書稿,是指你讀完一本書之後把精華內容提煉出來,寫成10 篇左右各自有明確主題且相對獨立的文章。說白了,就是當你讀完一章書之後,寫2000字左右的讀書筆記。


比如我近期花了兩週時間把穆來納森的《稀缺:我們是如何陷入貧窮與忙碌的》讀完,並寫了11篇拆書稿,每篇2000多字。換句話說,我讀完了這本書,就寫了兩萬字的讀書筆記,這比我平時用速讀法一天讀兩三本書效果要好很多。


這是我寫過的拆書稿文章標題:

  • 你為什麼越忙越窮,越窮越忙?

  • 稀缺給你哪些收益,又得付出哪些代價?

  • 稀缺讓人變得更笨,也更容易衝動

  • 為什麼說沒有餘閒時犯錯,後果更嚴重?

  • 為什麼說窮人比經濟學家更懂經濟學?

  • 哪些短視行為,給窮人的明天挖更大的坑?

  • 明知道稀缺是陷阱,你為什麼還掉進去?

  • 缺錢只是結果,窮人越來越窮的元兇到底是什麼?

  • 用哪些辦法可以幫助窮人擺脫貧窮?

  • 拿什麼來拯救你,缺時間的窮人?

  • 如何應對稀缺?你想要什麼就提前積累,而不是急需時才去要!


看得出來這種讀書方式無疑是最累的,一般沒有耐心讀書的人根本不敢嘗試,因為花十天左右才讀完一本書,說出來都不好意思。不過它卻讓我讀到更深入,尤其在思考之後收穫更大,因為我不僅把書本內容內化為自己的隱性知識,還在寫作過程中聯繫到實際生活,真正做到了學以致用。

3、讀過之後,與人分享


當我讀完了一本書,就用複述的方式把它講出來給自己聽。如果去參加讀書會的活動,就把自己近期讀過的書跟大家分享。為什麼這種讀書方法最有用,一般閱讀能力厲害的人都願意與人分享呢?


因為讀書之後與人分享實際上是一種教他人的方法,也是實際應用,它在所有學習方法中是最有效的。下面這張學習金字塔來源自美國緬因州國家訓練實驗室,它也說明了同樣道理:教授給他人,才是最有效地學習方法。


而這種分享方式最適合用費曼技巧。以前我寫過一篇文章,叫《用「費曼技巧」來教自己讀書》,文中我用自己的話給他下了一個簡單的定義:

所謂的「費曼技巧」,即是用最簡單的話把自己的意思表達出來,不帶任何術語、黑話,讓上至八十歲老太婆下至八歲小孩都聽懂。

它主要有以下四個步驟:

  • 學習一個新概念(知識),用最簡單的話複述給門外漢聽;

  • 找出對方聽不懂或自己表達卡殼的地方;

  • 回到書本(資料),弄清楚第二個步驟;

  • 重複以上的三個步驟,直到完全熟練這個概念(知識)為止。


可見「費曼技巧」最核心的步驟是教。可以教授別人,也可以教自己,它可以讓一個人在學習某個知識時有及時的正反饋,馬上查缺補漏。


如果我在給別人分享一本書時,能夠用最簡單的話複述出來,即使沒讀過這本書的人也聽得懂,且我在分享過程當中沒有出現卡殼的現象,那麼這本書我真的讀透了。

以上這三種方式各有各的特點,也比較考驗人,畢竟這些讀書方法相對於匆匆讀完一本書就收起來,更加痛苦,但無疑它才是一個人的閱讀能力變得越來越厲害的有效方法。


韋海生


我今年讀了60本書,平均一個月5本,這是我的書單。

我從小就比較喜歡閱讀,小學語文課上老師讓我們先看一遍課文,我總是第一個看完,一目十行的閱讀習慣是那時候養成的。


但可惜的是,小時候我在農村,周圍連個書店都沒有,經濟實力不允許我看很多書,而圖書館裡的很多書我又不感興趣。


讀書越多,忘記的也越多,這是一個永恆真理,但最終留下來能影響你的才是真正的財富。


所以我總是提醒自己,要堅持讀書,必要時候,一本書要讀個好幾遍,比如《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本書和同名電影我看了不下十遍了,每看一遍都有新的認識。


這本書講的是屌絲逆襲又最終被現實打回原形的故事,愛情只是其中的一段小插曲。


下面分享幾個我的看書習慣:


1.我看書第一遍通常非常的快,甚至連目錄都沒時間看。看完第一遍,如果我覺得這本書不錯,我會考慮讀精度第二遍,如果覺得食之無味,那可能就會放棄了。


畢竟,真正的好書多如牛毛,我不能吊死在一棵歪脖樹上。


2.我看書有個習慣,一般先看kindle版本試試水,看完不錯,可能會考慮買紙質書收藏。而且電子書價格通常比較低,如果買了KU會員,那幾乎等同於免費看好書。


3.模仿看過的好書、好文章,寫一篇自己的東西。


我算是一個寫作世界剛入門的作者吧。在今日頭條上寫過幾篇文章,大部分都只有幾百閱讀,也有幾篇閱讀過萬的。




寫作這件事情,既來源於現實世界的啟發,也來源你的閱讀輸入。


只會發牢騷,最後就成了憤青,毫無用處。


但是如果看書足夠多,就懂得“茴香豆的好幾種寫法”,寫出來的東西自然不僅有料,而且還挺有趣。


我是江少,一個喜歡讀書喜歡分享的新杭州人,歡迎關注。


品牌社交傳播


有人說,讀書是一件“謀心”的活動,它是非常私密的。我記得,更有學者曾經跟我開玩笑,說文史學者最怕的是讓別人看自己的書房。因為轉上一圈,別人就馬上了解了他的知識結構,瞭解他的知識來源。

