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憑本事借到的錢,我留下這些證據,你必須得還

事實證明,無論再瓷實的友誼,一旦牽涉到金錢,那距離破裂的一天就不遠了!

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金錢的魅力大無邊

最近筆者有接觸到這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小何與小劉從初中、高中到大學一路互為摯友,惺惺相惜,小何因為想要結婚買房急用錢,從小劉手裡借了100000元。因為二人關係非常要好,匆忙借錢的小劉就沒有要求小何出具借條,當然小何也沒有主動提出寫欠條。待到一段時間,小何買房銀行貸款下來,資金不緊張了,小劉要求小何還錢時,小何竟然不承認借款的事實,受到欺騙相當憤怒的小劉告向法院起訴。

你憑本事借到的錢,我留下這些證據,你必須得還

這是一起相當典型的熟人借貸案件,法院的裁決結果如下:

因借款時沒有第三人在場,又是現金支付,沒有銀行流水可查,原告沒有能夠證明被告向其借款100000元的證據。因此,此案法院駁回了原告小劉的訴訟請求。

再好的朋友問你借錢,無論是否礙於人情關係,無論是否覺得尷尬,既然決定借錢,都要完善借款手續,而且轉賬的時候儘量不要使用現金,有一個轉賬憑證證明借款或還款時間、金額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證據。

你憑本事借到的錢,我留下這些證據,你必須得還

無論是否熟人借錢,下面的借貸糾紛注意事項大家一定要注意:

轉賬留憑證,現金要少用

借據擺出來,出借無抵賴

還款留收據,雙方都歡喜

保證責任第三人,保證期間要約定!

房產抵押無憑證,抵押登記要辦理!

三年時效要注意,到時訴訟無根據!


總結下來就是:轉賬憑證、借據、收據一樣都不能少,還有約定保證時間、房產抵押不能空口無憑、三年以內必須還錢等,這樣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皆大歡喜,大家瞭解清楚了嗎?

你憑本事借到的錢,我留下這些證據,你必須得還

借錢還錢,哪些證據一定要保留?

一、借條、借款合同、公證書等書面材料

這些都是傳統的證據材料,以書面材料為主,如借條、借款合同、公證書、發票、擔保手續、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憑證、還款通知書、還款付息憑證等。

無論和借錢的人關係再好,關係再瓷實,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二、證人證言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係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證明。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

三,錄音錄像等視聽材料

很多時候,錄音錄像資料都是民間借貸糾紛有力的證據材料。但要注意,採集這類材料一定要合法,偷錄的證據雖然可以被法律接受,但必須證明,這種偷錄行為沒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相對於借據、銀行轉賬憑證等傳統形式的證據而言,QQ、微信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等新形式的證據還是存在較大風險。如果雙方通過QQ、微信等方式溝通協商,在債權憑證缺失或存在瑕疵,借款交付證據不是很充分的情況下,提交相應QQ、微信記錄有時可以作為有力的佐證,甚至成為決定借貸事實成立與否的關鍵,故留存相應記錄,往往能夠起到有備無患的作用。

你憑本事借到的錢,我留下這些證據,你必須得還

​借貸糾紛往往就發生在熟人之間,很多人在事情出現第一時間的反應都是不敢相信,我和誰誰的關係那麼好,我願意借錢幫他渡過難關,為什麼他反而坑了我一把?

這個問題並不好解決,畢竟我們並不瞭解處於困境中的對方,究竟困難到了什麼程度。

本質上,借錢是一種風險轉移的措施,雖然現在各種小額貸款、花唄、借唄層出不窮,辦理也不麻煩,但很多人還是願意借熟人、親戚朋友的錢,不就是看中親戚朋友不需要多出利息,也不容易開口催還錢嗎?所以無論是多麼熟悉的熟人,多麼親密的親戚,有人向你借錢一定要留下足夠的證據,畢竟被金錢破壞的關係真的很難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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