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快速审理一起涉疫情诈骗案,

2020年3月6日上午,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快速审理一起涉疫情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该案系赣榆区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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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2日至3日,被告人王某虚构出售口罩的事实,通过微信发布出售信息,以预收货款方式骗取被害人林某某人民币共计13.5万元。被告人王某在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前退赔被害人人民币3.1万元。


2020年2月19日,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于当日向侦查机关缴纳退赔款人民币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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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0.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我苏网、交汇点新闻APP、网易新闻、连云港发布APP及赣榆发布APP进行了同步直播。


相关链接:灌南首起涉疫刑事案今天宣判


2020年3月6日上午,灌南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一起涉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穆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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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法院经审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灌南县新安镇某小区有确诊病例,灌南县加强了对该小区的封闭式管理。2月17日中午,被告人穆某某和其弟弟(未成年人)欲持一张出入证从该小区东门出去,被县政府统一指派到该小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劝阻。被告人穆某某意图强行出门,灌南县公安局派驻在该小区的执勤民警焦某对其批评教育,穆某某遂辱骂、抓打焦某,致焦某口罩被抓掉,嘴部出血,经鉴定为轻微伤。灌南法院认为,被告人穆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辱骂、殴打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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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案由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和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了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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