但是,我也想說,雖然每個人閱讀興趣、習慣各有不同,但是就閱讀本身來說,它還是有一定規律可循,也有一定方法可以借鑑的。因此,我在這裡可以分享一些優秀的閱讀方法,以及我自己的一些經歷。

先從我自己的經歷說起:第一次瞭解到美國高校的閱讀強度

想當初,我上大學的時候,我有一個非常好的朋友,他曾經在美國留學兩年,學的是思想史。

他曾經告訴我一些美國常青藤大學中,教授學者和學生們的閱讀強度。

他說,在美國,學生們除了每天上課之外,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進行閱讀。平均一天要閱讀五六百頁,甚至七八百頁的書籍。

這對於我們來說簡直難以想象,我曾經求教他,怎麼可以這麼快?他對我說,在美國,學生和老師都有一套速讀的方法。

直到後來,我看了幾本中國學者寫的,回憶他們在美國讀書學習經歷的書,我不得不對美國的學術訓練肅然起敬。

閱讀他人的回憶錄:在美國高校,不掌握速讀根本無法睡覺

印象最深的可能就是現在臺灣“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所長黃進興(筆名吳詠慧)所寫的《哈佛瑣記》,他在裡面直接就說“哈佛是頭腦的煉獄”。

在哈佛,平均學生們的睡眠才三個小時,大部分時間都要用來讀書,因為如果你不讀完老師佈置的閱讀材料,你就無法很好的參加討論,或者寫出文章。

而且,作為中國人來說,剛剛進入美國高校,英語都會遇到障礙。

傅佩榮就曾對我回憶過,剛剛進入耶魯大學的時候,英語表達尚且磕磕絆絆,面對每天幾百頁英語的閱讀材料,就是不睡覺也根本讀不完,前半年,傅佩榮多次都有退學的衝動。

就這樣,你必須適應半年之後,你的英語才能算得上過關。但是,沒有一點閱讀技巧,你每天也甭想睡覺。

後來,我上學的時候,也曾嘗試了一段這種高強度的閱讀,大概堅持了半年多的時間。

如何進行速讀:應該有的放矢,在心中提前有個預期

當年閱讀得足夠多了之後,確實你能掌握一些基本的閱讀技巧。下面我就來分享一下我的閱讀經驗(雖然我也不是閱讀能力厲害的人,但以碼字為業,或多或少有一些心得)。我主要說兩部分,一部分是速讀,一部分是精讀。

先說速讀,對於我而言,速讀往往都是功利性的。比如明天要交這本書的書評,我必須今天將其讀完等等。

就我來說,由於閱讀的往往是相同領域的書籍(比如文史哲),在閱讀之前,我往往都會有一個閱讀預期。比如,我要通過這本書解決什麼樣的問題,這本書會講到哪些東西,我要重點評論這本書中哪些內容。哪些材料將會對我有用等等。

因為我對這本書大部分要寫的內容都比較熟,因此,我熟悉或者知道的地方,我都會飛速瀏覽,心裡有個大概其,如果寫書評的時候,用到這部分,我到時候在反過頭來仔細閱讀。

至於書中的一些觀點,尤其是論證觀點的地方,我往往都會採取精讀,瞭解他論證的方法或者步驟,從中總結出創新和不足的地方。

就我的經驗來說,用這種速讀方法,最快的一次是一晚上翻完了一本不到三百頁的書。

速讀不瞭解的領域:尋找到邏輯線,其餘的全部捨棄

當然。如果遇到自己完全不瞭解的領域,但還需要速讀怎麼辦?

我的策略是,放低自己的姿態。我就是個門外漢,我讀這本書完全是補充欠缺的常識。這時候,我會邊閱讀邊在大腦中整理一條自己容易理解的邏輯(比如類比法)。

然後用這個邏輯去推進書中的內容。當然,每本書其實都會有一個大邏輯,但是大邏輯之外,也會生出很多枝蔓,比如他要講B,但是有可能先從A的原理講起。

那麼,我的策略就是速讀,讀得懂最好,讀不懂就跳過,因為我的目的是瞭解這個B。這樣,我也很快可以瞭解這本書的大概。

精讀:蘇軾的“八面讀書法”給我啟發

下面我再來說一下精讀。

精讀,其實就是仔細閱讀,每句話都不放過。

精讀其實很多人都會有不同的方法。但是,我覺得蘇軾當年的“八面讀書法”值得借鑑。什麼叫“八面讀書法”呢?就是一本書你可能會讀八遍。但是,每遍的關注點可能都有所不同。

比如,你看《西遊記》,第一遍的時候,你的重點會在孫悟空身上,第二遍就到了豬八戒。這樣讀書的好處是,你每次都能深刻了解到書中的一個人物。

但是,我們現在大家時間都很緊張,你不可能一本書讀八遍(當然,《紅樓夢》、《莎士比亞全集》等等是值得多次閱讀的)。因此,你不妨在讀一遍的時候,將這些人物依次排開,在大腦中進行歸類。

之前有個老師曾經給我講過記憶的方法。你要把大腦的記憶劃分成很多個格子,就像我們電腦區隔硬盤一樣,每一個格子裡面都記著相關的內容,給予它們一套邏輯。

然後,當你以後再次閱讀到相關的東西,你就要自動將它歸類到相關的格子裡,尋找到插入的邏輯鏈。

這樣,你的記憶才會更深刻,閱讀的速讀也會逐漸加快。

以上就上我的心得,希望對你有所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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