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快速審理一起涉疫情詐騙案,

2020年3月6日上午,連雲港市贛榆區人民法院採用遠程視頻方式,快速審理一起涉疫情詐騙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被判處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該案系贛榆區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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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榆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2日至3日,被告人王某虛構出售口罩的事實,通過微信發佈出售信息,以預收貨款方式騙取被害人林某某人民幣共計13.5萬元。被告人王某在偵查機關立案偵查前退賠被害人人民幣3.1萬元。


2020年2月19日,被告人王某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於當日向偵查機關繳納退賠款人民幣1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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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榆區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人民幣10.4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王某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予以減輕處罰;被告人王某已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法院根據犯罪事實和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該案庭審在中國庭審公開網、新浪微博、今日頭條、我蘇網、交匯點新聞APP、網易新聞、連雲港發佈APP及贛榆發佈APP進行了同步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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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6日上午,灌南縣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適用速裁程序,審結一起涉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並當庭宣判,被告人穆某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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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縣法院經審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灌南縣新安鎮某小區有確診病例,灌南縣加強了對該小區的封閉式管理。2月17日中午,被告人穆某某和其弟弟(未成年人)欲持一張出入證從該小區東門出去,被縣政府統一指派到該小區的疫情防控人員勸阻。被告人穆某某意圖強行出門,灌南縣公安局派駐在該小區的執勤民警焦某對其批評教育,穆某某遂辱罵、抓打焦某,致焦某口罩被抓掉,嘴部出血,經鑑定為輕微傷。灌南法院認為,被告人穆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辱罵、毆打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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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被告人當庭認罪認罰,法院根據犯罪事實和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本案由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和江蘇法院庭審直播網進行了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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